第31章

    ***

    鲜血自剑尖滚落。

    一点红缓缓抬剑, 以肘夹剑,慢慢划过,抹干净剑上的血。

    上官飞燕倒在地上, 双眼涣散,已经死了。

    这意图搅弄风云之人,最后死得凄惨、死前也被几次玩弄, 被人把心气全都打散,她出场时美丽高贵,她落幕之时, 却只留下了一句极为滑稽的求活之语。

    街上仍然没几个人, 周边的铺子全都悄悄地关上了门,那刚得了两千两银票的八方客栈孙掌柜, 已又躲在了柜台之中, 根本不肯探出头去。

    饶是做客栈的, 见多了走南闯北的人, 一天之内连见四个死人的时候却也不多……

    不过好在, 提前得了银子……这银子已够客栈挣上几十年的了,孙掌柜在想, 要不先关关张, 请个神婆神汉的跳一跳、去去晦气, 过个一年半载再开张……

    石秀雪仍然一脸怒容, 啐了一口, 恨恨道:“这样死了,倒便宜她!”

    独孤一鹤道:“她不是主谋。”

    他的手上还捏着上官飞燕写给霍休的信。

    ——霍休。

    这也是他的故人了,五十年前,他们同朝为官,五十年后, 他已成了天下最富有的神秘老人。

    但是,天底下居然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财富是怎么来的。

    现在,独孤一鹤似是明白了霍休的财富是如何累积,也明白了为什么青衣楼总瓢把子的黑锅,会被霍休扣在他的头上。

    ——因为他一直追着青衣楼的线索不放。

    这丹凤公主讨债一事,从一开始就是个又谋财又害命的阴谋。

    独孤一鹤道:“霍休才是主谋。”

    陆小凤叹道:“看来是的。”

    独孤一鹤冷冷哼了一声。

    ***

    事情到此,算是暂告了一个段落。

    上官飞燕已死,独孤一鹤本就在追查青衣楼的幕后主使之人……如今霍休的身份已亮出了明牌,他自不可能放过。

    乔茜单独提醒独孤一鹤,青衣楼既然准备把黑锅扣在你的头上,想必对你的行踪有所了解,要小心内奸。

    独孤一鹤颔首。

    至于上官雪儿,她被支出去请棺材铺子的人了,因此万幸没能瞧见她姐姐惨死的模样,陆小凤赶在她回来瞧见之前,先行一步找到了她,一个手刀劈下去,就把这小姑娘给劈晕了。

    饶是如此,这残酷的真相,她最后却总是要知道的——全家死光,杀死堂姐与叔父的人却恰恰是自己的亲姐姐,亲姐姐死有余辜罪有应得,阴谋败露而死,这又能怪得了谁?

    现在的问题是,这小姑娘今后怎么办呢?

    乔茜这里是决不能收的,她虽然对上官雪儿没什么意见,这小姑娘也就是个古灵精怪的小女孩,可她同上官飞燕针锋相对,一点红又是亲手诛杀飞燕之人……很难保上官雪儿留在这里会不会出什么问题。

    因此,送到峨眉或许是个不错的办法。

    独孤一鹤没有意见。

    上官瑾也是他的故人,故人之女无人照看,峨眉派又不缺衣少食,多养一张吃饭的口算不得什么。

    而上官飞燕绞尽心思换来的那个装着银票的匣子呢?

    十万两银票,数目并算不得小,独孤一鹤保管了五十年,如今的确已不想再保管,他既然不花这钱,就认为这不是自己的,于是,他做主分了这钱。

    乔茜一行人遭遇上官飞燕的阴谋,未曾陷入对方的节奏之中,飞书告之,免去了可能出现的可怕后果……独孤一鹤不知,若真的按照她的原计划进行,又有躲在暗中的霍休从中作梗,这一次他会不会真的倒在阴谋之下。

    所以,有恩谢恩,峨眉派永远记着这个情。

    当然了,独孤一鹤也不只是那种嘴上谢谢的人——江湖上虽然有很多人都自诩视金钱为粪土……但这话真的只能拿来自诩而已,出门做事,钱虽然俗,但有时却是最真诚的。

    独孤一鹤将那十万两银票分了一半给乔茜,淡淡地道:“乔姑娘之聪明机智,世上少有人能比,这银票于老夫来说是负担,只愿在姑娘手中,能花用得当。”

    乔茜:⊙—⊙

    独孤一鹤又道:“剩余五万,老夫做主,留给这上官家唯一的后人。”

    乔茜继续:⊙—⊙

    直到抱着钱匣子回到客栈之后,乔茜还是晕晕乎乎的。

    陆小凤:“…………”

    陆小凤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她三遍,双手像钳子一样钳住她的肩膀,把她转过来、转过去,又试图伸出铁爪,恶狠狠地捏住乔茜有点肉感的面颊……

    乔茜跳了起来:“干什么?!”

    陆小凤斜眼瞅她:“很好,看来的确没被那毒针擦中一点儿。”

    乔茜很是不屑:“我提前有防备的好不好!”

    在原著之中,上官飞燕这飞燕针,杀死了峨眉四秀中最小的石秀雪。

    孙秀青也差点死了,好在西门吹雪很懂医术,瞧出了这毒的特异之处——寻常的毒针,中毒之后需要静静平躺,以防毒素扩散,而这毒药却刚刚好相反,需要让人运动起来,利用奔流不息的热力与内劲,将其逼出体外。

    身为剧透党,好就好在这里……

    所以,她不会觉得上官飞燕有机会把她暗算掉,不过要是被毒针擦中,毕竟不美……但是她又没有护具,于是就地取材,带了陆小凤的特制饼干护心镜。

    陆小凤果然膨胀成了一个气球人:“我就说那是护心镜,是不是是不是?有没有用,你就说有没有用吧!”

    陆小凤:叉腰.jpg

    乔茜:“……有用有用,以后我们这里可以新增护具业务。”

    花满楼微笑着道:“用完还可以吃掉,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陆小凤:“哈!”

    陆小凤以筷敲碗,忽然唱起了歌来:“其物如故,其人不存……”(1)

    这歌声极为难听,简直就好似一头大叫驴在一边流眼泪一边嘶喊着物是人非……霍休曾是他的朋友,如今却显示出了如此可憎的面目,他似乎终于明白上官飞燕为什么会找上他,因为霍休了解他。

    乔茜和花满楼却没有和他共情,仍然在考虑饼干的事。

    乔茜陷入了沉思:“这不好操作吧……”

    这种东西没有钢牙是吃不得的,作为行军干粮倒是真的很不错,估计放个五六年都不会坏掉,倒是可以扔进锅里煮成糊糊来吃……但她为什么要这么认真的考虑这个问题!

    花满楼比她考虑地还认真:“配头驴就可以。”

    用石磨碾碎什么的……

    乔茜道:“嗯……那么再哪里才能买得到驴呢……”

    花满楼道:“我倒是知道一人,平时瞧着人模人样的,可是一唱起歌来,就会立刻变成一头大叫驴……”

    乔茜若有所思地道:“你说的这驴我也认识,不如我们……”

    花满楼微笑:“把他弄来做阿胶?”

    两个人,四只眼睛,齐刷刷地盯住了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气得跳了起来:“你们两个,损友!损友!哼!”

    说着,又惆怅起来,道:“损友也很好啦,总比霍休那小老头好得多……”

    乔茜眼疾手快,一个炸鸡腿塞进了他的嘴巴。

    陆小凤还梗着脖子宁死不屈:“你得罪了我,做什么都没有用的!我绝对不会原……啊,真好吃……”

    乔茜这里的炸物也很不一般的,就说这炸鸡腿……因这鸡腿颇大,陆小凤便只觉得这是山上竞走了三四年的健壮野鸡,其肉质之紧实可想而知……所以他伤心归伤心,吃菜的时候就避开了此物,只想着如果实在吃不完,他再帮忙解决一下……顺便再委婉地提个意见,以后咱们吃炸鹌鹑好不好啊?

    总觉得已经预感到了自己腮帮子拉伤的后果了……

    结果乔茜连吃了两个,陆小凤伤心之余,不免暗暗惊叹:有人习武天赋异禀在腿法、有人习武天赋异禀在剑法,原来乔乔天赋异禀在咬肌……瞧瞧!瞧瞧!这毫不费力的姿态!

    结果没想到这么嫩滑……

    鸡肉是鲜嫩多汁的,面衣是酥脆轻盈的,一口下去,他的牙齿毫无阻力,肉汁从鸡肉里被挤出,面衣香酥无比,吃不见丝毫的油哈味,又有他极为喜欢的辣椒粉调味,哦……辣椒粉!辣椒粉!

    辣椒真是好东西啊……

    陆小凤的嘴巴被堵住了,什么“其物如故”的,也唱不出口了。

    今天一回来,乔茜二话不说就去洗澡换衣裳,换完衣裳也很沉默,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地收拾酒馆,连着追打了三只大蜘蛛,打完蜘蛛,立即进厨房,从系统商城里买了那种超市包装好的鸡腿,又买了一包炸鸡专用面包糠和油……当即板着脸开始过三关,勤快得根本就不像她。

    乔茜心烦意乱地时候就会这样,突然变勤快开始做各种事。

    其实乔茜的适应能力已非常之强,但一天见了四具尸体,还有两具死得其惨无比,还是令乔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这时候,她才觉得一点红杀人真是干脆利落,连外伤都只有咽喉上的一点。

    她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有的时候会说,人死得干脆,也是一种仁慈。

    由此看来,上官飞燕对待好歹帮过自己的手下,简直比杀手杀人还要更狠。

    吃完了晚饭,陆小凤自告奋勇去洗碗……他虽然饭不会做,但也不至于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洗碗倒不会打了,乔茜本来就极讨厌洗碗,如今又没有洗碗机可以用,有他分担,再好不过。

    乔茜坐在廊下。

    不知不觉,来到这里已三个多月了,刚来时,初春的寒气依然很重,屋里没有暖气也没有炭盆,乔茜把自己的小床设计成半嵌入式,这和她穿越之前家里的卧室格局很像,爬上床裹着被子,就好像爬进了自己的小窝一样。

    现在,马上就要进入五月了。

    农历五月,这时候其实已是夏天了,夏天的节气都已过了两个……不过,北方地区,立夏时节仍是一派春天的景象,也实在正常得很,乔茜现在日子还是过不太明白,主要表现在没有手机又没在上班,所以根本分不清今天是几号……

    她发了一会儿呆,进屋去找了什么东西出来,又接着坐在廊下,手上动作着。

    一道阴影忽沉默地打在了她的身上。

    乔茜“噌”的一声,把手上的东西给藏进怀里了,警惕地抬头,警惕地瞧着这人,又忽然忍不住笑了,张口就要说话,这人却立刻截口道:“……我不姓张。”

    乔茜乖巧地说:“好的丧彪,知道了丧彪。”

    中原一点红:“…………”

    乔茜若无其事,继续很乖巧地说:“红大爷来坐。”

    她往旁边挪了挪,拍了拍身边的位子。

    一点红没有说话,竟真的坐在了她身边,这是很少见的行为,一般来说,他会假装自己没看到,就这么站着说话,说完就走,完全没有一丁点闲聊的意思。

    他的嘴巴除了放狠话之外,估计就是个摆设……

    他坐下之后,也不说话,十分沉默。

    乔茜在怀里掏了掏,掏出一叠子纸来,递给一点红。

    一点红低头一看——银票。

    乔茜:“一万两千五百两,你点点。”

    五万两银子,她当然不能自己一个人拿,若无陆小凤引怪前来,这钱她拿不到手,若无江南花家的通畅信息和立即配合,这计划进行不下去,若无一点红截下飞燕信笺,那她这会儿早不知道捱了几波青衣楼的暗杀了。

    一点红没接,抬眸瞧着她。

    乔茜说:“独孤掌门不是送给我们五万两嘛,这是你的份。”

    一点红挑了一下眉,道:“是给你的,和我无关。”

    乔茜道:“那封信是你截获的,如果没有信,也不会这么顺利能摸到上官飞燕与霍休的关系。”

    杀手双手抱剑,神色淡淡:“收钱办事,你请我来保护你。”

    乔茜:“……噗,三十两,居然真的能请到天下第一杀手?”

    一点红斜眼瞧了一眼乔茜。

    姑娘两条腿晃来晃去的,似乎就没有个停下来的时候……这让一点红觉得她更像是一只大狸花猫了。

    就是那种……有的时候懒得要死,瘫在地上连尾巴都懒得动一下,有的时候又显得活力四射,可以一整个下午在屋子里疯狂奔跑,从这头跳到那头、从地上弹射起步把自己塞进博古架……

    ——他小时候在师父的别院里受训时,别院里就有这样一只大狸花猫,他偶尔会多注意两眼。后来那狸花猫大概觉得这地方的半大小子太多,刀光剑影也太多,不太适合睡觉,就再没来过了。

    一点红只缓缓道:“我出卖我的剑,爱定什么价就什么价。”

    乔茜不免好奇:“那你一般对别人都定什么价呢?”

    一点红:“…………”

    乔茜:“说嘛说嘛,张……”

    一点红截口:“请我一万两起,多杀一人五千,上不封顶。”

    ……的确挺贵的。

    而且想必也没人敢欠他的薪。

    所以,一点红表示:“我不缺钱,拿回去吧。”

    他指的是乔茜递过来地银票。

    乔茜笑眯眯地说:“这不成,这可不成,咱们可是好朋友呢。”

    一点红:“…………”

    一点红硬邦邦地道:“我从没有过朋友。”

    ……所以不太理解你在说什么。

    乔茜伸出一根手指头晃来晃去,道:“朋友之间,小钱随意,大额的钱才要好好分清啊,这样关系才能长久,咱们可是要长长久久的呀。”

    长长久久……

    杀手的心脏忽然缩了一瞬,好似一把刀子突然插进了他的心,带起了一阵极为冰冷的痛苦感觉,杀手抬头,只见天上弦月弯弯,今日并不是满月。

    他道:“我……”

    乔茜立即打断了他,道:“你想说你该走了,是不是?”

    杀手的目光凝注在了乔茜的脸上,缓缓道:“我该走了。”

    乔茜的耳朵立即好像又耷拉下去了。

    一点红:“…………”

    一点红扭过了头,不再看她。

    乔茜突然深深地叹了口气,道:“过几天就端午了呢。”

    一点红没有说话。

    乔茜又道:“我准备了五色缕,咱们一人一个,你总得等我编好,送给你再走吧。”

    她又从怀中掏出了什么东西,伸出手来给他看。

    ……是编了一半的五色缕。

    她方才坐在廊下时,手上就在编织着什么,他一过来,她就立刻收起了那物,不大想让他瞧见。

    ……原来是五色缕,端午时节的装饰。

    杀手一双冷眼死死盯着她手上的五色缕,简直连一句话都说不出。

    乔茜:“好不好嘛好不好嘛好不好嘛好不好嘛~~~”

    杀手忽仰天长叹。

    半晌,他才道:“下一次,我不会再来找你告别。”

    第32章

    ***

    马上就是农历五月, 五月初五便是端午佳节。

    独孤一鹤自然没有那个闲情逸致留在眉镇过端午,他既然已知道了霍休,那么立即出发寻找才是——霍休狡兔三窟, 也不是什么好对付的人。

    于是乎,峨眉派一行人风风火火地来、又风风火火地去。

    至于珠光宝气阁的人……闫铁珊本就心虚,不大想把当年的事情摊在明面上来讲, 还没到长安,就接到了独孤一鹤的信,一看信上说事情已经结束了, 当即便停在了长安, 要等独孤一鹤前来,二人共讨对付霍休的大事。

    陆小凤没有离开。

    暂时。

    霍休是他的朋友……或许从前还能算他的朋友, 出了这样的事, 他是不能置之事外的。

    他决定过完端午再走……也没几天了, 大不了端午之后加急赶路。

    现在就差把这个决定告诉乔茜了。

    陆小凤:“…………”

    陆小凤:“………………”

    才刚回来没几天就准备走, 总觉得有点心虚……

    陆小凤:“乔乔我帮你做饭!!”

    乔茜:“…………”

    乔茜立即在厨房门口立了个牌子:陆小凤与狗不得进入。

    陆小凤:“…………”

    陆小凤的胡子立马气歪了。

    但他立马又好了, 非常快活地凑上来:“乔乔咱们来打叶子牌!”

    乔茜:“…………”

    乔茜狐疑,双手抱胸, 斜眼瞅着他。

    乔茜:“你不对劲。”

    乔茜:“你很不对劲。”

    乔茜:“说吧, 是不是又做出什么巧克力辣椒炖牛肉之类的怪东西来了?我绝不会尝的, 你死心吧!”

    陆小凤:“啊, 这倒不是, 这个,那个……霍休的事我打算……”

    乔茜双手抱胸:“……要走是吧?”

    陆小凤:“…………啊。”

    乔茜无言地瞧着他。

    陆小凤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乔茜老成地背着双手,叹了一口气,转身走了,边走边喃喃道:“都忙、都忙, 忙点好啊……”

    陆小凤:“…………”

    陆小凤更愧疚了!

