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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1章 血族她最喜将圣洁之人拉下泥潭。……

    凌爻嶙峋的喉结微动了一瞬,他仿佛献祭的祭品,主动献出了自己的血肉:“这是做错事的代价,我甘愿承受。”

    圣教廷曾经向世人传播过割肉喂鹰的故事,可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却寥寥无几。

    凌爻似乎便是其中的一名傻子。

    “答应了的事情,便没有反悔的余地了,哪怕你哭着向我求饶,我也不会停下来。”水雾用冷锐的语气恐吓道。

    凌爻不觉得他会哭着求饶,作为骑士,在生命终结的最后一秒前,他都应该恪守着气节。

    湛书君为水雾准备好了沐浴的池水,昂贵的红酒倒入池子之中,变为了一场奢靡的红酒浴。酒液的色泽浓郁,看上去有些像是鲜血,或许这也是传言的由来。

    不知真相的人听了血仆的胡言乱语,便以为古堡的女主人日日浸泡人血才能够永葆青春。但她也的确骄奢yin欲,喜爱奢靡的东西,即便它们华而不实。

    圣骑士满眼无措地站在浴池旁边,眼眸低垂,不敢向女子的方向看。

    水雾只穿了一身单薄的睡裙,湿透的衣料黏在皮肤上,近乎透明,将纤侬合度的身体曲线过分明显地勾勒了出来。

    非礼勿视,哪怕她是一位血族,湛书君却仍旧维持着绅士的礼仪。

    直到水雾揪住他的衣衫,将他拽入了池水中。

    凌爻身上的衣服被打湿,正经而温良的容颜显出了些许的狼狈之色。他略显慌乱地挣扎,不敢碰触到女子,也不敢看她,硬生生喝了好几口洗澡水,脸颊酡红地被水雾按在了池壁上。

    被腌制过的食物总能够更加香甜,水雾本意是将他洗干净,但似乎在这里完成仪式也别具风味。

    水面游曳着涟漪,水雾压在凌爻的身上,柔软的身体紧贴着他的胸膛,男子的肌肤发烫,耳根也红了一片,无措地向后仰着。

    可羊入虎口,又哪里是能够轻易逃脱的。

    水雾拉扯着男子的衣领,便直接咬在了他的脖颈处。

    她决定给予凌爻初拥,理由很简单,她看他很顺眼,男子要比其他人更加听话,血液的味道也算可口,而且他是已经排除的叛徒。

    女子的手臂圈在凌爻的脖颈上,像是一对紧密纠缠的恋人。血液流失的恐惧感令男子下意识想要挣脱,抬起的手臂却不知不觉握住了女主人的腰肢。

    阴暗处,湛书君远远地看着那一幕,容颜上逐渐浮现出了扭曲的嫉妒。原本整个别墅之中,只有他能够得到主人的鲜血,而现在,湛书君变为了那个劣等品,凌爻却将被转化为女公爵的附庸,体内会流淌着属于女子的血液,成为被血族认可的亲族。

    水雾并非是一个负责任的引导者,吃到一半的时候,她便忍不住有些撑到了。

    初拥的仪式关系着血族子嗣日后的能力,若是对子嗣极为重视之人,在初拥前会搜寻各种珍贵的药材,将待转化之人浑身的血液吸干,并将自己体内一半的血液分享给人类。

    但水雾显然吝啬极了,她一点都不在乎她的后裔是不是只会变为末等的血族,更不可能让凌爻喝她那么多血液。

    血族生性恶劣,最喜将圣洁之人拉下泥潭。

    哪怕事出有因,可一旦沦落为黑暗生物,凌爻又真的能够重新回到圣教廷之中吗?

    男子扶住了水雾的肩膀,女子低下眸,手指揪着他略微有些发硬的头发:“你后悔了吗?”

    为了几个血仆,为了卧底进入血族的世界内,放弃了自己的来处,丢弃了人类的身份,主动选择成为一个异类。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成为了怪物,圣教廷又真的会继续信任他吗?

    “不,不是……”凌爻的容颜上浮现出了一抹不好意思的红晕。

    即便沦落到这种境地,凌爻的身上仍旧残留着身为骑士的克己复礼,不肯唐突地亲吻女子的脖颈。

    凌爻轻轻握住了血族女公爵的手:“我咬这里吧。”

    他低下头,礼貌而拘谨地咬在了水雾的手腕处,tian砥着吸血鬼的血液。

    一开始是甜腥的味道,无法称之为可口。转化为血族的过程格外痛苦,水雾又不曾给他抚慰,凌爻只觉得他的身体仿佛正在重塑,骨骼打断后又重新接了起来。

    水雾恹恹地蹙眉,凌爻的吻却逐渐加深,当体内属于吸血鬼的血液漫过某个限界时,女子血液对于他的吸引力便陡然提升了数百倍。

    凌爻渐渐尝到了一些蔷薇花的香气,甜意引诱着他,令男子再也无法维持谦逊的姿态。他的双手握着女子的手臂,贪恋的模样与被他们鄙夷的吸血鬼没有什么两样。

    水雾很好奇,当他对于血液万般渴求的时候,还会坚定地站在人类那一边吗?

    “好了,停下来。”水雾不喜欢血液逝去的感觉,她原本就感受不到什么温度,此时便觉得更冷了。

    她突然觉得有些可惜,以后凌爻这个好睡的枕头也会变得冷冰冰的了,看来以后还得再找一个新的暖床工具。

    凌爻挣扎了一瞬,眸底的红光明明灭灭,半响才终于控制着自己抬起头,难耐地喘息着,主动远离开水雾:“抱歉。”

    水雾反而挑了挑眉,刚刚被转换为血族,还没吃饱时都能够忍得住吗?不愧是忍辱负重的圣骑士。

    水雾抬着手臂,任由血液沿着白皙的肌肤向下流淌:“真的不喝了?”