    陆小凤凑到乔茜跟前:“过两天咱们上山玩儿吧,去采木耳回来吃。”

    乔茜立刻就高兴了起来,道:“好哇,正好马上要端午了,我们可以包粽子当干粮,带着上山去!”

    于是事情就这么说定了,乔茜和陆小凤说好,明天去镇子上买包粽子要用的东西。

    包粽子要用什么东西呢?那很简单,无非是粽叶、糯米与包在里头的馅料。

    关陕一带,或许是因为盛产大枣,因此多吃蜜枣粽,没有咸肉粽,也没有碱水粽,乔茜以前在家还爱吃白粽——就是什么馅料都不加,纯糯米的粽子,这样的粽子适合放凉了吃,最好再冻一冻,切成一片片的蘸白糖。

    说干就干,乔茜又恢复了元气,第二天一大早就跳了起来,把头发扎成一个大团子,又在上头扎了块三角布,穿上舒服的短上衫、宽裤子,夸上一个装着银角子的小布包,砰砰砰地一路敲门过去,从陆小凤的门叫到一点红的门。

    陆小凤:“这才几点!!!你属鸡还是我属鸡!!”

    乔小茜:“哇哦,原来你属鸡~~小公鸡~~”

    陆小凤:“……这是重点么?!算了,等着,我们收拾收拾。”

    一点红的门叫不动。

    乔茜想了想,从张三喊到丧彪,门里还是一丁点声音都没有——原来他不在,他出去了。

    乔茜不担心他是不告而别的,因为他说过要在这里待到端午之后,那就一定会待到端午之后,乔茜对他放心得很。

    于是坐在廊下,晃着腿吃面包——面包是昨晚用面包窑烤出来的,凉了也不要紧,电饭煲、空气炸锅,都可以复热,这样复热出来的面包外层还是脆脆的。

    里头夹着野草莓果酱。

    这果酱是她几天前新做的,但是这种完全没有防腐剂的东西真的很容易坏,所以得使劲吃。

    吃完半个,陆小凤和花满楼都神清气爽的出来了。

    陆小凤双手叉腰:“来个点心吃!”

    乔茜从身后掏出几个陆小凤牌护心镜扔给他。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你没完了是吧?”

    乔茜嘻嘻讥笑,并不说话。

    陆小凤撸起袖子,去前头煮泡面吃。

    他还是觉得泡面最好吃,啊……那弯弯曲曲的油炸面条,带着嚼劲和油香,那丰富的调味料,香得简直令人想把碗都吃了……

    有一次,乔茜正在烦恼晚饭吃什么,于是问陆小凤:是吃油焖春笋还是吃腌笃鲜?

    陆小凤说:“我想吃泡面。”

    又有一次,三个人正在一起谈论最喜欢吃的东西,乔茜对朋友们的口味都如数家珍,她是非常细心可爱的人,记得很多细小的事情,她就掰着手指头说了起来:花满楼是典型的江南口味,吃饭喜清淡、爱甜口,又喜欢各种点心,红大爷呢,他好像什么都行,不过自从吃了乔乔牌鸡腿之后就再不提上山打猎、野鸡什么的了,哈哈哈哈哈,看来武功再高,咬肌也脆弱……

    陆小凤说:“我呢我呢我呢!”

    乔茜冷酷地说:“你喜欢吃泡面,没品的东西!”

    陆小凤:“…………”

    陆小凤哼了一声,不甘示弱,说:“不爱吃泡面,没品的东西!”

    两个人就又喵呜汪汪咕咕咕地撕吧了起来,听得花满楼直笑。

    吃完泡面,饱饱地上路。

    今天的天气正适合徒步,天气不大晴,有点阴阴的,不冷也不热,有凉爽的风吹在脸上,和朋友们走在一起谈天说地,简直走上一辈子都不会累。

    这令乔茜想到了她上大学的时候,只要是没事的时候,她就会和好朋友一起在学校附近逛来逛去,一起探索没去过的地方,就好像是打游戏一样,走过的地方地图就会被点亮。

    大多数这样的友情故事都会随着毕业各奔东西而逐渐淡去……乔茜的友情却没有这样,她们约好每一年不管多忙都要见一次面,她们也一直这样坚持了三四年。

    结果穿越了,笑死。

    ……算了,一点都不好笑。

    乔茜抬头看云,说:“好像棉花糖哦……”

    陆小凤凑过来:“棉花糖是什么?”

    乔茜就冲他比划比划:“其实没有那么好吃……有点太甜了我不喜欢,不过拿来做牛轧糖倒很好吃诶……哦!我们来做牛轧糖吃吧!我们去买一点坚果,我要吃杏仁!”

    她的话总是这么跳脱,而且有一大半陆小凤都听不懂。

    不过呢,乔茜和陆小凤的关系能这么好,那是有原因的。

    陆小凤振臂一呼:“好!吃牛轧糖!”

    乔茜也振臂一呼:“好!吃牛轧糖!”

    话虽这么说,其实她现在根本没法买棉花糖——想要购买棉花糖,得先解锁「8-22便利商店」建筑,LV.30解锁,解锁费用:50,000银。

    瞧瞧!瞧瞧!这是人干的事情么?想吃个牛轧糖先花五万银开便利店?这未免也有点太抽象了吧!但是质问系统是没有用的,系统只是个无情的AI冷笑话生成机器。

    不过俗话说得好,办法总比困难多,乔茜说要吃上牛轧糖,那就一定要吃上!

    牛轧糖本质上是一种中度充气糖果,而棉花糖属于高度充气糖,用棉花糖来做,其实就是以加热的手法把高度充气糖变成中低度,只要掌握了这个原理,其实用别的方法也是一样的:蛋白霜就是天然能包裹气泡的发泡剂,所以另一种制作牛轧糖的方法,就是往蛋白霜里加糖浆。

    鸡蛋是极容易获取的材料,白砂糖也一样,系统里买的白砂糖品质更好一些。

    再来是水饴——这玩意的作用是提供粘性,名字虽然听着比较陌生,但它的本质其实就是麦芽糖,也就是饴糖,镇上买饴糖的那可不少,这东西比之白糖红糖都要便宜许多,是穷人家甜味的主要来源,早在《齐名要术》之中,就记载了这种糖的制法。

    最后是奶粉和黄油……系统商城的判定真的很迷,大约因为奶粉是一种半成品食物,所以最开始乔茜拥有「初级烹饪台」的时候,她就可以购买奶粉……陆小凤还曾经往泡面里加过奶粉,这是他做的少数能吃的东西之一。

    但是黄油居然不能买!

    好的,手动制黄油,反正有大叫驴一头,不用白不用。

    啊……这么一说,还真是个力气活呢。

    乔茜一眼一眼地朝陆小凤瞅过去。

    陆小凤:“…………”

    陆小凤莫名产生了一种不大吉祥的感觉。

    陆小凤板着脸:“……你又在想什么坏主意呢?”

    乔茜胸脯一挺,又变成了一只骄傲柯尔鸭,嘎嘎叫道:“没关系,再苦一苦陆小凤,骂名我来担!”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跳了起来:“等等,你说清楚,什么叫再苦一苦陆小凤?!”

    乔茜哈哈狂笑,立刻奔逃而去,陆小凤提气御风,在后头狂追不止,因为两个人都一边笑一边狂奔,所以到了镇子口的时候,全都累得不轻,瘫成两团,缩在镇口的茶摊上不肯起来,磨蹭了大半个时辰。

    花满楼:“…………”

    所以起那么早有什么用呢?

    不过,他们也并不赶时间就是了。

    这一定就是最舒服的状态了,没有什么时候必须干什么事情的紧迫感,天上的云朵飘过来,又把偶尔露出的太阳给遮严实了,阳光于是让云朵儿镶上了一圈儿金边儿。

    陆小凤二五八叉地躺在茶摊的躺椅上,抬头看天,懒洋洋地想:这样子打个首饰好像也很好,里头用螺钿做云,再镶上金边儿,做耳珰一定很不错的,打给乔乔倒是很合适,不过眉镇这等小地方的做工,陆大公子很是瞧不上……若论首饰之精巧,还得是京城与江南。

    乔茜盯着陆小凤,心里也想:再苦一苦陆小凤,再苦一苦陆小凤,骂名我来担!我来担!

    茶不是什么好茶,小小茶摊,支起来给来往行人解渴的地方能有什么好茶呢?不过三人并不在意,各自喝了两盏,结了账后就进镇买东西。

    因着端午将近,镇上这连着几日都很热闹,正好又是开市的日子,处处都是人。

    主街上早没了当日的血腥场景,地上的血早被冲洗干净了,或许只有青石板之间的泥土还留有丝丝缕缕的血腥之气,被人来人往地踩踏到了更深的地方,几个孩子手里捏着糖人,笑过跑过,路边的摊子有卖艾虎儿和纱小粽子的,这都是蕤宾佳节的特色。

    乔茜便忍不住想到了一句自己曾经从书里看到的话,大意便是,人真是一种又敏感又迟钝的生物啊,在面对他人的命运时感受迟钝,只有同自己的命运相关时,才会敏感起来。(1)

    这话原本是在一种惆怅而略带贬义的情景之中提出的,但乔茜却觉得眼前的热闹很好——没有人应该为那四人的死而敏感,他们的死原本就不值得别人去敏感,不值得去破坏一个这样美好、团圆的节日。

    唯一受到影响的,大约就是八方客栈了,八方客栈没开门,据左右的铺子说,孙掌柜的最近已找了神婆神汉驱晦气,过几个月再开门,今年的粽子是不卖了。

    继续逛街,在街上遇到了孙掌柜,手里提着个点心匣子,脚步飞快,瞧见乔茜还和她打招呼呢。

    “诶!乔姑娘!乔姑娘!过节好哇,来置办过节的东西啊?”

    乔茜笑盈盈道:“我听说你家的粽子往年卖的最好,还想尝尝呢,今年却不卖了。”

    孙掌柜道:“实在对不住,实在对不住,我们家那厨子回家探亲去了,您要是想吃,等他回来,咱们亲自做了给您送上门去?都是老朋友啦,几个粽子有什么打紧的!”

    乔茜听见“老朋友”三个字,还略有些惊讶。

    孙掌柜便道:“乔姑娘,那天的事情你实在不必放在心上,事是谁惹出来的,咱们心里都清楚,江湖上的人打打杀杀的,其实哪个客栈里没死过人?可是姑娘惦记着我们,从那位手底下抠出了银子给我们,实话跟您说吧,那银子啊……够我们挣十几年的啦,姑娘再想想,这是坏事不是?”

    这话可能半真半假……铺子要关张一段时间,总归不是什么大好事,但孙掌柜看得开、也不乱怪罪人,知道谁好谁不好,乔茜一听,就觉得心里舒坦极了。

    聊了几句,孙掌柜告辞了,临了还给乔茜指点了镇上那家的米最好、哪家的蜜枣最香。

    所以活在武侠世界的普通人也见过很多世面嘛……

    不是,眉镇这么个小地方,怎么还有这么多世面可见?

    她立刻把疑问都说了出来。

    陆小凤挑眉道:“你就没觉得眉镇的客栈有点多?”

    一个镇子,七八家客栈呢,若这镇子往来歇脚的人不多,怎能供得起这么多客栈?

    这便是因为这里是从关陕入川的唯一陆路,来往的马帮不少,关陕一带的门派要入川,也多要经过这里,长安也不远,华山也不远——那么华山派自然也就不远咯。

    所以眉镇其实很热闹,生活在这里的百姓,江湖人也见得不少,四人什么的……哈哈,哈哈哈,没事没事都没事。

    所以系统的选址其实还不错?

    乔茜若有所思,继续逛街,买了糯米、蜜枣、干枣、红糖、饴糖、鸡蛋、猪肉、咸蛋黄、糜子面、小米、红豆等各色吃食,由于不想去芦苇地自己采芦苇叶回来,于是又就地买了一些,这就是北方地区常见的粽叶咯。

    满满当当买了好些东西,满足~

    乔茜:o(* ̄︶ ̄*)o

    正好路过首饰铺子……

    啊……进去看看好咯……

    乔茜这么想着,正打算进去,却迎面撞上了失踪人口一点红——他居然是从里面出来的!

    乔茜:(⊙△⊙)

    第33章

    ***

    乔茜瞧着一点红。

    一点红瞧着乔茜。

    乔茜严肃地瞧着一点红。

    一点红……一点红干脆不看她了。

    乔茜:⊙▽⊙

    乔茜扑上去:“是给我的对不对!买了什么好东西快给我看看看看看看看看!!”

    一点红:“…………”

    杀手被迫跳上了屋顶……结果乔茜居然不依不饶地追上了屋顶。

    一点红:“…………”

    一点红只好告诉她:“还在做。”

    他进首饰铺子订做东西, 这才刚来,属于拿钱砸人阶段,手上怎么会有东西呢?

    乔茜:“果然是给我的!红大爷你真好~~”

    一点红:“…………”

    一点红没说话。

    他是不会把“你真好”这种话语挂在嘴上的, 他从小到大,也没有遇见过一个人,喜欢这样东夸夸西夸夸的, 每次听到这种话,一点红只觉得浑身别扭,只想立刻离她远一点。

    现在也是……

    眼见她的嘴巴里又不知道会吐出什么样的语言, 一点红立刻截口:“出来买什么?”

    乔茜道:“包粽子要用的东西咯~还买了半扇猪肉, 回去炖肉吃,喏, 刚刚还买了零食, 街边的油炸撒子, 来吃一个不?”

    撒子, 一种油炸面食……就是把面弄得很细然后下锅去炸, 炸出来酥酥脆脆的,虽然油很大, 但少吃一点还是很香的。

    一点红:“……不必。”

    一点红往下瞧了一眼, 果然见陆小凤身边堆了不少东西……乔茜看来是真得买了很多吃食。

    他说:“我送回去。”

    乔茜嘴里叼着一根撒子:“嗯?”

    杀手从屋顶上跳了下去, 搬上东西走了。

    乔茜:“唔……”

    乔茜立刻决定多买一点东西:“那接下来去药铺吧!”

    去药铺不是买药, 是买香料, 炖肉得要八角桂皮等物,而且上次在那药铺里买的杏茶味道好极了,酸酸甜甜,有杏子的香气、还有山楂和红枣的味道,她想多买一些囤起来。

    住得远就有这一点不好处, 来镇子上买东西不方便。

    好在现在还有苦力可以用。

    乔茜瞅了一眼陆小凤。

    陆小凤往嘴里塞了一根撒子……吊儿郎当看上去像是往嘴里塞了一根草,瞧见乔茜正看他,一挑眉道:“我怎么感觉每回你看我都没什么好事……”

    乔茜道:“没有啊,我这不是想着等你走了买头驴来驼东西嘛。”

    陆小凤:“…………”

    陆小凤呵呵冷笑。

    乔茜又买了几幅灵符,准备回去贴门上。

    灵符,就是在黄纸上盖朱印,或是画上天师、钟馗、五毒之类的图样,贴在门上以避邪祟,这习俗乔茜还是第一次知道……到了现代时,各类传统节日的氛围已相当淡漠了,无论什么节,看起来都差不多,乔茜家里年年倒是都会在门上插艾叶的,灵符却是真的没见过。

    不过或许在娱乐少的时候,这样的热闹氛围才更叫人喜欢吧。

    起码,乔茜就是这样的,如果她有手机、电脑可以玩,估计不会把每个月镇上赶集的日子记得这么清楚……

    逛到傍晚,心满意足,就是脚底板有点疼……为什么她都精通轻功了,逛街还是会逛到脚底板疼呢?这不科学!

    出了镇子,遇到个卖桑葚和樱桃的小姑娘,果断全买下来!

    此时的樱桃,自然不是现代近几年流行的欧洲甜樱桃……也就是车厘子,乔茜其实不大喜欢车厘子,总觉得这玩意儿甜度太高,却没有樱桃的滋味,虽然说水果要甜了才好吃,但她对一味追求水果甜度的市场行为相当不满。

    这种中国本土的小樱桃就更有滋味了,果子玲珑小巧,红豆一般,皮细细嫩嫩的,简直在手上一搓就破,这样的脆弱特性为它走出本地带来了困难——即使在现代,也很难在非小樱桃产区吃到,运输难度实在很大。

    小樱桃用叶子卷成的小筒装着,乔茜一边走一边吃,等到了家的时候,已经不知不觉吃完两包了。

    累……

    今天是什么都不想做了……吃泡面吧……

    吃了泡面,又磨磨蹭蹭做了点事情,回屋睡觉了。

    第二天,睡得迷迷糊糊地时候听到有人在砰砰砰狂敲门。

    “乔小茜,我知道你在家,你有本事睡懒觉,你有本事开门啊!”

    乔茜:“…………”

    乔茜翻了个身,用被子蒙住了脸。

    “妹妹背着……”

    外头的人开始引吭高歌。

    乔茜:“…………”

    对方连第一句都没唱完,乔茜已经尖叫着跳了起来,,冲过去打开门:“别开腔,别开腔,队长是我千万别开腔!”

    陆小凤:“……什么队长?哪里有队长?”

    乔茜瞪了他一眼:“这才几点,你是属鸡的么?”

    陆小凤悠然道:“对啊,我属鸡的,昨天你不就知道了么?”

    乔茜:“…………”

    乔茜嫌弃地说:“你好记仇,你幼稚不幼稚。”

    陆小凤继续悠然道:“没事你睡吧,咳咳……妹妹背着……”

    乔茜:“…………”

    乔茜跳起来去打陆小凤膝盖!

    陆小凤身子一扭,一边狂笑一边像只猹一样灵活地逃走了。

    乔茜:“…………”

    乔茜睡不着了。

    ……只好起床洗漱,一边刷牙还一边恶狠狠地想,你等着陆小凤,今天不把你用到嗷嗷惨叫,我乔乔大人就改名跟你姓!

    过了一会儿,乔茜笑得又可爱、又无辜地来找陆小凤了。

    乔茜:“陆大头~陆大头~我们来做牛轧糖~”

    单押!

    说着就要把陆小凤拉进厨房。

    陆小凤冷酷地无言地盯着她看。

    乔茜:“?”

    陆小凤用手一指厨房门口那牌子,上书“陆小凤与狗不得入内”。

    乔茜:“哈哈哈哈哈哈哈。”

    乔茜:“快进来!”

    然后一把把人拉了进去。

    陆小凤:“…………”

    这么殷勤肯定有鬼。

    他猜想的完全没有错误,进了厨房,乔茜给了他一个蛋抽,又给了他一大碗牛奶。

    陆小凤:“?”

    乔茜微笑地看着他。

    陆小凤福至心灵地冲乔茜点点头,端起碗喝了一口。

    乔茜:“……”

    乔茜:“…………”

    乔茜的额头上蹦出一个十字路口。

    陆小凤哈哈大笑:“啊哈哈哈哈不逗你了,要用蛋抽来抽?抽多久?”

    乔茜:“先抽半个时辰吧。”

    陆小凤不笑了。

    陆小凤:“……你说什么?”

    乔茜微笑着看着他,不言不语,神情乖巧。

    陆小凤皮笑肉不笑,看起来想要拿起蛋抽来抽乔茜。

    乔茜冲他比划比划:“就是抽到水油分离咯,有一大坨油脂黏在蛋抽上……”

    牛奶不是从系统里买的,而是乔茜昨天朝孙掌柜打听了哪里有人家的牛新下了小牛犊,去朝那户人家买来的……系统里只买最普通的袋装牛奶,这种牛奶都会均质,放很久也不会乳脂分离……

    而生牛奶就不一样了,买回来,常温放几个小时,就能看上明显分层了,上层就是奶油,下层呢,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脱脂牛奶——不同的牛所产的奶乳脂含量并不一样,分离产生的奶油自然也有多与少的区别。

    乔茜买的牛奶乳脂含量并不高,不过她买了不少,积攒起来,也够做一块黄油来用了。

    简单处理过后,今天就可以来做黄油了。

    陆小凤撸起袖子,认命地开始搅打……

    乔茜说:“加油啊,灵犀一指!”

    陆小凤:“……我是灵犀一指不是灵犀一臂。”

    乔茜冷酷地说:“那你可以用手指伸进去打。”

    陆小凤:“…………”

    陆小凤皮笑肉不笑:“这可是你说的?”

    乔茜:“…………”

    乔茜嗷了一声,果断认输:“对不起嘛,你最好了,我给你擦擦汗……”

    陆小凤鸡头后仰,十分嫌弃:“去去去!一边儿玩去!”

    ……老实说站在厨房里赶乔茜出去的感觉居然还挺美的,毕竟之前只有他被赶出去的份儿哈哈哈哈。

    乔茜:“…………”

    乔茜:╮( ̄▽ ̄)╭

    乔茜敏锐地透析了陆小凤的心思,做出一副“真拿你没办法”的样子,从厨房里钻出去了。

    她找了个太阳光好的地方,坐下来接着编她的五色缕。

    其实她也很喜欢做小手工,一切需要专注的事情,她都蛮喜欢的,以前休息日在家的时候,认真看一本书、或者做点软陶什么的,回过神来发觉三四个小时没看手机,就会让她感觉自己好像是去异世界做了一场美梦一样。

    习武也是一样的,乔茜喜欢这样的感觉。

    陆小凤真不愧是陆小凤……臂力惊人,简直就是个人体厨师机,只要不让他自由发挥,真是好用的不得了,根本用不了半个时辰,没过一会儿就叫乔茜进来看。

    黄油,做了出来!

    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方便……只要忽视有人在受苦,只要忽视最后的产量真的十分感人……

    乔茜很激动,跑进厨房把黄油洗好,又分成两份,一份什么也不放,准备拿来做牛轧糖,另一份加盐做成有盐黄油,这样可以拿来抹面包吃,非常香的。

    然后就该做牛轧糖了,昨天已经把一切的原料都准备好了——在古代做牛轧糖,原料都可以找齐,但这却并不是说在制作牛轧糖很简单。

    事实上,熬糖是个标准的技术工种——糖浆的温度极为重要,温度过低,熬出来的就是一团邪恶史莱姆,能把世间万物全都粘在一起;温度过高,那熬出来就是一块板砖……

    而且熬糖几乎没有任何容错空间……糖浆温度高一度低一度都不行,产物的状态差别巨大。

    所以,古代的熬糖师傅们,那真是超级技术工,眼力惊人。

    乔茜没有这眼力,但是她准备了一只测油温的温度计!

    ……系统的判定标准还真是奇怪,厨师机、自动打蛋器被归类为了「面包房」专属,而温度计大约是因为很多时候是用来测油温的,所以算在了「中级烹饪台」的可购买物件里。

    真是刻板,明明中餐里也有雪绒豆沙这种需要打发蛋白的菜式的!

    不过,算了。

    乔茜打了两个鸡蛋。

    陆小凤“呼~”了一声,爽朗地道:“终于打完了!”

    乔茜对他露出了乖巧又可爱的笑容,重新把蛋抽和装着蛋白的碗递给他。

    陆小凤:“……”

    乔茜的声音细细弱弱的:“再……苦一苦……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跳起来打乔乔膝盖.jpg

    第34章

    ***

    在献祭了两份蛋白霜、两份糖浆以及一条陆小凤的麒麟臂之后, 乔茜获得了一份邪恶牛轧史莱姆和邪恶牛轧大板砖……

    毕竟温度计也有自己的想法……

    糖浆温度140摄氏度,指的是标准大气压之下的温度,乔茜为了和这根温度计磨合, 提前住煮沸了水去测温看误差……结果,还是连着失败两次。

    所以,古代的制糖师傅是真的生猛啊……

    陆小凤一脸死相地和那块邪恶史莱姆搏斗。

    乔茜:“…………”

    乔茜弱弱地道:“……要不今天就算了?”

    陆小凤的牛脾气上来了:“不行, 决不能就这么算了!今天做不出来我陆大头的名字倒着写!”

    头大陆一把抄起蛋抽,继续疯狂殴打蛋清。

    好在第三次终于做成了!

    极度考验耐力与心性的美味杏仁牛轧糖!口味清甜——对,乔茜在家也试过棉花糖与熬糖两个版本的牛轧糖, 用蛋白霜与糖浆制出来的糖不会那么甜, 而且里面不添加明胶,也没有那么粘牙。

    但是做这玩意儿真的好累, 乔茜累得连品尝美味糖果的力气都没了, 瘫在沙发上不动了。

    陆小凤:“…………”

    陆小凤:“我都没喊累你累什么啊!”

    乔茜:“呼……呼……”

    乔茜睡着了。

    在五月的阳光下, 在满是糖果甜味与朋友们的酒馆里, 她窝在沙发上, 安心地睡着了。

    陆小凤瞧着乔茜,她的头发在阳光下, 闪出一点墨蓝色的光辉, 又好像有点青绿与蓝紫, 像是翠鸟的漂亮羽毛。她的脸也被阳光照的近乎透明, 简直连面上细小的绒毛都看得见。

    陆小凤不免怔了一怔, 他的胸中突然涌起了一阵奇异的冲动,这冲动一涌上来,便好似已无法停息。

    于是,他向着乔茜伸出了手。

    然后,在她脸上画了一只大乌龟。

    ***

    半个时辰后, 酒馆里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怒吼:“陆!小!凤!我杀了你——!!!”

    以及一声惊天动地的大笑:“啊哈哈哈哈哈哈哈!!!!乔乔你是一只大乌龟……啊哈哈哈哈哈哈!花满楼救命啊!”

    他“噌”的一声钻进了花满楼身后……嗯?今天花满楼怎么穿的一身黑?

    再一抬头,对上中原一点红那张面无表情的死人脸。

    一点红:“……”

    陆小凤:“……”

    一点红:“…………”

    陆小凤:“…………”

    乔小茜:“…………嘤!”

    乔茜一把捂住了脸,不让一点红看见陆小凤的墨宝。

    乔茜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般放狠话:“陆小凤你等着!莫欺少年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明天就鲨了你!”

    陆小凤:“…………”

    陆小凤哈哈大笑:“红兄你瞧她,惯会胡说八道。”

    一点红:“…………”

    陆小凤:“…………”

    陆小凤不笑了。

    一点红扭头走了。

    陆小凤摸摸自己的小胡子,负着双手,摇头晃脑、老神在在地走了。

    当晚,乔茜展开了她的猛烈报复行动。

    她来找陆小凤喝“茶”。

    陆小凤:“…………”

    陆小凤狐疑:“……你不是说明天就鲨了我?”

    乔茜:“咱们俩谁跟谁啊,这话还能当真么?来来来,花前月下,喝酒喝酒~”

    陆小凤的一边小胡子翘了起来,唇角也已忍不住翘了起来。

    就算知道其中有诈,喝酒的事情,陆小凤却是从来不肯放过去的——而且还是乔茜这里的酒。

    乔茜这里的酒,真乃此世之奇,此地虽没有什么二十年陈酿的秋露白、女儿红,却有价值连城的葡萄美酒,更有许多他听也没听过,见也没见过的品类。

    比如说,啤酒。

    比如说,鸡尾酒。

    好比眼前这杯“长岛冰茶”……他只喝了一口,便觉有趣,什么长岛冰茶,只有颜色同茶有些相似罢了,其实便是一杯甜酒,只不过这甜酒绝非他生平所见的任何酒类,里头兑着可乐,甜爽气泡在杯中上浮,“啪”的一声碎裂了,带出琥珀色的、冰冷的酒气。

    倒是很妙!

    陆小凤大感奇妙,又只觉得这名很怪,便问:“长岛是什么岛?”

    乔茜托腮道:“是我家乡对异国一个地域的称呼。”

    陆小凤好奇道:“乔乔的家乡在何处?”

    乔茜掐指一算,老神在在地说:“嗯……说不定在五百年后呢?”

    陆小凤“噗”的一声笑了,道:“又在这里捉弄我,是不是?”

    乔茜“哼”了一声,倨傲地道:“快点喝酒!”

    陆小凤端起酒杯,一挑眉毛,十足混不吝地道:“好姑娘,你不晓得怎样劝少爷我喝酒么?”

    乔茜冲他眨了眨眼睛,也端起了自己的酒杯……反正她的酒是多加可乐偷工减料版长岛冰茶。

    ——系统设定的初始店铺既然是酒馆,那么各色酒品自然不能少,而且还有各种鸡尾酒套装可以入手,譬如什么龙舌兰日出预调套装啊、长岛冰茶预调套装啊之类的……不过乔茜穿越之前没有喝鸡尾酒的爱好,对这些东西并不大熟悉,所以不知道长岛冰茶预调套装里是带着可乐的……

    ……不过就算知道,她之前估计也不会买,因为这玩意儿的东西很贵,售价15银。

    ……当你浑身上下只有三千块且没有稳定收入来源时,会花15块买瓶饮料喝么?

    乔·小市民·茜表示拒绝。

    现在买了是因为她收入了一万两千五百两!奢侈一下下总是没问题哒!

    陆小凤的仇是绝对要报的!……而且剩下的可乐还可以做可乐鸡翅吃,嘿嘿。

    乔茜这样想着,购入了一套「长岛冰茶预调套装」,按着说明所写,给陆小凤调了杯带劲儿的!

    这可是一口下去四五种烈酒,酒精度能达到四十度的超级一杯倒!

    结果……

    乔茜:蚊香眼.jpg

    陆小凤叹气:“乔乔啊乔乔,你不行啊。”

    陆小凤无不嘚瑟,连嘴角都翘起来了,在酒精的作用下十足飘飘然了起来,面上却还要装作在叹气的样子,道:“乔乔啊乔乔,你不行啊!这样子还劝人喝酒。”

    乔茜不理会他:“Zzzzzzzz……”

    陆小凤伸手,左摸一摸自己的胡子,右摸一摸自己的胡子,准备进屋先去取一件衣裳给她盖上先……五月自然不冷,不过山间的夜晚何曾热过呢?

    花满楼正在屋子里抚琴。

    琴不是什么好琴,只是在镇上随手买的,与花公子平日所用,差距自然极大,但花满楼十足不在乎,他其实是那种有什么就玩什么的人,而且对音乐的认知十分潇洒自如——琴虽不好,但它的音色就是它的音色,别物无法代替。

    他敲起装着水的碗时也是如此想的,碗固然不是乐器,然则谁用能说它发出的声音就不能是乐声了呢?

    这样的豁达心性,与那假无尘的无花却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无花号称七绝秒僧,琴棋书画无一不通,他却并不懂琴、也不爱琴,在原著之中,楚留香只是在无花面前提了一嘴一点红,他便将怀中之琴扔下了水,只道“它沾了血腥气,已再发不出空灵之声了。”

    真君子与假道行,一比便知。

    花满楼床前对月抚琴,唇角带着淡淡的微笑。

    陆小凤立在门口,带着酒劲儿一下一下鼓掌,似在与琴声应和……好一个陆小凤啊,鼓掌都能错拍!

    花满楼:“…………”

    花满楼停了下来,问:“陆小凤,你不是在陪乔乔喝酒?”

    陆小凤哼哼笑了两声,快活地道:“是呀!我把她!喝趴下了!”

    花满楼:“…………”

    花满楼:“……你灌她酒?”

    陆小凤道:“那哪儿能啊?姑娘心里藏着坏事儿,要灌我的酒才是真的……花满楼,见我的披风了么?”

    花满楼有点无奈地笑了一下,道:“我叠好放里头了,你等着,我去取。”

    陆小凤“嗯”了一声,斜倚在门口。

    花满楼很快取出了陆小凤那件标志性的红披风,给他送来。

    陆小凤伸出手去取。

    花满楼捏住了陆小凤的手腕,指如疾风、势如闪电,啪啪啪啪给他点了穴。

    陆小凤:“?”

    花满楼:微笑.jpg

    花满楼薅起陆小凤,把他放在椅子上:“乔乔拿做好的牛轧糖来贿赂我,对不住了,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那牛轧糖的苦力全是我做的!”

    花满楼眨了眨眼,悠然道:“而且……”

    陆小凤:“……而且?”

    花满楼道:“而且我也真的想试试这个剃须刀好不好用。”

    他从袖子里掏出个剃须刀,伸手一摁,剃须刀的刀片立刻转动了起来,发出“嗡嗡嗡”的声音。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花满楼你不要乱来。”

    花满楼淡淡道:“陆小凤你不要乱动。”

    陆小凤:“……?”

    花满楼突然笑了,道:“否则我怕会真的剃到你的眉毛……”

    陆小凤:“…………”

    陆小凤恨恨道:“乔乔……好哇,真是睚眦必报哇……”

    第二天早晨,乔茜美美地睡了一觉起床后,就瞧见了嘴唇上方连一根胡子都没有、板着脸瞪着她的陆小凤。

    乔茜:⊙▽⊙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明线乔乔、暗线花花——作战大成功!

    第35章

    ***

    五月初二, 乔茜和朋友们一起包了粽子。

    无论何时,粽叶总是就地取材的,南人多用箬叶, 北人则是在河边芦苇中取用芦苇叶,乔茜知道海南会用露兜叶来包粽子,管那种植物叫“粽子藤”, 还有竹筒粽子,蒸出来一股竹香。

    不过,住在秦岭北麓, 是不要想吃到竹筒粽子了。

    秦岭上是有竹子的, 还有大片竹林,不过此地的竹子以箭竹和巴山木竹为主——箭竹箭竹, 竹如其名, 竹杆似箭一般, 又细又长, 竹节之间根本没有多少空间。

    再说木竹……木竹里头差不多是实心的……

    所以, 虽然有竹,但当地的建筑、器皿与吃食上, 却瞧不见太多竹子的身影。

    糯米提前已经泡发过了——买回来糯米, 还这么磨蹭了两天没动手, 就是因为要提前泡。

    乔茜走进厨房, 准备端盆。

    中原一点红站在不远的地方, 似乎皱眉看着她。

    乔茜:“哎哟,红大爷~”

    中原一点红:“……”

    他瞧着那个比乔茜看起来都大的盆。

    中原一点红:“…………”

    他走过去,端起了盆,问她:“送到外头?”