    凌爻的喉结上下滚动着,眼眸黏在那滴艶丽的血上,艰难地说道:“你拒绝了,我不能强迫你。”

    凌爻的骨子中刻着对于他人的尊重,即便神智不清时,也记得骑士最基本的誓言,直接拉高了血族的道德水平。

    可底线便是用来打破的,当一个人格外有原则时,心地很坏的人便会十分想要看到他的准则被自己撕碎的模样。

    水雾显然便是那个大坏蛋,她用指尖沾染了一点手腕处的血液,用指腹抹在了自己的唇瓣与脖颈上,抬起手勾住了凌爻的脖颈:“抱我回房间。”

    男子的视线下意识落在女主人唇间的腥红处,凌爻的手臂紧绷到发烫,将水雾打横抱起来,一步步走出了池水。

    离开房间中时,凌爻与湛书君擦身而过,他回过眸,看向了原地忠诚的管家,又将怀中的女公爵搂紧,径直走过。

    血液的馨香近在咫尺,不断涌入他的体内,激起一阵阵贪婪的热潮。

    房门被推开,凌爻微微俯身,将女子放在了床褥中。他的腿不经意绊到床栏,身体便跌了下去,单手及时撑在了水雾的上方才没有整个人压在女子的身上。

    极近的距离,凌爻看到水雾形状漂亮饱满的红唇微微勾起,舌尖在缝隙中若隐若现:“凌爻,你可以走了。”

    凌爻知道自己此时应该起身,可几分钟过去,他却仍旧维持着同样的姿势没有动。普通人的血液于此时半饥饿的他便已经犹如沙漠中的甘泉,而血族女公爵鲜血的引诱力更是有增无减。

    水雾弯起眼眸,掌心推在凌爻的胸膛处:“不听话,你是想要冒犯我吗?”

    “抱歉。”凌爻嗓音沙哑,可他口中道歉,却并未起身,反而压得更低了一些,视线直勾勾地描摹着女子的唇形,手指揉皱了床单。

    “既然知道错了,还不离开?”水雾用手指戳着男子的胸膛,仿若不悦地斥责。

    而下一刻,凌爻却握住了女子的小臂,俯下。身,吻在了血族的唇上。

    圣骑士的自制力原来也不过如此,水雾自然是不喜的,她佯装着挣扎,用腿去踢他,唇瓣也不肯让他亲,启唇反过来咬他。

    “对不起,主人。”凌爻低低地说道,锋锐的眼眸中浮现着几抹愧意,他这样说着,却并未放开水雾,而是一边心中煎熬着愧怍,一边压制住了女子的双手,将她唇上的血液tian吮入腹中。

    水雾的眼尾微微弯着,狭长而妩媚:“圣骑士现在是在强迫妇女吗,若是被教皇见到你这幅模样,会不会将你直接吊在绞刑架上?”

    “违背他人意愿,伤害他人,鞭挞五十。”凌爻念着教廷的条例,唇沿着女子的脸颊亲吻至脖颈:“抱歉,主人,我之后会自领惩戒。”

    人从被自己的欲念支配的那一刻,似乎便寓意着从人类到怪物的陨落。凌爻的心尖泛着疼意,像是整个人逐渐坠落至了无底的深渊,他紧紧握着女子的手,仿若握住了一支浮木,可他好像忘了,从始至终,她都是将他拖拽到这个地步的罪魁祸首。

    tian干净了沾染的血液之后,凌爻却仍旧隔着肌肤吮吻着淡青色的血管,冒出来的尖锐齿尖被含在唇中,维持着最后一线理智,没有真的咬下去。

    “凌爻,你就只会道歉吗?”

    “对不起,对不起……”清澈而灼烫的眼泪坠落在水雾的锁骨处,凌爻一寸寸亲吻着她,每亲一次,便会道一次歉,眸中的愧疚与欲念紧紧纠缠。

    第112章 血族你一个人想要养几条狗?

    从凌爻成为了血族之后,他便失去了与水雾同床共枕的资格,见证了圣骑士的狼狈与堕落,水雾就直接将人踢下了床。

    凌爻半跪在地面上,肩膀颤抖着,好一会儿才起身,让自己走出这个房间。男子抵在房门之上,极端的渴求让他的唇中发出错落的喘。息,他犹如自。残一般用指尖在手臂上划出了一道道血痕,那份想要拥有什么的痛楚几乎要操纵了他的身躯。

    凌爻在这一刻终于知晓了那些血仆为何不愿意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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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雾要求湛书君为她重新挑选一个暖床的人类。郗镜原本是一开始的选择,可路途的中央,可怜的人类王子却被人从身后袭击,拖曳到了角落里,而他自己则李代桃僵,来到了女主人的卧室之外。

    水雾并不在意推开门的人是谁,她的食欲得到了满足,属于血族的力量却被稀释,这令她提不起精神,有些昏昏欲睡。

    进入房间之中的尹欷樾眼尾和唇角还带着一些青紫,但好在因为他的容貌本就桀骜不羁,那些伤痕只是为他增加了一分战损的美感,没有令他丑陋的惨不忍睹。

    他走到了床褥前,居高临下地注视着这名血族,她没有盖被子,像是一株糜烂的花,刀尖刺入进去或许便会碾出馥郁的花液。

    女子没有睁眼,她抬起了手臂,拉住了尹欷樾的手腕,将他拽倒下来,然后侧过身子,枕在了他的胸膛上。

    尹欷樾浑身僵硬,像是变为了一具木头,他此时的模样太像是争宠与投怀送抱的男侍,让他浑身上下都仿若刺入了细细的针尖。

    尹欷樾不会向人献媚,打断他的骨头也很难听他说出一句软话,但他此时必须要向女主人争取成为宴会的男伴,便只能够强逼着自己放低姿态,学会恳求:“公爵大人,宴会你能带上我一起去吗?”

    但显然,尹欷樾毫无求人的经验,他的语调生硬,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在命令别人。

    水雾睁开眼眸,想看看是谁这么晦气,便毫无悬念地见到了一张理直气壮的脸。

    水雾冷冷地勾起唇,她撑起身体,手掌拍了拍尹欷樾的脸颊:“不是不给我当狗吗,怎么现在又巴巴地爬到我的床上来了?”

    尹欷樾屈辱地红了脸颊,他死死握住拳,这才哑着嗓音说道:“我可以,可以给你当狗。”

    几个字,已经耗尽了他的羞耻心,他紧攥着拳,他已经如此低三下四,这个女人总该满意了吧。

    可血族女公爵显然比他想象中的更加喜爱折腾人。

    水雾冷哼了一声,心不甘情不愿的,她还不差他这一条狗。

    水雾踹了踹他:“滚下去,我已经找到比你更乖巧的狗了,不需要再多你一个。”

    尹欷樾的瞳眸微缩,羞愤蔓延至容颜,他已经这么卑微地上赶着给她当狗了,她居然还不要他了?

    男子才不愿意滚下床,他格外冒犯地握住了女主人的脚踝,穷追不舍:“你不要太过分了,明明是你先要把我当成狗的,怎么能随便又在中途找了别的人?”

    水雾冷下了脸颊,觉得尹欷樾真是不懂规矩,居然还敢以下犯上:“松手,滚开。”

    “我不松。”尹欷樾扣着女子的脚踝,欺身压上去,眼眸紧盯着她:“你找了谁,那只狗很乖吗?他能做什么?你一个人想要养几条狗?”