    乔茜拍了拍手,道:“对, 送到后院,包粽子当然要一边晒太阳一边包啦……对啦,还要洗一盆红枣。”

    她的语气平平常常的吩咐着,一点红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语气也平平常常地“嗯”了一声,端了盆往后院走。

    其实,他并不讨厌这种生活。

    ——要是真的讨厌这种平淡的生活,他就不可能三番四次地被乔茜一点小小手段所留下。

    恰恰相反,纵横江湖十年,他都只觉得自己是条野狗,落魄江湖、心胸偏激,满怀愤郁不平之气,因此才会自诩已杀人为乐,他自视甚高、总接各种旁人不肯接下的活儿,也正因为他在寻找——寻找一个死在对方手下也无憾的人。

    如今,他似乎已明白了生活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这段日子虽然短暂,去令他终于明白,从前他只是活着,而不是在生活,一个人若是只知道挥剑、只知道杀人,那就只是一只令人作呕的野兽罢了。

    此刻,他什么也没有想,只是平平淡淡的生活着。

    他突然发现,原来把手插入糯米堆之中,会产生一种稀奇的酥麻感觉,好似手掌上的每一寸皮肤都在被按摩一样,这令一点红感觉有些奇异,于是便试了两试,又没忍住,搓了搓泡发的糯米,把两粒米碾碎了。

    乔茜充满活力地跳了出来:“我也喜欢把手插米缸!”

    一点红:“……”

    乔小茜:“……”

    一点红:“…………”

    乔小茜:“…………”

    乔小茜老成地负着手走开了,一边走,一边摇头晃脑道:“我什么也没看见,我绝对没有看见红大爷在玩糯米……”

    一点红:“………………”

    一点红懒得说她。

    再回灶房洗枣子,干红枣,个头都很大,也是满满的一盆子,再端出去,院子里已经长出了三个小椅子和三个人,一边坐着,一边包粽子。

    椅子还有第四张。

    一点红:“…………”

    乔茜叹了口气,道:“好像四个人一起包粽子什么的,对红大爷来说还是太超过了吧。”

    一点红只能承认她说得对——如果这里只有他和乔茜两个人的话,他坐下来显然不会有这么困难。

    乔茜有点揶揄似地笑了……一点红假装没看见。

    陆小凤也有点揶揄似地笑了……被杀手冷冷地扫了一眼。

    ***

    粽子包了白粽和红枣两个口味的,煮好后就这么晾凉,第二日一早,大家准备上山去玩一趟,便取了些凉粽做干粮,又用油纸包了块镇上买的酱肉和干饼,一并带在背篓里,还有那天好不容易做好的牛轧糖。

    当然,要野趣,野餐少不了,乔茜带了个轻便的锅,又带了些提前准备好的蔬菜,准备上山抓鱼吃,又另外提前煮了一壶竹叶薄荷甘露、一壶杏皮山楂水,一冷一热,各自用保温杯装了,带在路上喝。

    乔茜也换了衣裳,打了绑腿和护腕,务必把自己的手脚都严防死守——这是因为,端午之后,草木旺盛,虫蛇的活动也更频繁了,因而端午节的许多习俗,中心思想都是避虫蛇、驱邪秽。

    身处氛围之中,乔茜也不自觉地学习起了古人的智慧。

    不过她的手很笨,穿越至今好几个月了,也没学会梳好看的发髻,只是好不容易和朋友们整整齐齐地上山去玩,总不好继续包个丸子头……于是乔茜想了又想,给自己包了两个丸子头。

    乔茜:“…………”

    好像还是不太好。

    于是她最后给自己扎了两个半丸子头竖在脑袋上,下半部分的头发又紧紧扎了两个三股辫,又从石榴树上薅了一朵石榴花戴在头上,这样才算是差不多了。

    至于火种,乔茜没有打火机,但一点红身上随身带着火折子呀~

    不错,一点红居然破天荒地答应了要和他们一起出去玩。

    乔茜来找他的时候,他犹豫了一瞬,本想拒绝,却又想到……这或许已是他们最后能相处的几天了……于是乎,杀手点头,道:“好。”

    乔茜:(⊙△⊙)

    一点红:“…………”

    ……这什么表情。

    他沉吟着道:“你若不想,我就呆在……”

    乔茜立刻跳了起来:“谁说我不想,那就这么说好了呀,明早见!拜拜拜拜拜拜!”

    立刻消失,不给他反悔的机会。

    一点红:“…………”

    总之,万事俱备,上山去咯~

    天清日盛,秦岭万千青山,远近高低,在稍远一些的距离上,可见浓浓淡淡的山影,近处好似笔墨落到实处,更远处的山却好似飘摇蜃景一般,淡得像是随时都会消散一般。

    进山之后,一切却都又归到实处了。

    日光渐盛,树影却是层层叠叠的,乔茜一抬头,便只见一线线的光挤过罅隙,在地上打下光斑,先进山还有前人走过的痕迹,再深入一些,地上的乱枝便多了,乔茜随手捡了根棍子,拨开了一从乱枝,便见一条蜿蜒的兽道逐渐深入。

    一点红道:“山鼠。”

    是了,这一看就是小型动物走过的痕迹,在山中,山鼠的可能性最大。

    乔茜好奇道:“红大爷吃过山鼠么?”

    一点红道:“在山里行路的时间久,会下陷阱,但不常吃。”

    就是这样的思路,找兽道,下陷阱,不过,他不是猎人,在山林间穿行,多是为了追杀,因而对猎人的手段也不大通,在兽道下陷阱通常是晚上,第二天早上看一眼,没抓到就走。

    他进山肯定是带着干粮的,打猎只是为了改善一下伙食……以他自己的经验来说,进山一定是要沿着水源走的,取食也多去河中抓鱼,抓鱼比抓山鼠可简单很多。

    乔茜严肃地点了点头,道:“是咯,山鼠那玩意儿可不兴吃,红大爷以后不许吃了,我监督你!”

    一点红:“…………”

    一点红假装没听懂她话中的意思。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摸着自己并不存在的小胡子,盯着乔茜手里的棍子,忽然有些若有所思地开口:“乔乔啊……”

    乔茜不明所以:“嗯?”

    她瞧了瞧自己手里的棍子:“……怎么了么?有什么问题么?”

    陆小凤:“棍子好直!给我玩玩!”

    乔茜:“…………”

    乔茜:“………………”

    乔茜冲这个幼稚的人翻了个白眼,把棍子扔给他了。

    这次进山的主要目的其实是采摘野木耳,乔茜小时候有一段时间住在农村,经常和爷爷一起进山去,许多关于大山的知识,她都是那个时候学会的。

    木耳多生于阔叶植物的枯树树干上——当然了,砍柴之后留下的木桩子上也会有,不过这片地方下头距离居居村落有点远,所以没有留下农人砍柴的痕迹。

    今年春季的雨水并不丰沛,找了一圈儿,都没找见多少,只铺满了小背篓的底……这东西要晒干再泡发的,晒干之后,估计就只剩一点儿了。

    乔茜晃晃背篓,笑眯眯道:“哎呀,木耳都藏起来,不肯被我吃掉呢。”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只道:“不错、不错,真是太不懂事了,居然都藏起来,不肯被我们乔乔大侠晒干炒熟大卸八块,如此美事,居然敢躲,该打该打。”

    乔茜:“…………”

    乔茜跳起来打陆小凤的膝盖。

    不过,她其实一点儿也不失望。

    目前,她不缺钱,也没有生存上的难题,进山来纯粹是为了与朋友们一起游玩——既然如此,收获多少又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他们在一起度过了快乐的时光,倘若因为此等死物而坏了心情,岂不是本末倒置、愚蠢至极?

    乔茜一直都是这样想事情的,从前与朋友约好一起出门旅游也是,去逛了多少景点、打了多少卡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此时、此刻,我们在一起。

    所以,从以前到现在,她的身边一直都可以聚集起很多人。

    继续漫无目的地在山林之中走。

    树冠上方,有金光万丈,然而这阳光却无法刺透层层叠叠的树荫,使得这山林中透出迷雾,一滴露珠受到了惊扰,从一片野葡萄的叶子上颤动着滴落了——它或许已在这叶片上呆了好几天了。

    这就是山林,又喧嚣,又寂静。

    野鸟呦呦而鸣,树叶簌簌而响,然而身处其中,却见不着一只鸟、瞧不见一点活物,所有的声音都只好像是一种无意义的白噪音,逐渐令人习惯了,但或许……或许,山林中的一切生灵,都躲在这迷雾的粘稠中,观察着、评估着、窃窃私语着……

    乔茜也在观察着,她发现了活物!

    于是,她盯着一片叶片,特别兴奋地道:“红大爷,你快过来看呀!看我发现了什么!”

    一点红:“…………”

    一点红面无表情地去看。

    结果看到两只上下叠在一起的五彩斑斓毛毛虫……

    乔茜手上拿着一只细棍儿,试图把这对毛毛虫分开,一下一下地挑衅人家,使得那毛毛虫整个都蛄蛹了起来,背上那些小细刺一个个地好像要炸裂开来。

    乔茜:“看!洋辣子!”

    一点红:“…………”

    一点红一时都不知道说她什么好……只好叮嘱道:“不要上手抓。”

    这玩意儿会蜇伤人的。

    乔茜满不在乎地点点头,继续玩弄洋辣子,然后扔开他们。

    过了一会儿,小背篓里新增一些红菇。

    又过了一会儿,乔茜上手去抓蜂蜜,掰了蜜蜂的巢……几只蜂从巢里出来,在她身边嗡嗡叫唤,来回飞舞,乔茜一动不动,还十分自得地道:“这种蜂性情不算很暴戾,只要不动,它们一会儿就走了。”

    一点红:“…………”

    再过一会儿,乔茜开始用棍子戳蜘蛛网,一边戳一边道:“啊,棒络新妇!”

    乔茜嘻嘻坏笑:“红大爷以后进了山林没吃的可以吃这个哦,蛋白质丰富,嘎嘣脆。”

    其实真的是可以吃的……穿越过来的第一天,系统就以一种讲冷笑话的语气告诉她酒馆里藏着一些棒络新妇……不过,乔茜自己是不会吃的。

    一点红继续:“…………”

    一点红板着脸:“我会抓鱼。”

    乔茜扔了那蜘蛛:“以防万一嘛以防万一。”

    陆小凤吐槽:“你是什么山林恶霸,进来欺负了一路了啊。”

    乔茜兴致正高昂,闻言并不反驳,只笑眯眯道:“是呀,我可从来不欺负陆小鸡,我只会送他一把洋辣子加餐~”

    陆小凤:“…………”

    陆小凤嘿嘿冷笑,不甘示弱:“那我可以送乔小鸟活泥鳅加餐,先送个一千条吧,可别太谢谢我。”

    乔小茜:“…………”

    陆小凤:“…………”

    乔小茜:(个_个)

    陆小凤:(个_个)

    乔茜:“咱们还是和好吧!”

    陆小凤:“哈哈哈哈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

    二人击掌为誓,化干戈为玉帛。

    再过一会儿,乔茜发现一条蛇。

    于是,她立刻就跳了起来,浑身炸毛,陆小凤赶紧过去赶走了那条也被吓得上身直立起来的蛇,口中安慰道:“不怕不怕,这蛇无毒……不是,你怕蛇啊?”

    乔茜揉了揉脸:“……你不觉得,蛇看起来很恶心么?滑滑的、冰冷冷的……”

    陆小凤:“……毛毛虫不比这恶心多了。”

    再转念一想……或许是因为蛇吃鸟,但鸟可以吃虫呢?这么一想居然觉得非常合理。

    ……乔乔此身果然分明了!

    再过一会儿,乔茜发现了一大片的斑鸠柴。

    斑鸠柴,灌木,又叫观音柴——之所以叫这么个名字,乃是因为穷苦人家没东西吃时,有上一片观音柴,就可救命了……这可好哇,乔茜一瞧见这东西,立刻就犯了吃甜品的瘾头,高兴地道:“你们有没有吃过这个?有没有吃过这个?”

    一点红自然没吃过……其实只看他平日的言行举止就知道,他其实是个日常知识很是匮乏的人,大约,他的师父除了将他训成一个无情的杀人机器之外,根本就没有教过他任何事吧。

    不过,一点红并不无情,也不是杀人机器。

    陆小凤与花满楼自然也没吃过……他们二人都是江南人,江南本地物产极丰,吃喝都是精细的东西,花满楼是巨富之子,哪里会沦落到要靠“观音柴”救命呢?他虽然喜爱植物……但他喜爱的是栽培花卉。

    陆小凤呢,别看他吊儿郎当的,但他可是一见了乔茜就能拿出五百两银子来玩儿的主,从不把钱当回事的人,通常也是来钱很容易的人……比如说“花满楼,能不能莫名其妙给我点钱啊”这种事……

    陆小凤也是浮华红尘中的花花公子,像这样隐居山脚,那也是人生头一回呢。

    他立刻来了兴趣,一挑眉毛,道:“豆腐?这草木怎可点出豆腐来?”

    乔茜笑眯眯道:“不是豆腐,是神仙豆腐……就是,嗯……羊糕!对啦,你们江南人冬日不是会吃羊糕么?大约就是那样的东西,只不过是带着青草香味的。”

    不错咯,此物正是因为叶片中富含果胶,才可做成凝胶状的小吃,天然富含胶质的动植物很多,江南地区的人冬日会吃羊糕、往南有仙草,往北有假酸浆,海边有海石花,山中有斑鸠柴。

    陆小凤道:“原是如此……啊,我还没吃过青草味的呢。”

    乔茜道:“很好吃的,甜咸皆可……你等着啊,咱们抓一大把回去,等我打个很棒的红糖汁子,可美不死你!”

    陆小凤没有飘飘然,陆小凤十足警惕、十足深沉地问:“那么,代价是什么?”

    乔茜无辜地眨眨眼,甜蜜地说:“那当然要再苦一苦陆小凤咯……”

    你的手劲儿大,你来手搓胶~

    第36章

    ***

    中午, 众人寻了处溪边的地方,乔茜颇为讲究地从她的背篓里掏出块棉布来,平平整整地铺在地上, 以做野餐布之用,四人盘腿而坐,分食酱肉与干饼, 又各自吃了些糯米白粽,蘸着方才获取的野蜂蜜一块儿吃。

    吃饱了,乔茜打了个哈欠, 略有些困倦, 却不肯就此下山,还想接着玩儿。

    ——这是自然的咯, 下一次再把人聚齐一块儿玩乐,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私心里, 乔茜非常不想要一点红离开。

    陆小凤与花满楼, 都是有着正常生活的人……虽然话说回来, 陆小凤的生活也不大正常,但同摇摇欲坠的一点红相比, 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一点红最大的问题是——他身后还有一个薛笑人。

    ——薛笑人, 薛家庄二爷, 名剑客“血衣人”薛衣人的弟弟, 剑术高超, 却永远生活在哥哥阴影中的蠕动蛆虫,超越兄长已成为了他的执念,为此,他假装发疯,杀了自己的老婆, 装疯卖傻二十余年,在暗地里收养了十三个孩童,将他们全都培养成了杀人机器。

    这或许正是一种获取权力的手段。

    权力,其最诱人的本质便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想让谁活谁就活,想让谁死谁就死。

    在武林江湖之上,薛笑人永远得不到他兄长所得到的名声与地位,于是,他就要在暗地里找补回来,满足自己内心的欲望。

    这其实很真实……丑恶的人会有什么清新脱俗的丑恶理由么?其实人类所面对的、最真实的丑恶,无疑就是在获取权力与钱财的过程中所做的事情。

    一点红不是这样的人,他并不想靠剑获取什么……只是他听命于薛笑人,不得解脱而已。

    在原著之中,他也是这个样子的,他在济南城中,与楚留香相识相遇,被对方的人格魅力所打动,楚留香那“从不杀人”的原则无疑令他大为震撼,也因此,离开济南之后,他就此金盆洗手,不再以杀人为业。

    这无疑已背叛了薛笑人。

    薛笑人亲自追杀一点红,命悬一线之时,他又被楚留香所救,后来成了个极为成功的人,也算是有了好的结局。

    但问题是……乔茜先一步出现了。

    她并不是说,她出现了之后,就没有了楚留香的位置,她还没有这样自恋。但她杀了无花……

    要知道,一点红与楚留香之所以结缘济南城,究其根本,是因为无花利用天一神水所搞出的那个阴谋……结果,无花现在死了,死的时候连条裤子都没穿……什么阴谋阳谋都使不出了。

    如此一来,他们还会相遇结缘么?

    更重要的是,一点红现在还想当杀手么?

    乔茜:沮丧.jpg

    一点红:“…………”

    为什么突然这幅表情?