    水雾没有预料到,初拥过后她会进入一段时间的脆弱期,她想要将男子直接踢开,可她竟然有些无法挣脱开大腿。

    然而床上的两人此刻都还没有意识到谁是真正处于弱势的人,水雾习惯地扇了他一巴掌:“谁家的狗像是你一样会随便扑主人,他自然比你乖上许多,像你这种不听话的狗,没有人会想要的。”

    尹欷樾的确难以驯服,他是时时刻刻都想要给主人来上一口的凶犬:“是那只黑狗对不对,他的肉干也是你给他的?那种粗俗野蛮的东西你也喜欢,公爵大人都不挑剔的吗?”

    分明是尹欷樾在求人,他却毫无求人的模样,倒像是在质问着水雾,气势汹汹。

    “你连他都不如,他还会对我摇尾巴,你会什么,把你带出去,让别人笑话我管教不严吗?”水雾蹙紧眉,心中又有些不悦,她养着这个血仆就是用来气她自己的吗?

    “我会的也很多,我比他强多了,你不检测一下,怎么知道我不行?”新仇旧恨叠加在一起,尹欷樾本来就看那只黑狗不顺眼,此时便更是见缝插针地贬低他。

    水雾冷冷地睨着他,唇角的弧度凉薄:“那你学一声小狗叫给我听听。”

    水雾肆意侮辱着人的自尊,尹欷樾带着几分恨意地看着她。可分明刚刚便是他自己主动让女子检测,于是此时骑虎难下,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忍了又忍,才不得不从齿缝中吐露出了两个字:“汪汪。”

    “嗯?我听不清。”水雾眉眼弯弯,心情这才稍微好了一些。

    尹欷樾看上去好像下一刻便会扑上来咬水雾一口似的,他憋屈着,不情不愿,咬牙切齿:“汪汪!”

    “凶什么,谁家的狗像是你这么叫的,别人听了还以为是咬人的恶犬。”小声一点不行,大声一点她也嫌弃,简直没人比她还难伺候。

    尹欷樾心中不忿,突然便像是狗一般低头,咬在了水雾的脚踝上。

    说他是狗,他还就真干出只有狗才会干的事情。

    水雾真的要气死了,她一脚踩在了男子的脸上:“臭狗,滚出去!”

    尹欷樾被踩了一脚,心中也升死了火气,他紧紧扣着女主人的脚踝,张开牙齿泄愤地咬着,从脚趾到脚背,留下了一串深红色的咬痕……

    片刻后,他才意识到了不对,以女公爵的能力,她早就应该暴揍他一顿,将他打出去了才是,可……

    尹欷樾低眸,躺在床上的水雾眼尾洇开了一层红霞,稠丽的容颜上含着羞怒,床单被揉皱成了一团,她的胸膛起伏着,白皙的肌肤犹如脆弱的瓷器,仿佛从腐朽的尸体变为了活色生香的人类。

    她似乎无法挣脱他,才只能够任由尹欷樾为所欲为。

    尹欷樾试探地一点点向下,牙齿咬在女子的脚踝、小腿上,水雾的眸中氤氲出湿润的水色,愤恨地咒骂:“滚,你这个卑贱的血仆,你怎么敢碰我!”

    她似乎真的短暂失去了力量,为什么?福至心灵,尹欷樾突然有了猜测,是初拥,她将力量分散了出去,而今日是满月的血月,她处于最虚弱的阶段。

    可以被杀死。

    尹欷樾的心脏鼓动着,知道自己窥探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稍纵即逝的时机。

    尹欷樾愈发肆无忌惮地握住了女子的腰肢,将她按压在身下,眸光中的侵略性愈来愈盛……

    带着细刺的花枝沿着古堡的墙壁攀爬至窗户,缓缓蔓延至床脚,一圈圈缩紧捆住了尹欷樾的双腿。

    尖刺戳破了肌肤,疼意令尹欷樾止住了动作,他回过眸,便看到了身后蜿蜒的蔷薇荆棘。

    男子的瞳眸微缩,身体就被荆棘紧紧捆了起来,吊在了床头。

    水雾的脸颊带着病态的红,她微微屈起腿,小腿上的斑驳吻痕触目惊心,眸底最深处映出了阴鸷的腥红。

    尹欷樾知道自己可能是真的惹恼了女公爵,这是她第一次显露出了血族的能力。每个血族都只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杀死了尹欷樾父母的那个血族能够汇聚风刃,与她不同。

    她并非尹欷樾真正的仇人,他又找错了。

    水雾可以操控植物,被她的血液滋润的蔷薇花变异成坚韧的荆棘,围绕着古堡形成了一个生人勿近的领域。

    它的花刺能够刺穿入侵者的皮肤,吸食他的血肉,是水雾最忠诚的护卫。

    带着尖刺的花枝抽打在尹欷樾的胸膛上,他强忍着,只发出了一声闷哼,没有求饶。

    荆棘一下又一下抽下去,皮开肉绽,血液也逐渐染湿了衣服,滴落在床褥上。

    尹欷樾跪在床上,刚刚与黑狗干架挨了打,此时又被毫不留情地一顿抽,再矫健的身体也经不住这么糟蹋,他半死不活地强撑着,薄唇被咬得鲜血淋漓。

    水雾讨厌那些到处乱淌的血液,她起身,穿了一件单薄的外套,便要走出卧室。在女子的脚要踏出房门时,身后的男子终于忍不住说道:“我知道错了,你能不能别生气了?”

    回应他的是被冷酷无情关上的门。

    尹欷樾叹了一口气,行吧,玩脱了,将人彻底得罪了,就受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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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您没事吧?”湛书君时刻关注着蔷薇古堡内的所有举动,在蔷薇花出现异动的那一刻,他便及时前来了水雾的卧室门外。

    女公爵的脸色有些苍白,她没有理会湛书君的询问,男子却敏锐地看到了女子身上僭越而暧昧的痕迹。

    “是谁胆敢伤害了您?”湛书君只觉得,他照顾着女主人,也像是在养育着一株花,而当属于他的花被其他人糟蹋碰触时,他的心中便会产生一种强烈的不悦。

    “将卧室收拾干净,里面被弄脏了。”女主人眉宇间笼罩着几分不喜,同为血族,作为她的奴仆,湛书君天生便能够感知到主人的状态。而此时他嗅到了羸弱的气息,湛书君的神情微不可察地变换,他探究的视线落在水雾的身上,背主的奴隶心中逐渐泛起某种贪婪的妄想,他审视着女子的状态,眸色渐深。

    往常血族只需要凭借强大的身体素质便可以轻易压制人类的抵抗,那么是什么必须让水雾使用出血族的天赋呢?