    陆小凤伸出魔爪,捏了捏乔茜的脸,怪声怪气道:“哟哟哟……咱们的山林霸主怎么了?吃饱了饭想睡觉也就罢了,怎地还想哭呢?”

    乔茜的眼泪立刻就收了回去,一巴掌打掉了陆小凤的爪子,背上背篓,跑到前头去了。

    下午,继续在山林里翻找可以吃的东西。

    乔茜往陆小凤的背篓里塞了保温杯、没吃完的酱肉、凉粽与收集好的野蜂蜜,往自己的背篓里塞了一大堆的斑鸠叶子,美其名曰——看我,是多么的公平!

    花满楼不停地笑。

    陆小凤:“…………”

    陆小凤:“……你就可这我一个人欺负是么?”

    乔茜笑眯眯地道:“那是因为我喜欢你呀。”

    陆小凤:“…………”

    陆小凤:“那叫声好哥哥来听听?”

    乔茜张口就来:“小凤哥~~”

    陆小凤:“…………”

    陆小凤:“好土。”

    乔茜继续:“山鸡哥~~”

    陆小凤:“……什么玩意儿?”

    乔茜突然受不了了,捂着肚子开始狂笑……众人不明所以,完全不动山鸡哥这个词到底哪里具有这么好笑的内涵。

    一路走着,乔茜用棍子拨开地上的杂草乱枝,漫无目的地走着,忽然,她跳了起来。

    陆小凤“噌”的一声蹿了过去,严阵以待:“蛇在哪里?蛇在哪里?冲你山鸡哥三个字,今天咱们家的蛇全归我陆小凤打!”

    乔茜:“…………”

    花满楼:“…………”

    一点红:“…………”

    乔茜小心翼翼地从地上采下一从乌七八糟、丑陋非常的菌子,道:“看!干巴菌!”

    是干巴菌呢!

    此物生得极丑,一副乱七八糟、不可名状的模样,因多生褶皱,里头便夹杂了许多灰尘、泥土、杂草、砂砾……要撕成一条条的洗干净,那还是个精细活儿呢。

    而且要长出来也不容易,乔茜发现了一丛之后,十分兴奋,便细细地把周围都扒了一遍,却也没有找到第二丛。

    虽然发现了一些别的菌,但不认识的菌她是不会捡的。

    倒是一点红,居然也有一定的菌子知识储备,乔茜对着砂砾地上的一丛菌子大感惊奇时,他告诉她:“这是地星。”

    地星地星,形如其名,是长在地上、一个一个的五角星,五角星正中有裂口,又因多生在沙地之上,所以瞧起来真的很像海星……只是有点生得黑乎乎的,颜色不够鲜亮。

    当然了,对于蘑菇来说,鲜亮不鲜亮都不是有毒的象征,分辨野生菇是个极复杂的事,乔茜向来只捡那些自己百分百认得的东西。

    她戳了戳那个地星,问:“可以吃么?”

    看起来其实不大好吃的样子。

    一点红道:“可以拿来止血。”

    乔茜:“…………”

    乔茜:QAQ

    一点红:“…………”

    为什么又露出这种表情。

    他不知如何是好,只好默默撤了。

    在山林里,时间其实过得很快,日头什么时候下降的也不知道,转眼天就到了傍晚,乔茜今日不知道犯了什么瘾头,死闹着不肯回去……大约是想体验一把露营的感觉?

    好巧不巧,众人竟真的找到了一处山中隐居。

    这隐在山中的小屋,大约是不知什么时候的隐士所留下的吧,小小一间瓦屋,门外一片竹林,门前扎了篱笆,屋上的木门半扇,上头隐约可见刀斧劈砍过的痕迹,屋内摆设非常之少,不过几片草席、一个蒲团,一个箱子,一张桌子,桌上还摆着个小小的佛像。

    这屋子的主人,好似是个隐居于此的清修之人,桌子上刻着深深的剑痕,好似有人在屋中打斗过,只好在没有血迹,也没有森森白骨,似是屋中之人被人寻仇后,并不愿意直面对手,径直逃走了。

    如此看来,此人的武功一定高于寻仇者、轻功也极好,否则的话,又怎会见不着血?

    这里又埋藏着什么江湖往事呢?

    乔茜的脑子里过了一遍……合乎情理地没有任何线索。

    江湖是很大的,除了陆小凤、楚留香这样闪着光的名字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人,时至今日,这里已不再是一个故事的背景,而是一个真真切切存在的世界。

    乔茜倒是有点想去翻那个箱子,她还暗搓搓地问陆小凤:“你猜里面会不会有武功秘籍……”

    陆小凤:“…………”

    陆小凤斜眼瞅着她:“……你话本子看多了?”

    乔茜:“…………”

    乔茜陷入了沉思……

    坠下山崖获得秘籍这种套路,虽说被誉为武侠小说的经典套路……但似乎是金庸小说用得更多一些?至于古龙的主角,好像差不多是一出场就是满级,浑身谜题没有过去,但是你就看吧,一拳一个大反派。

    所以,陆小凤这个行为,算不算古龙主角在调侃她金庸小说看多了呢……

    乔茜:“噗……”

    陆小凤:“?”

    又笑什么……?

    有时候陆小凤觉得乔乔真是蛮奇怪的……她的一套知识好似自成体系,与周边全然格格不入,但有的时候却又能连接在一起,她手握许多奇异宝物,但却并不觉得这些东西有什么……也并不觉得给凡人用是恩典……

    简直就好像……

    好像什么呢?陆小凤有点说不上来,心里有点痒痒的,却又没有发问。

    他自己身上就带着秘密,他也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一个秘密之所以会是秘密,就是因为揭开来会很痛。

    所以,陆小凤从不提起自己的过去,他的朋友们也从不追问、追忆他的过去,他也同样会这样对待他的朋友,不去追问、不去探索……虽然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十个朋友八个坑,还有一个特别坑……

    算了,管他呢!起码十个里有一个真朋友嘛!

    陆小凤这样开朗地想到。

    屋子里有过打斗痕迹,这不算什么好事,说明这还是个是非之地哩!不过,从屋中灰尘与蜘蛛网的痕迹去看,这打斗发生的时间,起码也有过一两个月了。

    况且,在场的各位也都不是好对付的,并不太怕事,眼见天已黑了,今日便决定暂且在此住上一宿,大家齐齐动起手来,整理屋子,一点红去外头拾了些干柴,又寻了些干叶来做引火的火绒,如此生了一团篝火。

    但凡曾有人住,必定距离水源不远。

    此地也正是如此,事实上,乔茜他们一路往山里走,也正是顺着溪流往上走的,溪流正在不远处。

    陆小凤于是去小溪里逮了几条河鱼来。

    武林高手逮鱼,自然不必下河直接去抓……他就直接蹲在河边,手上随手抓了一把鹅卵石,咻咻咻往河里丢,乔茜过来瞧他一眼,他还笑道:“看你小凤哥是怎么打水漂的!”

    说着,双指弹出石块,弹出的一瞬,手指又以极快的速度拨弄了一下石头,便使石头打着旋儿飞出,落入水面,复又弹起,如此连着在水面上落下好几个涟漪,方沉入水中。

    ……然后沉入水中的地方浮起来一条被砸晕的鱼。

    乔茜:“…………”

    乔茜:=口=!!!

    乔茜:(★▽★)

    乔茜:“教我教我教我!!!”

    乔茜毕竟不是南方孩子,所以没玩儿过打水漂的游戏……而且打水漂或许不难,但是最神的是最后能打中一条鱼!

    天!好帅!要学!

    帅是一辈子的事!

    于是外出觅食的二人过了足足一个时辰才回去……这时候在篝火堆前坐着的野外大厨一点红看上去已经快要老僧入定了……

    晚饭吃鱼,他们额外带了刀出来,陆小凤在溪边就已去了鳞、剖了内脏,回去先烤鱼,等鱼烤好,乔茜提前带出来的土豆、粉条、干笋已等着下锅了,红菇也已洗好,一并当做配菜来吃。

    如此,烤的外皮酥脆的鱼一并入锅,与各式配菜、提前准备好的麻辣烤鱼料包一块儿再烹,那香香辣辣的味道便直冲得人口水直流,最后再扔两包泡面进去一块儿,算是增加一些主食,四人一块儿围着锅坐了——今天的一点红倒是配合乖巧得很。

    如此,吃了一顿热热辣辣的菜,唯一的问题就是鱼肉不是很入味……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有其他入味的东西可以弥补,乔茜这个老北方人,还撕了一个干饼丢进去泡,像是吃泡饼一样……陆小凤一边狂吸气,一边偷吃了一个乔茜的泡饼。

    陆小凤:“嘶……”

    然后又偷吃一块。

    乔茜很大方,随他偷吃,还特别甜心地给他倒了杯甘露喝,带着薄荷清香的甘露当然很好的拯救了陆小凤,他咕嘟咕嘟两大口就喝尽了,这才感叹:“好……好辣……”

    乔茜不屑一顾,只道:“这才哪儿到哪儿啊,下次让你试试麻辣火锅!”

    陆小凤好奇道:“那是什么东西?”

    乔茜却哼哼笑了,塞了一个牛轧糖在他嘴里,道:“你都要走啦,我才不告诉你,等你下次再来找我玩,我才肯给你吃用。”

    好东西哪能一次全给这小子看呢?

    哼,小小陆小凤,拿捏他。

    陆小凤怪声怪气地哼了一声,大嚼牛轧糖,好好地享用起了自己的劳动成果,眯着眼道:“这点心可以买上好价钱了……”

    乔茜道:“我才不卖呢,这么麻烦的东西,除了我和我的朋友,谁都不配吃,你说是不是,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想起了邪恶牛轧史莱姆和邪恶牛轧硬板砖,深表赞同。

    不过斑鸠豆腐倒是可以作为一道常驻菜品……好了,继“远看群英荟萃,近看土豆开会”之后,第二道菜品也研发完毕了!

    我真是个天才——乔乔如此自得地想到,莫名其妙地膨胀起来,让陆小凤忍不住伸出了手,戳了她一下。

    乔茜:“?”

    干什么呢?

    陆小凤却也不解释,老神在在地缩回手,摇头晃脑道:“睡觉睡觉~”

    今夜就宿在这屋子里了,主人家的草席可以借来一用,箱子就不开了——用别人家的被子什么的,那还是太超过了。

    反正,天也不冷。

    再加上内力护体……这点子内力,虽说还不至于到寒暑不避的夸张程度,但怎么着也不至于害怕五月的夜晚。

    三人各自在屋子里找地方躺了——一点红守着篝火,说是守夜。

    住在野外,也的确需要守夜的人。

    乔茜说:“……那好吧,好辛苦呀红大爷,没事,明天回去给你炖鸡汤喝,给你补补。”

    一点红:“…………”

    ……什么补补?

    ……算了。

    他含糊地应了一声,淡淡道:“去睡吧。”

    乔茜“唔”了一声,回去躺下了。

    躺下之后,感觉浑身不得劲,翻来覆去。

    陆小凤懒洋洋道:“睡不着?其实今晚上不应该睡觉的……”

    乔茜:“?”

    陆小凤跳了起来:“都出来游玩露宿了,睡什么睡?!”

    陆小凤颓丧下去:“但是没带酒出来……哎,算了,睡觉睡觉。”

    乔茜:“…………”

    其实,乔茜可以当场网购一波……

    但是她不想,乔茜其实是日子过得相当健康阳光的人,不太喜欢宿醉的感觉,熬夜喝酒什么的,乔茜表示不赞同,即使是陆小凤的提议也不赞同。

    乔茜躺好,又辗转反侧起来,总觉得浑身不得劲……

    过了一会儿,她爬起来,找出野餐布,盖住自己的肚子,这才觉得对味儿了,安安心心地睡下了。

    月光落入了瓦屋,这瓦屋顶上未曾覆篦子——此地的屋子,多以秸秆在屋顶上做顶槅,再在上头糊上一层麻布,此之谓“软天花”。

    这屋子却没做的那般精细,连屋顶上的瓦片都有些稀疏,乔茜平躺在草席之上,透过瓦片的罅隙,看见天空好似一整块晶莹剔透的冰,星星被封在冰里,棱角与光芒都寂静、锋利而尖锐。

    她慢慢地睡着了。

    半夜,雨声淅淅沥沥地响起来,乔茜睡得迷迷糊糊,心里还在想:不行,我要挪个位置,不然我要被淋湿了。

    然而,雨点没有落在她身上。

    乔茜挣扎着睁开眼,便瞧见了一点红,他立在屋子里,手里拿着根竹竿,仰着头正在调整顶上瓦片的位置,如此一来,雨点自然淋不着她。

    第37章

    ***

    杀手干到一般, 突然又听见了那幽幽的妖魔之语……

    “红…大…爷……你…真…好……”

    一点红:“……”

    一点红:“…………”

    杀手一低头,就瞧见了妖魔一样的大狸花猫睁着圆圆的眼睛,蜷缩成一团、笑意盈盈地望着他。

    他抿了抿唇, 没有理会她,只是又昂起了头,继续挪瓦片的位置。

    等他挪好了, 大狸花猫跳开了。

    一点红:“…………”

    一点红面无表情,双手抱胸地盯着她。

    乔茜笑眯眯道:“都下雨啦,守夜也要进屋来守嘛, 来来来, 坐这边来。”

    说着,啪啪啪拍着自己身边的草席, 做出热情的邀请。

    一点红:“…………”

    每次她热情邀请的时候, 一点红都会觉得浑身上下都生出了一种很别扭的感觉……

    他没动。

    乔茜继续:“来嘛来嘛来嘛。”

    一点红:“…………”

    他走过去, 盘腿坐下, 闭目养神。

    ……所以, 一个词说三遍为什么会有这种令人不得不听从的魔力呢?

    乔茜伸出爪爪,意图戳戳沉默的丧彪。

    丧彪睁开眼睛, 就盯着她的手看, 也不说话。

    乔茜的爪爪缩了回去。

    丧彪轻轻地“哼”了一声, 道:“你睡吧。”

    乔茜道:“睡不着了嘛。”

    一点红就不说话了, 长剑搁在膝上, 就这样闭目养神,似乎能一直养到早晨去。

    乔茜:“红大爷……”

    乔茜:“红~大~爷~”

    一点红:“……怎么了?”

    乔茜问:“你离开之后……还准备做杀手么?”

    一点红怔了怔。

    他沉默地瞧了一眼乔茜。

    姑娘竖在脑袋上的两个团子因为一整天的游玩变得有点毛毛躁躁的,看起来更像是狸花猫的两只耳朵了,此刻,她小小一团, 眼神里却充满了复杂的情感,像是欲言又止、想要劝他,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杀手默然半晌,沙哑地道:“不会了。”

    他曾浑浑噩噩的生活二十年,从不知自己为何而活,他活着好似只为了剥夺和破坏,却从来未曾感受过珍惜与呵护是何等心情。今日,他却已变得不一样了。

    与乔茜相遇,在乔乔酒馆中度过的日子虽然短暂,却令他终于明白了生命与生活之美好,而人一旦懂得了珍惜,就再也做不出以杀人为业之事了。

    他已决心要金盆洗手。

    乔茜道:“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肯留下来呢?”

    一点红的心脏忽然又缩了一瞬,带起了一阵奇异的、冰冷的刺痛。

    他……他又何尝不想要留下?

    倘若他不是真的喜欢这种生活,又如何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着离开的日子?

    但他不是自由身,他幼年漂泊,快饿死之际被师父带回,受训成为杀手,一直为他效力,师父虽为师父,个性却严酷至极,他要背叛师门……又如何能成活?

    ——一个人应该短暂而清醒的活,还是长久却混沌的活?

    一点红认为自己应当选择前者。

    但前提是,不能够害到她……他生来卑贱,死得其所也很好,乔茜却是个好人,不该被牵扯进他们师门的事中。

    一点红硬起心肠,冷冰冰地道:“我意已决,你要逼我?”

    乔茜:“…………”

    乔茜不说话,一句话也没说。

    一点红:“…………”

    一点红瞧了她一眼。

    乔茜:眼泪汪汪.jpg

    一点红:“…………”

    话好像说得太重了……

    他有些犹豫,不知自己是否该说些宽慰她的话……比如自己只是出门几个月,过一阵子再回来看她之类的……但又转念一想,她待自己乃是真心,他明知自己再没命回来了,何必说这样的谎话诓骗于人、徒留希望?

    杀手抿住了嘴唇。

    乔茜:“…………”

    乔茜眼见他说了重话还不肯出言安慰,眼睛立刻跟要融化了一样,就差开始呜啊哇啊的猫猫嚎叫了。

    一点红:“…………”

    一点红忽长叹了一口气,终于道:“等我解决了我的事,会回来的。”

    乔茜默然不语。

    她只心道:得想个法子解决了薛笑人那老变态!