    这种独特的能力都需要消耗血液的力量,需要依靠血液供养,若非必要,血族也并不会频繁地使用天赋。

    血仆噬主还未曾有过一桩成功的案例,湛书君神情平静,原本内敛的气质却逐渐变得锋芒毕露。

    “咳咳……”血族不该再被病毒侵染,水雾却捂着唇,轻咳了两声,她细瘦的肩立刻被人服帖地扶住,男子体贴的声音自身后响起:“主人,您还好吗?不如您先去我的房间内休息一会儿?”

    危险感遽然消散,湛书君面露担忧地看着女子,她将身体的重量尽数靠在他的肩上,信任地倚靠着他,半响后才重新站直了身子:“不用,我去地牢中看看。”

    湛书君站在原地,低眸看了看自己的手心,这是女公爵第一次在他的面前显露出如此柔弱无依的模样,令他的心中泛起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掌控欲。

    男子的眸底浮现出了些许的迷茫,在拥住女主人时,他想的是掐住她的脖颈杀死她,还是搂着她的腰肢将她永生永世禁锢在怀里呢?

    …………

    失血的冷意令水雾浑身都很难受,她迫切地想要拥抱住一个温暖的暖炉,好好睡一觉。

    可今夜的一切都像是在刻意与水雾作对。

    空旷的地牢中回荡着野兽的咆哮,月圆之夜,有暴虐的生物撕去了伪装。

    脖颈原本尺寸正好的项圈紧紧卡入了喉咙之中,浑身长出了粗粝的硬毛,脸颊扭曲,吻部突起的怪物掰弯了栏杆,撕裂了铁链。

    没有月光直射,他尚且还拥有一线清明,能够控制着自己不要逃出去。他用重新长出来的爪子挠着墙,嗷嗷地叫着。他喜欢这里的生活,喜欢被人饲养,也喜欢吃肉干,男子对着墙壁发泄着身上暴躁的力量,用额头梆梆撞着墙。

    突然,男子的动作停顿了一下,他的鼻尖微动,口腔中逐渐分泌出津液,被香甜的气息引诱,他慢慢转过身,走过去。

    站立起来的人狼看上去更高了,几乎与野兽没什么区别,女子站在他的面前,就像是一只娇小的布娃娃。

    好大的狗。

    水雾歪了歪头,被狼养大,不通人性的狼娃,原来真的是一只狼啊。

    面对天敌,血族的基因在叫嚣着危险,狼人的爪子和利齿是血族天然的克星,不需要银器与圣水的辅助,他们便能够轻易划开血族的肚子,剖开血族的心脏……

    食物链上,人类是血族的食物,而血族是狼人的食物。

    “坐下。”倦怠的女声响起,在水雾的眼中,男子仿佛仍旧只是那只被她驯养的大黑狗。

    他没有动,黄褐色的兽瞳闪烁着野性的光,他垂涎着眼前女子的血肉,口水都差点要滴下来。

    “小狗,坐下。”水雾又命令道,她有一点不高兴了,在她看来,被驯养的狗就不能再违逆主人。

    终于,半分钟后,庞大的狼人慢吞吞蹲了下来,嗷呜了一声。

    “好孩子。”水雾抬起手,挑了挑眉,示意他自己将脑袋凑过来,她要摸一摸他。

    男子的个子实在太高,他艰难地俯下。身,把大脑袋凑到了水雾的掌心中,蹭了蹭。

    很舒服,他喜欢被摸头。

    “好狗,坐下来。”水雾夸赞道,她现在手中并没有肉干,而狼人的体型又大了一圈,可他却仍旧听话地坐在了地上,嗷呜地向主人撒娇。

    水雾趴在了怪物的身上,舒服地叹息了一声。她好像只将他看作了一个大型的毛绒玩具,只觉得他的皮毛很温暖,毛绒绒的。

    黑狗有些无措地抱着怀中的人,他凑到了女子的脖颈嗅闻,真的好香啊,他馋得厉害,偷偷亲tian了几次,水雾没有拒绝,他便感觉到了一种莫大的满足感。

    即便是化成了狼人时,黑狗还记得,水雾不是食物,是主人。

    所以再香也不能一口都吞到肚子里。

    但怀中抱着一个大鸡腿睡觉,虽然诱惑力很强,但也感觉到很幸福。极具破坏力的狼人第一次没有在月圆之夜发疯,而是小心翼翼当一个合格的抱枕,傻笑着渡过了一晚。

    虽然也难免管不住嘴,将女主人的嫩脸蛋亲了又亲。

    水雾自己也分不清她睡了多久,再睁开眼时,身体终于舒服了许多,骨头也不再软绵绵地使不上力气了。

    湛书君的神情不太好,他为水雾准备了洗澡水,板着脸为女子配置好了香氛沐浴露。男子心中的杀意泛滥,很想要将把黑狗卖给他的卖家直接吸干。

    狼人对于血族也是传说中的生物,至少湛书君从出生以来就不曾见过,当他见到地牢中的那一幕时,原本已经死去的心脏都差点再次惊惧地阵亡。

    女子浑身都沾染着狼的臭味,戒备地将女主人从狼人怀中抱出来的湛书君百思不得其解,不懂水雾怎么会对可怖残忍的天敌那般宽纵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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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族的宴会定在午夜,地点位于某个奢靡的葡萄酒庄园。

    喜欢宅在家里的血族女公爵终于离开了自己的古堡,乘坐着马车来到了酒庄。

    凌爻今日穿上了一身剪裁得体的礼服,将充斥着力量感的身姿修饰地肩宽腿长,像是古老家族的长子继承人。

    凌爻率先下了马车,微微俯身,向车内的女子伸出了手,深居简出的女公爵才矜持地从车内缓缓探出身子。

    庄园内觥筹交错的人流都打扮得体,乍眼望过去仿若贵族的聚会,人人都光鲜亮丽,难得的是颜值也极高,没有一个油腻肥胖之人。

    可哪怕在这样的美颜盛宴之中,血族的女公爵仍旧是独一份的高贵与神秘。她穿着一袭黑色的长裙,蕾丝与刺绣包裹着青涩而诱惑的身躯,她显得如此保守而禁欲,甚至双手都戴着纤薄的手套,可偏偏女子的唇又红得艶丽,肌肤犹如流淌的牛乳,眼角眉梢冷漠与媚意交织,让人想要陷入她乌色的眼眸之中,探究她内心之中究竟都藏着什么秘密。

    血族与人类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藏匿在人类之中,已经被人类的规则浸染。低等级的伯爵、侯爵纷纷凑到女公爵面前卖弄风情,人类推崇强大,血族也是如此,哪怕之前水雾从未出现在社交场合之中,她也能够轻而易举成为众人追捧的焦点。

    而这些血族们也很快发现了跟在水雾旁边的凌爻。男子很不适应这样的场合,他沉默寡言,一声不吭,容颜肃穆,看起来不像是前来玩乐,倒像是在上刑。

    很快有血族发现了凌爻的弱小,他身上的气息甚至连子爵的强度都达不到,以血族的血统论而言,他连给水雾擦鞋都不配。

    出于嫉妒,他们尖酸刻薄地嘲讽起了凌爻的卑劣,妄图证明他们比凌爻要强上百倍,只有他们才有资格侍奉水雾。

    凌爻于是又大开了眼界,他在此之前并未意识到水雾的阶层,不知女子原来即便在血族中都地位尊贵。

    血族们使劲了浑身解数,花枝招展地显露魅力,想要让水雾多看他们一眼。有人看凌爻不爽,还故意撞在他的肩膀上,将手中的红酒都泼洒在了他的身上,然后在水雾的面前上眼药,意图证明凌爻的难堪大雅。

    水雾的脸上看不看情绪,哪怕被人变着法地取悦讨好,她似乎也没有显露出多少愉悦的情绪。

    而直到凌爻被欺辱嘲讽时,她才走了过去,握住了凌爻的手腕,带着冷意的眼眸瞥向那些心怀恶意之人,蔷薇花的花藤便从她的裙摆下蜿蜒而生,抽在那几个血族的身上,将人一鞭子打飞了出去:“谁允许你们用脏手碰我的人。”

    凌爻神情微怔,他并不在意自己的衣服被弄湿,那一刻反应不及时,想的是自己或许会给水雾丢脸。她脾气不好,不知又要怎样训斥他。

    可此时他却像是被保护了一般,似乎变为了女公爵的所有物,不容他人冒犯。凌爻看着那些血族的惨状,这才意识到,或许之前女公爵对他已经算是宽容了,他分不清心中的情绪,但似乎是有浅浅的暖意蔓延至心尖。

    血族之中,力量便代表了一切,哪怕水雾丝毫不给面子,甚至在这里直接打死几个血族,他们也不会远离、责怪她,而只会更加疯癫地崇拜追随她。

    轻蔑水雾带来的男伴,又何尝不是对于她的一次试探。见识到水雾的能力之后,血族们立刻变得更加乖巧了许多,脸上的笑容也愈发卑微恳切,连凌爻得到的待遇都好了不少。

    毕竟打狗也要看主人,主人强大时,哪怕是一只最低等的狗也能够将侯爵踩在脚下。

    只是,不知是谁仔细观察着凌爻的容颜,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突然惊道:“他,他不是那个教廷的圣骑士吗?”

    有人认出了凌爻的身份,这些血族因为长生的积累,个个非富即贵,不免也有人曾经于城镇之中见过凌爻的模样。

    大厅中一时响起喧哗声,一双双血红的眼眸落在凌爻的身上,充斥着审视、惊疑,似要将他千刀万剐。

    凌爻的脊背紧绷着,他抿着唇,已经做好了被戳穿身份后与这些血族鱼死网破的准备。

    “嗯?我以为你们会早一点发现。”血族女公爵懒洋洋地说道,她坐在椅子中,支着脸颊,弯起唇:“沉睡了太久,我对血族的大家都有些陌生了,我还以为,将圣教廷信仰坚定的骑士驯化为血族,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呢。”

    她好像将凌爻当做了证明她荣誉的功勋,像是使唤着一个低微的血仆:“喂我。”

    凌爻的容颜硬朗而温和,下颌线流畅而锋锐,本该站在光明中的骑士在众多血族看戏一般含着恶意的眼眸里慢慢拿起了红酒杯,俯下。身子,递到了女主人的唇边。

    杯子里的自然不会是红酒,而是血液。

    味道一般,挑食的女公爵沾了一点便移开唇,凌爻便习惯性地抬起手,用指腹帮女子擦了擦唇角的酒液。

    圣骑士宁折不弯,而能够令高洁的骑士心甘情愿臣服,血族女公爵莫测的手段一时令血族们也心生惊惧。

    安静的大厅内,策划宴会的酒庄主人姗姗来迟——穆疃,除水雾之外的另一位血族公爵。

    血族们突然变得寂静无声,在女公爵不曾苏醒的这些年中,穆疃显然已经掌控了所有的权柄。

    第一次相见,两人遥遥相望,女子一身黑裙,穆疃则穿着白色西装。悠久的岁月酿成了醇厚的酒,男子的容颜带着一种妖异的邪肆,他的模样看上去似乎不过27、8,可眼眸却像是蒙着层层的迷雾,像是没有浮力的湖,令妄图探究之人都会被溺毙于其中。

    短暂的几秒钟,却像是无声地过了许久。男子的态度并不倨傲,姿态平等,仿若在面对唯一一个能够与他平起平坐的同类。

    “穆疃,初次见面,幸会。”穆疃的举止彬彬有礼,谁都不会想到,在这座庄园的地下室中,画满了禁锢吸血鬼的符咒。

    宴会结束后,穆疃邀请了水雾留宿,庄园内还有许多其他可供游玩的地方,她一个人待在古堡内难免孤单,不如留在这里多玩几天。

    水雾同意了,穆疃的待客之道十分贴心,夜里的时候,他甚至为水雾准备了“食物”。怕口味不合她的喜好,还特意送来了两男两女让她挑选。

    水雾没有使用他们,见惯了凌爻等人,她被养叼了胃口,对于其他人的血液便都有些兴致缺缺。

    凌爻刚刚完成了初拥,水雾善良地打算让他再养一养,便没有再继续折腾他,而是唤来了湛书君。

    也许是因为在别人的家里,湛书君显得有些拘谨,在水雾咬住他的脖颈时,似是紧张地扣住了她的肩。

    “主人……”

    “嗯?”水雾坐在了男子的大腿上,不耐烦听他说什么,便直接将湛书君压倒在了床褥上。

    湛书君看着天花板,眉宇微微蹙起,心脏像是被沉甸甸的石头压住,不太舒服。他不是早就已经做好了决定吗,与公爵穆疃合作,血族之间能够通过吞噬彼此的能量而进阶,湛书君帮助穆疃杀死水雾,而他也将获得自由。

    那么,他现在在痛苦、迟疑着什么呢?