    可是,怎么解决呢?要去一趟薛家庄,告之薛衣人他弟弟所做的一切?可薛衣人同她非亲非故,没有证据,这哪里能行?况且,即使有了证据,那二人才是亲兄弟,很难说这当哥哥的会不会为弟弟遮掩什么……只有傻白甜才会直接怼上门去。

    要是能杀了薛笑人就好了……

    这时,乔茜就突然觉得很急,其实她这几个月来,从对武功一窍不通,到了如今这能运用智慧杀死无花的程度,在世人眼中,绝对是一等一的天纵奇才,但还不够……这还不够……对上薛笑人,这还不够!

    系统,你想想办法啊!任务呢?练级呢?肝痛的小曲儿呢?不逼肝的游戏怎么能是好游戏呢?

    系统并无回声,乔茜只得考虑强行把一点红留下来,等到薛笑人找上门来,他们就一起应对。

    乔茜这般考虑着,再不理会这冷冰冰、硬邦邦的剑客杀手了。

    这一晚上自然是难眠的一夜,乔茜辗转反侧,一点红五味杂陈,倒是没心肝的陆小凤睡得极好,又是一只开开心心、聪慧英俊的小公鸡了。

    今日该下山了,背篓里的东西是要处理的,斑鸠叶要搓揉,菌子们也要快快吃掉,吃不完就晒干存起来……总之,这样一直放在背篓里是要坏事的。

    于是乎,早晨起来,稍事休整,下山回家!

    谁知,还没走多久,林间忽然发出了一声极其细微的声响。

    一点红倏地扭头,厉声道:“什么人?出来!”

    林中不知什么时候,竟有人靠近了!

    乔茜反手就握住了自己的刀。

    林中便慢慢地走出了两个人来。

    这两个的年纪居然都已不小了,其中一人是个颀长老人,面容清癯,脸色瞧上去十分严肃,一双眼睛却丝毫没有老人的浑浊之气,清清明明,有名剑客的风采。

    另外一人却并不然,此人生得普普通通,既不算高、也不算矮,毫无特点,简直是丢到人群中就找不着了,这人神情冷漠,面上连一丝表情也无,眼睛却紧紧盯着下山的四人,倒有些紧张……

    那颀长老人只道:“小友是从山上下来?前方有座小屋,四位可曾去过?”

    一点红并不回答,冷冷问道:“你是什么人?”

    颀长老人道:“在下黄鲁直,这位是在下之老友,他自诩无名之人,不愿自己的名姓被人知晓,因此小友不必过问。”

    这老人说话,竟还会解释许多,要知黄鲁直可不是什么无名之人,随意到了哪个学剑之人,柳州黄鲁直的大名也俱都晓得,正儿八经的江湖前辈。这等老人,小辈问三句,他答一句才是常态,然而这黄鲁直呢,旁人不过问了一句,他便老老实实地回答了,不能回答的部分,竟也要解释清楚,好似生怕旁人再发出问来似得。

    这正是这位剑客的脾性。

    黄鲁直在江湖上闻名,一是因为剑法好,二便是因为他是个诚实君子,生性憨直、从不说谎,就是与他比武的对手问他等一下打算出什么招……他也会老老实实地说出来,并且绝无更改。

    这君子剑客……

    乔茜面无表情地盯着他身边那人,神情不善,并不作声。

    于是由社交二号位花满楼出来寒暄。

    花满楼冲黄鲁直作了个揖,淡淡笑道:“原来是黄老前辈,晚辈花满楼,久仰前辈大名。”

    黄鲁直那双清澈温和的眼睛里,就闪过了愉快的光芒,笑道:“原来是花家的七童!我听闻花家七童同陆小凤最要好,却不知四条眉毛如今竟成了两条。”

    陆小凤便摸了摸自己并不存在的两条小胡子,朗声笑道:“原来陆小凤少了两条眉毛,便不像陆小凤了。”

    三人一同笑了起来。

    花满楼又道:“这位是乔茜乔姑娘,是我们的朋友,乃在山下开店,”

    黄鲁直道:“乔小友。”

    乔茜却一反常态,并不热情,一双眼睛仍然神在在地盯在黄鲁直那老友身上,心不在焉、十分敷衍地嗯了一声,一点儿也不友好。

    陆小凤不免觉得这丫头有点古怪,回头看了她一眼,却没看出什么门道来,只好伸手扶了一把她有点歪掉的丸子头。

    花满楼又淡笑道:“这位是中原一点红。”

    中原一点红也不作声,但也伸手作了一揖——他也是学剑之人,他师父虽然是个极严酷的人,但于剑术之上,却是名家,曾带着他们品评百家剑法,如今得见这君子剑客,心中自然也有敬意。

    黄鲁直却是怔了一怔,道:“搜魂剑无影,中原一点红?”

    一点红道:“是。”

    黄鲁直道:“我竟不知,花家七童居然同杀手交上了朋友。”

    乔茜的眉头皱了起来。

    黄鲁直为人诚实,有什么就说什么,从来不曾藏着心里的心思,这说好听一点是诚实,说不好听一点便是憨直、没情商——毕竟,哪个社会人没被“我这个人说话很直”这种前奏给暴击过呢?

    一点红双手抱剑,脸上却仍然没有什么表情,似乎并不在意这剑客前辈说了什么。

    花满楼微笑道:“这天底下的事情,也并不绝对,一个人的好坏,要自己品过才知,前辈以为呢?”

    黄鲁直的目中忽显现出一种光亮来,复而笑道:“不错……七童说得很对,一个人即使犯下了天大的错误,但只要真心忏悔,从前的那人便已死了,正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他身边那老友的眼中似乎也有所振动,闪动着奇异的光亮。

    一点红却冷冷道:“死在一点红手上的人,俱是堂堂正正决战而死,帮派相争、喋血江湖,技不如人,死生如此。”

    一点红虽有些自卑的心理……但这中原第一杀手,自有自的傲气所在,他不享受杀人的感觉,自觉自己配不上当乔茜的朋友,可这并不代表随意一个外人,就能对他指指点点,要他“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况且,杀手的生态位其实外人并不清楚。

    一点红是中原第一杀手,这也就意味着,在他这里,是卖方市场,即便他要价奇高,也有人捧着大把的银票送上门来,他可以挑选自己的生意——而一个对自己剑法有傲气的剑客,自然只会挑他喜欢的活儿。

    他自然喜欢挑帮派相争的活儿。

    这其中有两个原因,第一,出价高,第二,搞地头蛇互相厮杀的,谁手上不沾着人命?你既能仗着武功高杀别人,别人仗着武功高杀你又怎么样?江湖,就要讲江湖的规矩。

    乔茜当然要全力护着自己的朋友了,一点红话音刚落,乔茜当即起跳,大声道:“杀手怎么啦?红大爷还免费帮我杀土匪和采花贼呢!”

    “采花贼”三个字一出来,却见那黄鲁直的脸色登时便有些变了——这也是过于诚实的副作用吧,脸上根本藏不住事。

    不错,这“君子剑”黄鲁直,居然同采花大盗有关系。

    ——他身边的这个相貌平平、不高不矮的老友,其真实身份,竟是十几年前臭名昭著的采花大盗雄娘子!

    老话说,只有起错的名字,却没有叫错的外号,这雄娘子三字,自然十分准确的概括了此人的特征——此人生得靡丽华美,装成女人也无人能认出,但他的人和心却又是不折不扣的男人,而且是最无耻、最下流的那一类男人。

    十几年前,雄娘子也不知糟蹋了多少好人家的姑娘,害得多少家庭家破人亡。

    据说,他已死在了神水宫宫主水母阴姬的手上。

    谁也没有瞧见过他的尸首,但水母阴姬的名头,却是江湖公认的,她说她杀了雄娘子,那江湖人都是信服的,于是,这件事也就此成了江湖的往事。

    殊不知雄娘子根本就没死!

    他不仅没死,还和这“君子剑”黄鲁直交上了朋友!

    乔茜几乎是在见到黄鲁直的一瞬间,就联想到了昨夜那间小瓦屋中打斗过的痕迹……看来,雄娘子归隐之后,竟就住在秦岭青山之中,那佛像与蒲团,大约就是他用来清修的,屋子里摆设极其简陋,也说明此人这些年来,都过着十分简朴的苦行僧生活。

    可是,他毕竟还好端端的活着。

    而被他害过的那些姑娘们呢……谁知道还活着几个?水母阴姬虽说她杀死了雄娘子,可那些受害之人的亲朋,没见着尸首,又怎会罢休?

    那些刀剑相争的痕迹,想来便是雄娘子的仇人上门来寻仇……但凡是当采花大盗的,轻功就没有不好的,他没有与之相争,而是直接跑为上策……

    这样一想,倒好像能说得通。

    不过,既然已经跑了,又回来做什么?

    乔茜思索之间,已听见那带着人皮面具的雄娘子径直道:“你们去过前头那瓦屋了?”

    语气很紧张啊……

    乔茜心念一动,似乎明白了什么,勾起唇角,轻轻笑道:“我们只当那屋子早已荒废了呢!昨夜正是在那处躲雨的,不知主人在此,实在冒犯啦。”

    黄鲁直便道:“好说,好说……只是……”

    乔茜道:“只是什么,黄老前辈可直说呀?”

    黄鲁直负着双手,似有些为难,不知如何开口的样子,那紧张的雄娘子却已径直道:“你们拿没有拿屋中的东西?”

    他的语气并不自然,因为乔茜方才提到了“采花贼”,这已令他产生了怀疑。

    乔茜笑眯眯道:“当然没有啦,我们只是躲雨,怎好去翻主家的东西呢?”

    黄鲁直吁出了一口气,道:“抱歉得很,那屋子里有件重要的东西,冒犯了各位,既然诸位没有拿,那今日便不多留了,咱们后会有期。”

    乔茜也冲他作了个揖,十分乖巧地道:“后会有期。”

    两拨人就此别过。

    刚刚错身而过,乔茜就拉着一点红的衣服角,声音不大也不小地道:“红大爷,以后咱们见了采花贼,还那样一刀剁了他,这种狗日的东西,实在死不足惜……”

    雄娘子霍然转身,对乔茜怒目而视,嘶声道:“她一定瞧见了那东西!”

    第38章

    ***

    东西是什么东西, 乔茜根本不晓得。

    不过,她也不需要晓得。

    想一想,雄娘子的容身之所既然已叫人给发现了, 他既然已逃走了,又为什么非要回来不可?他落在这里的那件东西究竟有多重要,才要他冒着生命危险, 回来取呢?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会暴露他身份的东西。

    水母阴姬曾说过,如果江湖再传出他雄娘子的风声, 那么就会亲手杀死他。

    所以, 他冒着危险也要回来取,因为倘若不取, 他就会面临更大的危险。

    只要知晓了这个, 那件东西究竟是什么, 乔茜根本都不用去探究, 她只要这样一下一下挑逗雄娘子的神经, 他就会忍不住自己跳出来了。

    刚巧,她的心情也坏得很, 想要张牙舞爪地做点坏事, 雄娘子与黄鲁直着对卧龙凤雏既然自己跳出来了, 她的爪子就要抓上去了!

    果然, 她只提了两次“采花贼”, 这雄娘子就已按耐不住,当场发难!

    陆小凤的眉毛挑了一挑……他当然也发现了这人不对劲,怎么一提采花贼就起跳呢?

    这黄老前辈到底在包庇什么人……

    陆小凤不动声色地瞧着黄鲁直,只见黄鲁直面露难色,那相貌平平之人已十分急躁。

    乔茜不慌不忙, 故意做出了一副十分惊奇的模样,有点夸张有点假,慢悠悠地道:“老前辈,你急什么嘛?我们不过说起了前些日子见的采花贼,同你又没什么关系……对啦,前辈,你想不想知道,我们怎么对付的那采花贼?”

    那雄娘子见乔茜语气挑衅,又见她面上那明显的夸张神色,更是确定她一定拿了那东西……至于那东西是什么,自然是雄娘子的忏悔录了。

    忏悔录、忏悔录,古今中外有许多人都写过忏悔录,这其实是一种十分有趣的文体,能从中看出许多许多来,有些人的忏悔是真的诚实,有些人却是带着一种回味似的洋洋自得。

    至于雄娘子所书,是哪一种呢?这说不好,也不必去说,因为这东西如今不是《忏悔录》,而是《催命符》。

    雄娘子的眼神已变了,急躁之中且带杀气,此人多年都生活在怕被人杀的环境之中,性情多疑,神经敏感……哪里能经得起这样的挑逗?

    黄鲁直一瞧见他这样,立即上前来,拦住了雄娘子,只叹道:“小友,你果然已瞧见了那东西,知道了他的身份。”

    乔茜道:“哼!”

    黄鲁直忽然长长地叹了口气,怅然道:“不错……我这朋友,便是昔日的采花盗雄娘子……”

    此话一出,陆小凤和花满楼的脸色立即变得十分惊诧,因为谁也没想到雄娘子还活在世上,也没有人想到——这闻名江湖的诚实君子黄鲁直,居然会和这种恶霸成了朋友、为他出头。

    雄娘子一言不发。

    乔茜冷冷道:“原来是雄娘子,我们真是有眼不识泰山,这臭名昭著的大恶贼就在眼前,却还得黄老前辈前来引荐,黄老前辈,咱们是就地正法呢,还是先杀再烧先烧再杀边杀边烧呢?”

    黄鲁直沉声道:“二十年前那无恶不作的雄娘子,却早已死了!如今站在这里的,乃是我黄某人一生之中所见过最老实、最善良的人!这二十年来,他都隐居山中,以苦修的生活,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如今的雄娘子,不过是个无法面对自己良心的可怜人。”

    他这话说得极为真情实感,因为黄鲁直本就是这样一个人——热血上涌,感情用事,他对雄娘子显然有着极深的友情,也觉得此人当真无垢,值得他去这样维护!

    但是,他在这里振振有词个什么劲儿啊!

    乔茜立即讥讽道:“好一个可怜人,真是太可怜了,那些被他害了的女人有什么可怜的?竟害得雄娘子良心不安了二十年,简直罪大恶极!那些家破人亡的苦主有什么可怜的?竟让雄娘子浪费了二十年在此清修,简直罪不容诛!

    他们就该笑嘻嘻地来跪在你们二位好朋友的脚底下,说你雄先生当年真是做得好做的妙,是也不是?……黄鲁直,你心里到底还有没有是非曲直?可怜二字,你给他用?!脸都不要了!”

    乔茜讥讽到最后,也不忍了,当即起跳,破口大骂!

    她这骂声简直是一点余地也没给黄鲁直与雄娘子留下。

    雄娘子的眼神变了又变,黄鲁直的神色却丝毫不变,既不生气,也不急躁。

    他只是直视着乔茜,慢慢地道:“十几年前的恶贼早就死了,如今站在诸位眼前的,乃是个再规矩再善良不过的好人,如果现在杀了他,不是杀死恶贼,而是杀死一个好人。”

    这说得什么屁话!

    但是,黄鲁直就是这么个人!

    他的逻辑竟然是完全自洽的!

    有些人强词夺理,是因为他们自己知道自己说的是屁话,心里心虚,才做出一副色厉内荏的模样……但有一类人更可恨,他们完全生活在自己的逻辑的,坚信自己的歪理是完全正确的……比如说可怕的丁蟹。

    乔茜听见黄鲁直理直气壮地说出这种狗屁不通的话,依稀想起了自己被丁蟹彻底震惊到的童年……

    乔茜嘿嘿讥笑:“好,今天我杀了这最规矩、最善良的好人,我是恶人,但明日之我非今日之我,明天的我和今天的我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所以,明天我就又是清清白白的好女儿家了。”

    乔茜的反应之快、口齿之伶俐,其实也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的。

    她平时不用言语去攻击别人,是因为她的心很柔软。

    其实,比起猫啊鸟啊的,她更像一只小刺猬,但是那种平时都很信任人,喜欢把柔软肚皮翻出来的刺猬,揉一揉觉得很可爱……可是谁要是真惹了她生气,那她就要叫别人知道,这些背上的刺也不是白长的!

    黄鲁直果然怔了怔,他瞧着乔茜,只见这年轻姑娘的眸子都要燃烧起来了,怒气冲冲的模样——是了,女孩子见了采花贼,总是会更共情那些受害者,更咬牙切齿、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

    黄鲁直忽然长长地叹了口气,道:“姑娘口齿伶俐,老朽嘴笨,说不过姑娘……只是老夫所言,句句属实……”

    乔茜步步紧逼:“句句属实?那么一个最规矩、最善良的人,为什么会这么急着去毁灭自己作恶的证据?这是一个大善人该做的事么?”

    雄娘子突然忍不住了,他忽然冲上前来,激动地道:“因为我决不能死!也决不能让别人知道我还活着!我已有了女儿,为了女儿,我怎么能死?!”