    缠绕在女子大腿上的蔷薇花枝被主人的情绪感染,跃跃欲试地从裙摆下探出来,将湛书君的手脚捆了起来,尖刺插。进去,一起汲取着血液。

    “嗯……”湛书君闷哼了一声,他的眼眸迷离,手臂不知不觉搂住了吮吻着他的女子,哪怕被花枝勒得更紧也没有松开。

    朦胧之中,他无意识地轻声唤道:“主人…水雾,雾雾……”

    湛书君在这一刻只想做一个奉献自己的血仆,什么都无法思考,不想思考,只想要喂饱她,填满她的肚子,变为她的一部分,让她的身体中流淌着属于他的血液。

    ————————————

    地下的暗室中,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转着金器的杯子,唇抵在杯沿处,咽下了一口属于血族的香醇血液。

    女公爵卧室中的影像通过阵法清晰地投影在暗室之中,穆疃一边看着现场直播,一边悠然自在地品尝着鲜血。

    已经处于血族最顶端的公爵同样挑剔,穆疃不喜欢喝人类的血,他只喜欢品尝血族的鲜血,同族的血液中包含着力量,是他最钟爱的佳肴。

    穆疃曾经将一个侯爵彻底吸干,回味无穷,而此时,他见到了值得他珍惜对待的,世间绝无仅有的美味。

    另一个血族女公爵。

    穆疃答应了与湛书君的合作,他不喜欢有人与他平起平坐,血族中有一个公爵便够了。今日的宴会自然是一个鸿门宴,只要他吸干了水雾,从此这个世间便没有什么再能够威胁他的人或物了。

    但是此时,穆疃却有些舍不得了,从他在宴会上靠近她时,他便被女子血肉下藏匿的香气引诱了,这样的珍馐美食,只吃一次,未免太可惜了。

    若是以后还想继续吃,却再也寻觅不到,那于他而言不是太痛苦了吗?

    …………

    凌爻从宴会之后便再也没能够见到水雾,在教廷之中时他是受人爱戴、尊重的圣骑士,可在这个庄园之中,他的身份却仅仅比最卑微的血仆好上一点。

    凌爻并不在意其他人隐隐的鄙夷,他只是有些担忧水雾,哪怕他明知道,血族女公爵根本不需要他自作多情的担心。

    凌爻记住了每个血族的模样,只要将这些讯息传递到教廷中,便可以逐渐将他们一个个围剿消灭。

    尤其是这个庄园的主人——穆疃,血族内部隐隐以他马首是瞻,他显然才是那个罪魁祸首。凌爻怀疑,那些大量失踪的平民根本不是死在蔷薇古堡中,而是被穆疃等人利用、杀死。

    穆疃这些天很好地尽了地主之谊,他带着水雾去骑马、射箭、游湖、逛街,让总是忧郁的、淡漠的女子都多了许多笑容。

    湛书君一直沉默地跟在两人的身后,定定注视着水雾的身影,逐渐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不舒服,可能是自责,也可能是愧意……湛书君这时才发觉,作为血仆他仍旧是失职的,原来他以前根本没能够好好照顾自己的女主人,至少在他陪伴着她时,水雾从未表现得那样高兴过。

    血族女公爵看起来似乎很喜欢人类制造的东西,忽视她难以讨好的怪异性子,女子就像是一个没什么朋友,也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女孩,任何新鲜的事物都能够让她展开笑颜。

    时间一日一日过去,湛书君偶尔会自欺自人,想着或许穆疃已经放弃了与他的交易,也许水雾的实力强大,根本不会被穆疃暗算。

    可那一日,湛书君推开了房门,却未曾在卧室中看到水雾时,男子手中捧着的东西滑落在地板上,摔了粉碎。镰刀终于斩落了下来,他背叛者的身份也已经做实。

    男子蹲。下了身,捡起地上的琉璃碎片,他的指尖蓦然一疼,鲜血渗出来,而湛书君的眼眶缓缓泛起了红晕。他好像突然意识到,他后悔了。

    ——————————————

    地下室。

    女子的眼睫轻轻颤了颤,她的眼型很好看,慢慢睁开时,显得无辜又迷茫,纯白的像是被恶魔掳走的可怜少女。

    哗啦啦——

    金色的锁链相互碰撞,发出了清脆悦耳的声音。

    水雾的四肢使不上力气,晕晕沉沉的,她勉强撑起身子,四周格外昏暗,只有远处的墙壁上点燃着光线微弱的烛台。

    她看向自己的脚踝,那里被锁上了一条金链,另一端则绑在了床尾上。

    “水雾小姐,你醒了。”带着磁性的男声在黑暗中响起,显得很有礼貌。

    水雾看过去,穆疃站起身,从黑暗之中逐渐走了出来:“感觉怎么样,床睡得还舒服吗?金链内侧会磨得难受吗?”

    穆疃的脸上挂着浅笑,语气柔和地问着,好像他只是正常地询问女子在这里住得是否舒适,并没有将她囚禁起来一般。

    水雾没有说话,她的乌眸淡淡的,像是一面映照出一切丑陋的镜子。

    第113章 血族血仆与主人的联系是绝无仅有的亲……

    在穆疃的想象之中,水雾不该是这幅模样,她应该惊慌失措,流露出屈辱与怒意,清澈而高傲的乌眸将会被丑陋的情绪填满。

    他原本准备好欣赏女子从高处坠落粉身碎骨的模样,而水雾平静的反应令穆疃原本准备好的解释都丧失了一分快意。

    穆疃对水雾诉说着他是如何精心布置了这个房间,她躺着的床上都铺满了绣娘一寸寸编制的丝绸,他认为曾经的女公爵,如今独一无二的珍馐值得最好的餐盘。

    房间的地板上用圣水、银器以及穆疃自己的血汇成了一个囚困血族的法阵,能够令她虚弱、手脚无力,无法使用出能力。

    而做了最大贡献的……穆疃在说起这个时,血红的眼眸中充满了跃跃欲试,犹如即将揭开一场戏幕的主持人,等待着观赏水雾遭受到背叛后的崩溃反应。

    穆疃将湛书君唤了出来,将沉默地低着眸的男子带到了水雾的面前,愉悦地审判,告诉女子她会沦落到如此的下场都是因为她身旁最信任、最亲密的血仆。

    湛书君在自己的血液之中下了毒,水雾食用他的次数越多,她便会离悬崖更近一步。

    穆疃欺骗了湛书君,他撕毁了合约,没有杀死水雾,反而出卖了他的盟友,揭露了湛书君的真面目,任由她处置。

    血族一向是这样的,残忍、冷漠、没有人性,漫长的岁月将他们塑造得阴险狡诈、冷酷无情,只追逐于感官的愉悦。

    可湛书君站在原地,莫大的羞愧感攥住了心脏,他却不合时宜地感到庆幸。

    仿佛在庆幸着给予他枷锁,令他不得自由的主人仍旧活着。

    可水雾仍旧没有什么表情,像是在看着一场5岁孩童的闹剧。

    [你已寻找到一名叛徒。]

    水雾并不意外湛书君的叛离,但系统一定要人赃并获才肯承认叛徒的身份。

    直播尚未结束,水雾微微蹙了蹙眉。她没有发觉,房间内两个人的视线此时都直直盯在她的身上,观察着她的神情,不错过她任何一丝细微的表情。

    湛书君难以描述自己的情绪,但它的确是苦涩的,难以下咽,难受得如鲠在喉。他畏惧着水雾会憎恨他、厌恶他,可他此时才发觉,原来他更怕的是女子对他所做下的恶事毫无波动。

    因为这便意味着,水雾对他毫不在乎,从始至终不曾将他放在眼中,看着他犹如一个小丑般上蹿下跳。

    但好在,女子蹙眉了。

    这至少代表着,湛书君在她的心中还有着一席之地。

    而同时,穆疃的心脏也莫名被女子的一举一动牵动着,一场戏剧失去了观众的反馈,似乎便是导演的失职。

    为了奖赏水雾的痛苦,穆疃走到女子的身旁,微微俯身,他的手上戴着纤薄而服帖的白色手套,掌心中则握着一把银制的短刀。

    男子握住了水雾的一只手,将她的手搭在自己的手背上。

    现在他们共同握着同一把银刀了,穆疃犹如一只阴冷的毒蛇,在水雾的耳旁诱哄,她可以手刃叛徒,挖出仆人黑色的心脏,惩戒他的过错。

    血族公爵的威压按在湛书君的脊椎上,让他的肩膀隐隐颤抖,仿佛下一刻便要撑不住弯折了膝盖。湛书君如今才得知,水雾以前对他留了多少情面,她待他甚至可以称得上宠溺,不曾责罚过他,也没有刻意折辱过他的尊严。

    而她本可以令他更加难堪、屈辱。他的女主人会杀了他吗?湛书君在心中模糊地想着,汗液浸湿了碎发,沿着眼睫浸入了眼眸中,带来了一阵刺痛。

    湛书君不知他何时已经像是狗一般单膝跪了下来,地下室的阵法对他也同样起了作用,他的骨头像是要被碾碎、压弯,等待着主人处理他这个背主的奴仆。

    分不清是水雾在控制着穆疃,还是穆疃主动引导着水雾,银刀的尖端沿着湛书君的眼角缓缓向下划过,在他的脸颊上流下了一道细细的血线。

    刺痛弥漫在肌肤上,湛书君的血液都仿佛带上了苦味。喉结上下移动,仿佛在亲吻着刀尖,银刀最终对准了湛书君的心脏,那颗不洁的、罪孽的心……

    “无趣,若是你主动将这柄刀插入自己的心口,我还会更高兴些。”被囚困起来的娇小姐终于淡淡地开口,她的眼角眉梢的确没有喜悦,只带着浅浅的冷嘲。

    即便沦落到这般的境地,她的身上却仍旧看不见谦卑,仿佛穆疃他们做这一切只是为了逗她开心。

    女子并不愚笨,也并未因陷害的招数而被愤怒蒙蔽,她很清楚,若湛书君是帮凶,穆疃便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她不会因为罪魁祸首帮助她杀死一个帮凶而感觉到快意,毕竟若是没有穆疃的帮助,湛书君一生都别想反叛她。

    即便是现在,只要水雾愿意,不需要借助外物,她也能够轻易掌控湛书君的生死。

    银刀掉落在了地板上,室内传来穆疃低低的笑声。

    湛书君呆愣地仰头望着眼前的女子,他无法形容自己此时的感受,他像是被遗弃的狂信徒一般渴求着谅解,幻想自己仍旧能够回到供奉的神祇身边。

    蠢笨的血仆直到此时才真正认清自己的心,他自以为是的枷锁其实早就已经变为了脖颈代表了归属的项圈。血仆与主人的联系是绝无仅有的亲密,这代表着他永远都能够寻到归处,也永远能够理所当然地陪伴在水雾的身旁。

    他终于感觉到懊悔,酸涩的忏悔占据了他的心脏,令湛书君的眼眸中渗出泪水。

    他跪在原地,温和儒雅的外表彻底被撕裂,他变得疯癫而无望,探出手握住了女子的脚踝。湛书君终于被驯化为了一只家犬,流着泪亲吻着女子的脚背,可当他终于弄懂了自己的珍惜时,却已经是叛主之后。

    水雾不再喜欢湛书君的碰触,主仆的契约震荡,她甚至不必做什么,湛书君便已经捂住心脏,疼得摔倒在了地板上。

    的确是很无趣。

    穆疃也开始觉得这出戏过于拙劣,有血仆走进来,带走了湛书君,室内又重新回归了平静。

    现在舞台上只剩下了导演与他的观众:“水雾小姐,实不相瞒,我垂涎你已久了,可以让我喝一口你的血吗?”

    穆疃看似礼貌,文质彬彬,可语气中分明带着恶意,水雾也根本没有拒绝的权利。

    女子的模样恹恹的,苍白而绮丽,被血族公爵强制地按在怀中,被他抚去了垂落在肩膀上的长发,露出了白皙而修长的脖颈。

    [啊啊啊,不要啊,臭狗滚开,我可怜的雾雾]

    [雾雾是主人级别的啊,老婆用力踩我,你们这些叛徒怎么敢的]

    [还想说这个副本雾雾终于翻身农奴做主人了,怎么又要被人欺负了]

    [穆狗凭什么啊,便宜怎么都让你沾了,我们雾雾细皮嫩肉的,血液就那么一点,咬一口一定要疼死宝宝了]

    弹幕十分双标,当水雾咬别人时,他们便会说死小子就在心里偷着乐吧,雾雾吸他们的血是他们的福气。

    而轮到水雾被咬时,他们却又纷纷心疼的不得了。

    水雾依偎在公爵的怀中,穆疃的活实在非常烂,他似乎已经习惯了粗蛮,尖锐的牙齿咬进血肉中带来了一阵尖锐的疼意,津液中分泌的液体也没能够让她减轻多少疼意。

    水雾的身体轻颤着,指尖掐入到了男子的肉中,可穆疃似乎已经感受不到这点细微的痛楚,着迷一般埋在她的脖颈处贪婪地啃噬,像是饿了几百年。

    尝到水雾的血液之后,穆疃才深觉他从前吃的都仿佛是泔水猪食。他吞咽得太快,血液便沿着女子的锁骨向下流淌着,令她看起来仿若一樽破损的被人亵渎的佛像。

    优雅冷傲的血族公爵在水雾的身前便犹如一个贫穷而低劣的乞丐,唇瓣沿着血液流淌的痕迹向下吻着,直到一把刀刺入他的胸膛时,穆疃的神智才回归了一瞬的清醒。

    [生死相依:神也有弱点。]