    黄鲁直沉重地道:“不错……他已有了女儿,正因为他有了女儿,他才知晓,自己从前到底做出了什么样的恶事,到底害了多少别人家的女儿,这才幡然悔悟,二十年再未犯事。”

    他瞧了一眼雄娘子,眼神中已闪出了泪光,这代表着他对雄娘子最真切的同情……很可惜的是,他的同情给的竟是雄娘子。

    江湖中很少有绝对的善、也很少有绝对的恶……快意恩仇四个字,就代表了这江湖中绝大多数的人手上都沾过血,所以,杀人与否,从来都不是江湖的准则。

    江湖的准则是“义”。

    对朋友的义气是义气,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更是义气,不欺凌弱小更是义气。

    采花贼就是江湖社会之中最低等、最叫人看不起的一类人,雅贼可以劫富济贫,杀人尚能替天行道,但采花贼有什么?去糟蹋女人还能有什么正当的理由?难不成糟蹋富人家的姑娘是劫富济贫?糟蹋作恶的女人是替天行道?哈哈哈,可别笑死人了。

    所以,采花贼就是人人得而诛之的。

    黄鲁直冒天下之大不韪,却只为维护这样一个脏东西,实在叫人觉得可笑极了。

    而且,还拿女儿出来当挡箭牌。

    乔茜冷冷道:“你的女儿若是知道自己的爹是这么个玩意儿,肯不肯认你还不好说呢。”

    这话无疑戳中了雄娘子的痛点,他当场便恼怒起来,厉声道:“这同你有什么关系,你也配提我的女儿?!”

    乔茜也立即跳了起来,锵的一声拔出了柳叶刀,大声叫嚷:“想打架,好呀来呀,黄老前辈,瞧一瞧呀,你口中这最规矩最善良的好人,居然因为旁人叫破了他的丑事,就要杀人灭口呢!”

    哼,不就是胡搅蛮缠么?你以为就你会么?有本事你就真同我动手啊!

    一点红的手已握住了剑柄!

    ——他们曾一起杀过个淫贼,如今再杀一个也不成问题。

    而陆小凤与花满楼呢……这变故自然发生的太快,已令他们惊诧,不过,这种时候要做出什么选择,其实他们心中都明白得很。

    只听花满楼淡淡道:“雄先生真的要动手?”

    陆小凤道:“黄老前辈莫不是也想堵上人的嘴?”

    黄鲁直喝道:“够了!”

    乔茜唰地一声抬起眼睛,恶狠狠地瞪着这个低配温良版丁蟹!

    黄鲁直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其实,早在和雄娘子交上朋友之后,他就知道,自己终究有一天要面对这样的窘迫境地……然而,他并没有因此与雄娘子绝交,因为他这个人就是这样的。

    他的确认为,过去的罪孽就算没有偿还清楚,他也只是缺少一个去偿还的机会罢了,因为这个让他去死,实在令人惋惜。

    黄鲁直也早就想好了,如果真的面对了这样的窘境,他该如何去制止。

    杀人灭口,以武力相胁迫,自然不行,那样是在作恶。

    所以……

    黄鲁直直视乔茜,目光依然温和,一字字道:“该说的话我已都分说明白了,诸位要是还想杀他,我也没法子阻拦,不过……”

    陆小凤忍不住道:“不过……?”

    黄鲁直叹了口气,道:“不过,他死,我却不救,此为不义,若生平好友死在这里,黄鲁直不愿独活!”

    来了!终极道德绑架!

    而且,他绝对不是说说而已!只要看他那双在老年人里显得格外清澈憨直的眼神就能知道——他是认真的!雄娘子要是死了,他真的会立即自裁在这里的!

    这……

    这场面,比在书上看,当然要更令人震撼……就连乔茜都只觉得匪夷所思,这雄娘子到底哪里来的这么好命?前半生作恶无数,鬼主意都打到水母阴姬头上了,却得到了她的怜惜,捡了一条命回来……这么多年,之所以没有人再替天行道,当然是因为信任水母阴姬不会失手!

    而后半生呢,居然还有黄鲁直这样的憨直人士,真的眼巴巴为了他愿意去死!这样一根道德的巨棒当头劈下,人心都是肉长的,还有谁肯为了雄娘子逼死黄鲁直呢……?

    乔茜倒是不介意这温良丁蟹去死……毕竟她先入为主,非常讨厌他,但是陆小凤和花满楼显然并不会这样想,陆小凤此刻已完全惊呆了,阿这阿这了好几声,又长长地叹了口气,显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他本来就是很吃道德绑架的类型。

    所以,乔茜要在这里坚持杀死雄娘子么?这样做的阻力或许会超乎寻常的大——这或许会导致她和自己友人的分裂。

    那当然不是。

    乔茜其实已经想好了应对的方法。

    她突然长长地叹了口气,挫败似地跺了跺脚,恨恨道:“雄娘子,你的命还真好啊!”

    雄娘子忍不住吁出了一口气,心下略微放松下来,却又立即道:“还请你发誓,不会将我还活着的消息散布出去,将那册子也还给我吧!”

    真是蹬鼻子上脸!不要脸的东西!

    乔茜假装没听见,忽然转化话题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三少爷的故事?”

    三少爷?这是谁?

    陆小凤觉得她似乎要说什么,于是便一唱一和道:“是什么事?”

    乔茜负着双手,道:“三少爷曾是绝世剑客,却愧疚自己年轻时杀人太多,于是决定永远也不使出他那毁天灭地的剑法,由此而削去了自己的握剑的大拇指——后人便称,这是自毁作案工具。”

    陆小凤:“…………”

    陆小凤明白了。

    陆小凤的面皮抽了一下,还是尽职尽责地当捧哏,只叹道:“这三少爷也算知行合一……”

    乔茜严肃地点了点头,道:“不错,这才叫知行合一,反思自己从前持剑杀人太多,便令自己从此不能持剑,如此作风,才能令人信服……黄老前辈,你在这里再拍着胸脯说雄娘子已改过自新,你也不是他,不能替他保证什么,倘若他再凡事,你这保人又该当何罪?”

    她话锋一转,又道:“不过……黄老前辈一心为友,实在令人敬佩,我这小辈人,怎地能真的逼死前辈?不若效仿前人故事,古有三少爷断指,今有雄娘子太监……如此一来,既不用死人,也不必担忧雄娘子再犯,岂不两全其美?”

    第39章

    ***

    效仿前人故事……效仿前人故事……效仿…前人…故事……

    可是, 这前人切的是手指,乔茜要求的,却是雄娘子自宫。

    雄娘子的脸色登时就变了……不, 他的脸色没有变,依然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但那是因为, 他的脸上正带着一副极为逼真的人皮面具……此时此刻,他那面具之下的脸,竟连面皮都被气得不断地发起抖来。

    她……她怎么敢?!她怎么敢?!

    她……说到底, 他雄娘子的事情究竟和她有什么关系?这般不依不饶, 竟连黄鲁直做说客,都无法令她罢休!

    这就是做人人喊打的恶人的憋屈之处了……天底下的任何一个人, 都的确有资格对着雄娘子去啐一口唾沫, 他这样的人, 无论获得了什么样的下场, 天下人都只有抚掌而笑, 大呼爽快的份儿。

    能结交到黄鲁直这样的朋友,的确是雄娘子一辈子的好运。

    不过, 即便是黄鲁直, 也并非一开始就知道他的身份。

    一开始, 黄鲁直只是欣赏他的武功与人品, 才与他结交, 结交数年之后,他是雄娘子的事情才暴露出来,那时,黄鲁直震惊不已,却亲眼见了他数年来的苦修生活, 如此,才肯信他已不是当年那采花贼了。

    声名狼藉之人交朋友就是这样的,成本代价极高,却又好像永远都低人一头。

    就好比现在,他竟然被一个初出茅庐、连姓名都不为江湖人所知的黄毛丫头给这样侮辱!

    黄鲁直也惊呆了,瞠目结舌:“这……这……”

    他似乎完全没想到,乔茜一个看着娇娇小小的女孩子,竟能说出这样狠辣的话来。

    乔茜一看这两人这样的反应,立刻冷下了脸,大声道:“从前他害了多少女子,如今让他明志从此再不在犯,他竟也不肯?为何不肯?如何不肯?雄娘子,你是不是心存侥幸,二十年来才装傻充愣,从来不曾提过这种赎罪的法子?”

    黄鲁直悲愤道:“难道二十年的苦修,难道他对他女儿的爱,还不足让世人再信他一回?!”

    乔茜讥笑道:“既然你觉得世人都应该认为他生了个女儿就改好了,那何必那么在意那件东西?何必躲躲藏藏,脸上还得带着面具过活?难道是因为雄先生喜欢脸上被捂出痱子的感觉?”

    黄鲁直一时语塞。

    他没法反驳,因为乔茜说的对。

    乔茜道:“不要整天女儿长女儿短的,女儿是女儿,雄娘子是雄娘子,雄先生若真这样爱他的女儿,就不该告诉任何人他有孩子!因为有他这样的爹,分明就是当女儿的耻辱!”

    雄娘子已气得浑身发抖!

    乔茜却见不得他这个样子,明明是恶人,只是被旁人说了几句,反倒自己委屈起来了?

    她当即跳起来大骂:“你的女儿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个你拿来当挡箭牌的工具?原来一个男人能不能管好自己那腹下三寸的东西,竟是当女儿的责任?怎么着?有朝一日,你要是破了戒,是不是还要说,是为了女儿,才又勾引诱奸女人的?!”

    雄娘子厉声道:“你血口喷人!”

    乔茜冷冷道:“是么?从前你遇着什么难题,都只通过这一个手段就可解决,你口口声声说为了女儿什么都能做,那请问,假如有人拦着你不让你见她,你是不是打算重操旧业、路径依赖?当然啦,你干完,理由也是现成的,为了女儿嘛。”

    乔茜所说,绝不是在冤枉雄娘子,因为在原著之中,雄娘子的确因为神水宫不让他去司徒静的坟前,就重操旧业,勾引那神水宫弟子宫南燕,与她共度一宵。

    司徒静真是个可怜的人,前被无花骗身骗心,惊惧之下自杀,后又有这不争气的老子,打着为女当鸭的旗号睡女人……生前死后,无一安宁。

    不过如今,无花没有拿到天一神水就死了,自然也还没祸害到司徒静。

    雄娘子嘛……乔茜也不是很在意司徒静对这个爹到底什么看法,她单纯就是被这君子剑与采花贼给恶心到了,这样的人,人人得而诛之……况且他还就住在距离客栈这么近的地方!

    不解决他,乔茜简直连睡都睡不好。

    在武侠世界不就该这样生存么?甚么守序善良公力救济的……这里是快意恩仇的世界,倘若连路见采花贼都不能怒而出手,考虑这考虑那,宁愿报官府也不自己出手,武侠还是武侠么?

    乔茜这咄咄逼人的质问,居然真的问住了雄娘子——他居然一时之间没有否认,只一犹豫,乔茜立刻叫道:“看啊,你犹豫了。”

    黄鲁直震惊扭头,瞧着雄娘子。

    乔茜慢慢地道:“你仍觉得自己宝刀不老,你只是现在不用,却没说自己走投无路时不会用,这是你纵横前半生的手段,舍不得丢掉,是不是?”

    诛心之言。

    然而,雄娘子却无法反驳——因为他真的是这么想的!

    一下子在唯一相信自己的好友身边被戳穿了,雄娘子恼羞成怒,怒道:“普天之下,人人都想要我死……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黄兄,你且看着就是,今日之事,是我连累了你!”

    说着,只听雄娘子厉啸一声,手上那柄看似平平无奇的青铜剑已然出鞘,如秋水、如匹练,直扑乔茜!

    中原一点红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他和乔茜是一起杀过人的交情,也的确有默契,乔茜开口想干什么,他早就看出来了,这雄娘子躲了二十年,还真躲成了个乌龟,被骂了这么久还能忍住不出手……好在,还是出手了!

    至于他方才说的话呢……嘿,黄鲁直这条老狗怕是没想到吧,他自己以道德压人,看似软和、实则逼迫乔茜不追究,这雄娘子便有样学样,以退为进,一句“你且看着就是”,分明就是在拉黄鲁直上战车!

    话都说成这样了,黄鲁直能不动手么?

    当然不能!

    而乔茜已然出手!

    陆小凤只见一道鹅黄一闪而过,她头顶的一对小银闹蛾仿佛发出了振翅的叮咛声,她的身法好似流星踏月,以极快的速度直扑黄鲁直!

    陆小凤:O.O

    乔乔,气势惊人啊!

    刀法正是要有惊人之势!

    陆小凤偶尔会想: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乔乔为何独独挑中了刀呢?

    她的个性是极活泼的,却也是极温柔的,看上去只好似一只叽叽喳喳、快快活活的漂亮小鸟,平时只要待在自己的窝里就已经很开心了,然而,她于萧秋雨对战之中,那一手冷、厉、狠的斩刀技,杀气逼人,让陆小凤大为惊叹。

    所以他好奇乔茜为什么偏偏挑中了刀。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其实乔茜自己也不知道。

    刀,就是系统留给她最初的一件东西,是武器、兵器,保护自己的利器,一个现代人穿越武侠世界,怎地能不害怕?乔茜当初不肯放过陆小凤,以退为进使他留下,也正是因为怕一个人守不住她这立身之本。

    为什么是刀呢?她不知晓。

    自己是否勇敢呢?她也不知晓。

    所谓刀走气势,她比武时有如今之势,是她本身的血性与勇敢,也是刀法这极致的大开大合,反过来作用于她——

    还有就是,她对于“属于自己的”那种执念。

    她的东西绝不容破坏,她的朋友可以不和她当朋友了,但绝不许别的阿猫阿狗来拆散!

    她要保护一切属于自己的事物与情感!

    只听“叮叮叮叮叮”连着五声,这是刀锋与剑刃格挡之时所发出的金石之声,只是瞬间,他们就一连过了四五招,招招惊险、步步刺激——

    单刀刀法多走大开大合的路子,这是不错的,但是,往更深了想,江湖上为什么用刀的人最多?

    那自然是因为好练,简单易上手。

    少细节的东西就好练,单刀虽横,却免不得显得过于粗放,大开大合,身上的空门破绽就多,也因而,江湖上持刀客虽数量最多,然则论起高手,却是学剑的更多。

    剑乃百兵之王,正是这个道理。

    黄鲁直的为人虽然憨直到了一种令人厌恶的程度,然而他的剑法却一点都不弱。

    乔茜气势极盛,打得就是一个快与狠,寻常人只要一慑于她的气势,自会落了下风,此乃攻心之技。

    然而,攻心之技对上寻常人或许能吓着,对上这破敌无数的名剑客,又怎能成型?

    乔茜连出五刀,黄鲁直也连截五刀,钉钉之声不绝于耳,却见这柳州名剑客掌中之稳健朴实、一招玉女穿梭,江湖上也不知道有几千人几万人能使出来,然而,这平平无奇的招式,于他手上,却能使得恰到好处,刚刚好截断了刀势,却又不至于伤人——

    黄鲁直自然有这本事。

    黄鲁直以一手“踏撩点红”截停刀势,乔茜反应奇快无比,一抖手腕甩掉剑身,又顺势一个横劈,气势如虹,逼黄鲁直架挡!

    刀法之大开大合,便正是以抡臂作为基础手段加大劈砍力道——这是十分基础的知识,寻常用菜刀切菜,只用动手,但倘若你要剁排骨呢?当然是要高高扬起刀,以整条手臂作为力臂,加大惯性与力道咯。

    刀法之所以可以这样无所顾忌地大力出奇迹,是因为刀脊。

    刀脊厚,可承力。

    要是剑这么砍,早断两截了,要是剑这么上去硬是架挡刀势,那也早断两截了。

    这学刀的姑娘,能很充分的利用自己的优势,亦看出他们二人年龄与目的的差距——她在同他耗时间,想等待他这老人体力耗尽,而她却依然精力充沛之时。

    然而——她的武功毕竟还是弱了些。

    黄鲁直比武之中,还能分出心来,指点道:“刀法之高,在于可将刀用做剑,姑娘只知劈斩,却不知劈斩需有力撑,乔姑娘既不曾生出怪力,不曾有深厚内力,不该用这样的打法。”

    这话说倒是很诚恳——也十分正确。

    个人有个人的身体条件,乔茜的确不曾生出骇人怪力——从前她学一点红出招的余地时便发现了她这半路出家的局限,未曾打熬过身体,内力加成又不够。

    可是,她为何又偏偏在此时,又犯下了这个错误呢?

    却见乔茜冷冷道:“我怎样打,用不着你来管。”

    刀光一现,冷月般的刀锋已斩上剑身!

    “锵——”

    黄鲁直撩剑挡下。

    ——名剑客的剑,自然也不可能随随便便,对敌时,兵刃若是突然断裂,那绝对是要命的事情,因此几乎所有的高手都会寻找好材料,为自己打造好兵刃。

    黄鲁直的剑势走的是刚正平稳的路子,他掌中之剑也刚正平稳,虽算不上重剑,却也绝不轻便,乔茜的柳叶刀刀锋纤薄,刀脊虽然有一定的厚度,其实却也砍不断这样的剑——

    观战的陆小凤只觉得奇怪,因为乔茜与那用重剑的萧秋雨斗武时,走的明明就是轻灵的路子,今日怎么却一反常态……气势很好,但策略全错呢?

    作为一个被乔茜坑过很多次的人……他已本能地意识到这丫头心里一定憋着什么坏呢……

    至于黄鲁直,他当然没有这个疑问了,因为他根本就不了解乔茜。

    只听叮咛刀剑声一片,又见树影簌簌,光斑点点,金色的光柱落在她的脸上,令黄鲁直只见这少女额边绒绒的碎发、与愈发明亮的双眸,她的刀穗也在风中飘摇,那是属于蕤宾佳节的五色彩穗,长而灵动,好似五彩绶鸟的尾羽。

    她的步法竟出乎意料的高妙,小巧腾挪,如活鱼一般,只瞧她倏地一笑,好似猫儿一般,露出了唇下一点尖尖犬齿——

    刀风突现!

    这刀风居已到了黄鲁直的背后!

    黄鲁直陡然一惊——这女孩学习的能力简直远超于人!方才他只是指点了两句,她的招式便立即变了,轻灵如蝶、灵活如鱼……几次出招,已令黄鲁直感觉到险,而如今——那刀风中三分的生涩阻凝,也已完全消失。

    这仅仅只是十五六招的事情!

    黄鲁直也算见过许多青年才俊,然则悟性这般强横的,实在少见……

    不过,他也还能对付就是了。

    险中之险,黄鲁直一招“苏秦背剑”,以剑身挡住刀剑,又顺势回身,接了一招“仙人指路”,意图逼退乔茜——

    乔茜果然急退!刀身缠头——

    “锵!”

    反击横扫——

    “锵!”

    两息之后,刀身收回,二人身形交错而过,各自站定,此回合,胜负未分——

    错了!

    乔茜霍然回头,刀尖又探——

    黄鲁直提剑格挡,却突觉不对,是……距离不对!

    此刀长三尺七寸……比武之中,距离自是重中之重,控制距离,使自己的兵器可探入对手空门,而对手之兵刃无法伤着自己一点,乃是武者亘古不变的比斗逻辑,这便是为什么在兵器之中,有寸短寸险的说法。

    刀剑这类兵器,长短各类都有,然则用长剑的人比用短剑的人多……正是因为这个道理。

    短刀、短剑,乃是刺客杀手常用——如此,也显出了中原一点红不同寻常的个人作风。

    乔茜与黄鲁直的刀剑本是一般长的,黄鲁直无需试探,便拿捏好了最佳对敌距离——乔茜也是如此。

    然而此刻,距离却不对!

    陆小凤本就注视着战场,一点红本与雄娘子酣斗,注意到这奇异的刀影,竟也罕见地怔了一怔,不自觉地去看乔茜。

    雄娘子心道:正是机会!一剑戮出。

    一点红却极不耐烦地身子一侧,顺势上点,剑光如毒蛇,一口就咬住了雄娘子的咽喉!

    ——雄娘子是个采花贼,轻功好是没话说,但倘若剑法也能同一点红一样好,那他这第一杀手干脆直接自杀算了,还有什么脸面敢称第一?

    ——乔茜与一点红是真的一起杀过人的默契,二人各自分选对手,打将起来,一点红眼见乔茜与黄鲁直相争,知道她是要以战磨炼,便不肯太快杀死雄娘子,否则,黄鲁直没了余地,怕不是要当场自裁。

    剑锋没入,剑锋撤出,一串殷红的血珠,犹如玛瑙般圆润可爱,在日影下飞溅起来——

    血珠溅在她的脸上——

    她的脸上浮出了一种好似正在捕猎般的兴奋神情。

    血珠溅在她的闹蛾上——

    闹蛾振翅欲飞,却被这沉重的血珠打到翅膀颤抖。

    血珠自黄鲁直的眼前飞过,令他的瞳孔陡然颤抖了起来,心绪受到了极大的震动。

    而那刀尖的冷星,在日影下闪动着奇异的光芒,好似昨夜的星星,冰冷、锋利、边缘清晰——

    姑娘回旋了半身,柳叶刀只好似毒龙出洞般蹿出,直点黄鲁直持剑手腕,这与其说是刀法,却不如说是方才黄鲁直使出的那招“仙人指路”。

    不……这与其说是仙人指路,却不如说是枪法之中最有名的“回马枪”之招式!

    血光飞溅!

    黄鲁直持剑的手腕已被挑断了筋!

    ——这刀身的距离之所以突然不对,乃是因为乔茜直接脱手不握刀柄,只拽住装饰用的刀穗,生生延长了长刀的攻击范围。

    ——她先前装作鲁莽、装作只会使刀却不会使剑,正是为了此刻的出其不意!

    第40章

    ***

    尔虞我诈, 本就是斗武中最基础的逻辑。

    比如说,虚实招数的变化,正是为了骗出对手的反应, 诱得对手往自己预设好的埋伏路线上走……只是斗武中的心思变化实在太快,外行人又实难瞧出门道来,故而才会留下武者多莽撞的印象。

    但实际上, 不带脑子是打不成架的。

    乔茜此招,又何尝不是一种虚实变化的招式呢?她已刀法做虚招,然而这虚招却刀刀致命, 灵巧、气势与杀气一点儿不缺, 又做扮猪吃老虎的样子,完完全全装作一副只懂刀法的模样。

    这并不是什么容易做到的事情, 要知道, 一个人的习惯作风, 绝非自己本能想藏就能藏得起来的。使双剑和单剑的人都能叫人一眼瞧出——惯用单剑之人, 辅助手会下意识捏起剑诀, 惯用双剑之人换了单剑,辅助手却多握成拳。

    所以, 一个人的武功若是学到刀中有剑、剑中有刀的境界, 却仍能装作只通晓一种, 那只能说明他对自己所学过的所有招式, 都烂熟于心、收放自如, 连带着都能控制自己下意识的行动。

    而这正是乔茜的长处,她这金手指说强不强,说弱却也绝对不弱,其中最强力的功能,当然就是刷熟练度的功能了, 《柳叶刀法》与《迎风一刀斩》,她皆是完全吃透,一招一式,收放自如。

    所以,她能装出来。

    而那一招融合了“仙人指路”与“回马枪”的飞刀挑筋,则是她在几次比武之中,逐渐摸索到了“距离”这一重要因素,而突发奇想、当场发挥的。

    结果果然有奇效!

    这纵横江湖几十年的柳州名剑客,竟真的输在她的手上!

    这令乔茜的心中陡然升起了一种极为强盛的成就感,这成就感不来自于系统,而完全来自于她自己对于武学的理解!

    她是有天赋的!她的确运气绝佳,拥有「功法学习」模块这样的金手指,然而,在没有系统加持的情况下,她瞧见了那招“仙人指路”,立刻便能在此基础上变招!

    这样的成就感实在无可比拟。

    乔茜的心脏快速地跳动着,握刀的那只手好像有股奇怪的暖流,令她的掌心有点发烫,胸口也剧烈地起伏着。

    而黄鲁直已直扑过去,接住了跌下的雄娘子。

    他在中招的一瞬,所在意的的确不是自己的性命,而是老友的性命——

    雄娘子仰面倒下,咽喉中发出可怕的、野兽般的粗喘,一双眼睛惊恐地、死死地瞪视着黄鲁直。

    我不能死!我不能死!

    雄娘子几乎想要呐喊!

    然而,他却只觉得咽喉里有一股暖流在上涌,嘴里不断涌出甜腥的东西……他想要说话,想要让黄鲁直救救自己,但是他却觉得自己好像被淹没在了水里……他感觉被呛住了,却无法咳嗽,无法把堵住他咽喉的东西给咳出来……

    因为他被自己的血给呛住了!

    仅仅只是几息,他的脑袋就越来越沉、窒息的恐怖感紧紧地扼住了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雄娘子仿佛看到了自己一生的走马灯,少年时的狂放作恶……作恶做到水母阴姬的头上、被绝顶的力量吓破了胆子、终于明白自己不能也没有实力再像以前一样生活……而这或许也是因为,他其实早已见识过太多的女人,沉迷肉欲的生活已令他感到十分空虚……

    女儿呢……

    司徒静……

    五年一见,其实他只同司徒静见过两面而已,论关系之亲近,司徒静怕不是远不如黄鲁直……他在黄鲁直面前总是以司徒静来论证自己已改过自新,但……

    但真相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雄娘子双目暴凸,脖子一歪,就断了气了。

    黄鲁直悲切异常,忽长啸一声,山鸟皆惊、纷纷振翅。

    他长叹道:“老友既死,我黄鲁直也不愿独活……”

    说着,他竟用左手捞起长剑,欲直接割断资格的咽喉!

    “锵——”

    刀剑相击之声又起。

    然而这一次,却是乔茜以自己的刀势,阻截了黄鲁直的剑势,攻守逆转。

    黄鲁直抬眸。

    乔茜就这样站在他面前,刀光碧影、神色淡淡,额前的闹蛾轻轻颤动着,好似正在诉说她那还未曾完全平静下来的心绪。

    乔茜道:“黄老前辈,其实你已经知道自己信错了人。”

    是了……雄娘子做过天大的恶事,只是因为乔茜骂了他几句,竟就这般忍耐不住,出手就要伤人——如此做派,难道是真心忏悔了二十年的态度?

    他自己不愿自宫明志,不由分说就动手,趁着这种说动就得动起来的紧急时刻,又出言逼迫黄鲁直也动手,如此做派,怎能配得上“最老实、最规矩”这六个字呢?

    黄鲁直已知道自己信错了人,但一时心中悲切。

    他只长叹道:“我与他有数十年的情谊,义结金兰之时,曾许下‘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承诺,如今,他已伏法,我又如何能……”

    乔茜严肃地道:“所以,你既知晓自己受了感情上的蒙蔽,竟还要一错再错?”

    黄鲁直一怔。

    乔茜道:“与恶人义结金兰,是你识人不清,识人不清,却仍与他同生共死,这难道是情义么?有毒之种只能结出有毒之果,这情义本就有毒,黄鲁直以君子之名闻名江湖,却想不明白如此简单的事情,竟愿为了这有毒的情义自裁……好吧,你若想不明白,我也只会挡这一剑了。”

    再有第二剑,那她也管不着了。

    黄鲁直的脸上忽露出了羞愧的神色。

    他忽然长叹一口气,道:“老朽活了六十余年,原来也已学会了些老人的坏毛病,方才气血上头,一是悲切,二却也、却也是因为不愿承认自己看错了人……”

    他竟还真是个极老实的人,只停了几息,便开口承认自己方才只是太要脸面……想找个台阶下。

    至于他的手腕……乔茜不觉得自己做过头。

    比武斗殴,刀剑本就无眼,黄鲁直再憨直,为雄娘子这等恶人保驾护航也是事实。

    ***

    事情就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解决了,完全按照乔茜所希望的方向发展而去。

    雄娘子的尸首,他们自不用管,黄鲁直是个很讲感情的人,不会留这老友曝尸荒野,只道会将他葬在山上小屋旁,不留字碑,只当这里葬得是个无名之人。

    乔茜心有所想,打开了「功法学习」模块。

    果然,里头又多收录了一门功夫,名为《黄氏剑法(残缺)》,这便正是黄鲁直今日所使出的那一门功夫。

    乔茜的这「功法学习」模块,可以收录的功夫有二,一是杀死对手,对手的武功便全可收入囊中;二则是从对方的演武之中所学,陆小凤曾在乔茜面前使出过《凤舞九天》,他那轻功,就被乔茜果断笑纳了。

    黄鲁直的《黄氏剑法》也正是用这第二种方式收入的,因他们对招时未曾使出全套剑法,所以后头才跟了“残缺”二字。

    收入囊中的,一共四招——仙人指路、踏撩点红、玉女穿梭、苏秦背剑。

    仙人指路与玉女穿梭算是刺挑的攻击技,而苏秦背剑、踏撩点红则是阻击敌人攻势的招式。

    苏秦背剑——十分好理解,便是背对敌人时,已剑身阻在脊背与敌人的兵器之间;踏撩点红则是已剑尖点刺敌人刃身之招,若是点刺的地方妙上一些,说不定还能当场折断对方的兵刃哩!

    或许是因为,这是乔茜第一次在斗武之中有如此心得,这《黄氏剑法》收录之时,学习进度条就几乎是满的,而她在心中略一回味,熟练度也飞快地涨起来了。

    她心中揣摩,又只觉得与黄鲁直的交手就在眼前……等到下一次再碰到这个水准的对手,她或许可以做得更好一些……

    因在山上呆了一夜,下午下了山回了酒馆,乔茜二话没说,就进屋把自己搓洗地干干净净了。

    啊,舒服~

    只是没有吹风机~

    乔茜其实没那么喜欢用吹风机——她以前总是嫌太麻烦,声音又大、握在手里又沉重,每每只是吹个半干就扔一边儿了,半干的头发就打成两条麻花辫,这样第二天头发就是很自然的羊毛卷啦!

    不过在古代,她还是有点想念吹风机的。

    头发长了,却没有干发帽。

    春天刚到的时候,酒馆里还是冷飕飕的,乔茜耻辱了放弃了每天洗澡的计划,隔一天进一次浴室,洗完澡后,就带着湿哒哒的头发躲在浴室里,用大毛巾用力绞,她还研究了怎么用大毛巾把自己的头牢牢裹起来……陆小凤居然能把毛巾紧紧裹头上,像个印度人!

    ……毕竟,陆小凤是一只喜欢蹚水的烫毛鸡,在江南的时候,经常去澡堂子里泡澡。

    ……怪不得他没有对乔茜这里随取随用的淋浴系统表现出惊叹来,这是个少爷啊。

    陆少爷的手巧得很,在乔茜抱着大毛巾来求教怎么裹头巾时,以灵活的手艺,给乔茜在头上缠了一只……乌龟。

    还很认真地说:“乌龟驼碑,乔乔驼乌龟。”

    乔茜的额角蹦出了一个十字路口。

    追着啄陆小凤三天!

    现在,乔茜自己也会把自己裹成印度人了。

    不过,农历五月的下午,日光正盛,乔茜洗完澡,换了宽松舒服的衣裳,瞧见阳光,心里头痒痒的,便趿拉着拖鞋跑出去,拉了一把藤制躺椅,就这样舒舒服服地躺了下来。

    她的长发就这样一缕缕的散落着,在阳光之下,闪过了奇异的蓝光、紫光和绿光……

    头发掉色了……

    而且掉得很不均匀……

    啊这……

    不过还好,蓝色染料在黑头发上,只能有一点若隐若现的黑蓝色,不太明显,如果她当时顺道把头□□了,那么现在她就会顶着一头五彩斑斓的头发(还有一大半会是黄色的)……

    啊,这样似乎可以吓一吓陆小凤。

    乔茜:严肃思考.jpg

    初夏的阳光就晒在她的身上,暖洋洋、软绒绒的,乔茜躺在椅子上,把自己抻成长长一条,好像个猫条一样,又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好像就在这里呼呼大睡似得。

    毕竟,昨天晚上没睡好……

    花满楼路过浇花……

    乔茜“噌”的一下坐了起来。

    花满楼:“嗯?”

    乔茜:(个_个)

    乔茜歪着头观察着花满楼,似乎要从他的脸上看出点什么来……不过,花满楼的脸上还是带着淡淡的微笑,似乎全然没有受到上午的影响。

    乔茜:“花满楼……”

    花满楼微微侧过身子——这是他的一个下意识动作,花满楼失明多年,待人接物,全靠耳力,因此,他与人交谈时,便会像这个样子微微侧身。

    花满楼温声道:“怎么了?乔乔?”

    乔茜双手托腮,想了一想,试探着说:“花满楼,我想喝水。”

    花满楼道:“好,你躺着等会儿吧。”

    翩翩如玉的贵公子温和地飘走了,过了一会儿,端着一杯香杏花草茶出来了。

    乔茜喝了一口。

    乔茜:(个_个)

    乔茜:“花满楼……我想吃薯条。”

    花满楼又温和地道:“陆小凤刚好在炸,我去帮你端一点来。”

    乔茜:“好~~~”

    过了一会儿,她果然也吃上了刚炸的金黄薯条,外头是微微有点脆、里头是很软的土豆芯,番茄酱是绝配,不过,如果炸粗薯条的话,芝士酱、肉酱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乔茜张开血盆大口,嗷呜吃掉……一根。

    乔茜:“花满楼,我……”

    花满楼失笑,忽然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道:“小姑奶奶,你还想要什么,要不要一次全说出来?”

    乔茜于是直说了:“花满楼,你怪不怪我杀了人呀?”

    虽然人是一点红杀的,不过,乔茜了解一点红——他对“替天行道”之类的事情完全没有兴趣,只是因为乔茜打定主意要雄娘子死,他才出手。

    所以,雄娘子的死,是乔茜一个人的意志决定的。

    花满楼恰恰好是个极不爱见血的人……乔茜今天出言挑衅雄娘子的时候,的确有那么一秒想过花满楼,然后她还是那么干了。

    她这个人最擅长的事情就是说干就干……然后可怜无辜又可爱。

    花满楼微微一怔,忽然无奈地笑了。

    如玉公子忽一抬手,揉了揉乔茜柔软而半湿的头毛,叹气道:“在你心里,我这样迂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