    经过孤女的副本后,它再次升级了,变为了一个可以伤害人的武器。

    穆疃捂着胸口,瞳眸腥红,他还远远没有被喂饱,鼻翼间充盈着迷醉的香气,令他几乎变为了一只饕餮。

    可他的眼底映照出了女子的模样,水雾脸色惨白,失血过多令她看起来犹如一株枯萎的残花。

    她以身犯险,钓出了心怀不轨之人,中了毒,落入了陷阱,自身难保,手脚的冷意更甚,几乎要将她整个人冻僵。

    穆疃突然意识到了,他如果不想要轻易吸干、失去这独一无二的美味,他就必须要好好养育她、精心照料她,才不会让水雾变成一次性用品。

    穆疃几乎用尽了所有的意志力,作为天生便力量强大的血族公爵,他从未曾为了谁而委屈自己忍耐。可他此时却只能够小心翼翼控制着牙齿,用舌尖轻轻tian砥着水雾脖颈撕裂的伤痕,让它尽快愈合,以防止他嗅到甜美的血腥味,再次丧失理智。

    第114章 血族他太笨了,不会说话。

    水雾生病了。

    穆疃试图让女子吸食侯爵、伯爵的血,可血族女公爵实在过于挑食,她比穆疃还要难伺候,竟是每个人咬了一下之后,便谁都不肯再多尝一口。

    样貌、气质各异的俊男美女排着队依次来到水雾的床前,那场景仿佛是女皇在选妃。

    出于对穆疃的畏惧,血族们不敢多言,每个人都静默地低垂着头颅,心中却对这位刚刚苏醒的女公爵升起了怜悯之情。

    她本应该坐在权利的顶端,享受着众人的追捧与崇敬,而不是被困在这个小房间中,成为一个被豢养的高级血仆。

    血液摄入的过少让水雾大部分时间都在沉睡,而愈是高等级的血族,自身的血液再生速度也变得愈缓慢。

    于是穆疃在饱餐了一顿之后,便不得不再次陷入了饥饿之中。从前不曾尝过这般的佳酿也便罢了,可当他吞咽过水雾的血液之后,再尝其他血族的血便只会感觉到恶心。

    男子掐着侯爵的脖颈,像是屠宰牲畜一般放着血液,可当血液划过喉咙之后,穆疃却差点吐了出来。

    他的眸中浮现了暴躁的戾气,风刃摧毁了室内昂贵稀有的摆设。

    穆疃像是亲自为自己戴上了镣铐,自作自受的行为更似是在惩罚自己。

    夜里,他走到了地下室之中,穆疃已经有两天一夜没有进入这个房间,并不是故意要冷待放置女子,而是……他不认为自己拥有自制力。在无法控制自己的时候,穆疃很怕他会一时冲动,直接将她整个人吸干。

    水雾闭着眼眸,乌发散落在床褥上,她看起来更纤瘦了,肩膀单薄,蝴蝶骨撑起肌肤,像是下一刻便会破开皮肉,化茧成蝶。

    她是被一阵湿润弄醒的,指尖麻痒的刺痛,男人叼着她的手,正在贪婪地用舌尖一点点tian砥着指腹的一小道伤口。

    穆疃不敢咬得太大,只能tian着渗出的血丝解解馋,那副模样看着不像是血族,趴在水雾的床头倒像是条饥渴的狗。

    注意到水雾醒来,穆疃抬起了头,脸上洋溢起了温雅而绅士的笑容,仿佛他从未禁锢水雾的人身自由,也不曾羞辱过她一般。

    “雾雾,你醒了,要不要吃一点东西。”穆疃甚至无耻地用亲昵的语调唤着她的名字,好像他们的关系有多么亲密。

    装着血液的红酒杯被递到了水雾的唇边,穆疃哄着她,温言细语,拿出了所有的耐心:“雾雾,你不是喜欢骑马、射箭、逛街吗?我带你去,你想去哪里,我都陪你去,好不好,乖,把这杯血喝了,我们就出去……”

    水雾眉眼冷淡,容颜上浮现出一抹倦怠与厌烦,她偏过脸,无声的拒绝,身为女公爵的傲慢令她不会对穆疃说一句软话。哪怕被人使用着手段,沦陷入这种境地之中,也只会令人扎了一手的刺。

    穆疃现在突然能够理解她,毕竟,如今这些从前尚且能够入口的血液在现在的他看来也是苦涩的难以下咽。

    但他不可能真的任由女子任性妄为,穆疃捏住了水雾的下颌,一边哄着她,一边抬起酒杯,便想要将血液倾倒在她的唇中。

    红酒被打翻,尽数洒在了女子的胸膛上,衣裙被浸湿,粘在肌肤上,若隐若现,颓靡而艶丽。

    穆疃的喉结滚动了一下,红酒流淌在雪色的肌肤之上,像是奶油蛋糕上淋的果酱。原本口味一般的血液都好像瞬间变得诱人了起来:“抱歉,你的身体被弄脏了。”

    男子嗓音喑哑,眸中的血色蔓延:“请让我帮你清理一下。”

    贴心的清理应该用到干净的丝帕,可男子却使用了更加柔软的部位。被浪费的血液一点点被吞入了穆疃的腹中,或许是沾染过女子身上的味道,竟然也变得美味了许多,让他有些沉溺。

    直到水雾抬起手,要将匕。首再次刺入穆疃的胸膛时,男子才终于停了下来。

    他的右手紧紧握住刀柄,血液沿着刀刃渗下来,穆疃用力夺过了水雾手中的刀,扔到了地上,有些困惑:“我记得,你的能力不是操纵植物吗,什么时候变为制造金属了。”

    他低眸看着身下神情冰冷的女子,拿起桌面上的杯子,含住了一口血液,掌心按住水雾的后颈,突然俯身吻了上去。

    “唔……”女子的唇舌被撬开,血液被硬生生渡入了进去,舌尖堵着她,逼迫着她吞咽。

    水雾苍白的脸颊逐渐染上了薄红,她心中升起怒意,狠狠咬了下去,公爵的体魄强健,可软舌却仍旧是一个弱点,被女子尖锐的牙齿轻易咬破。

    血液渗出来,融合在一起,沿着交缠的唇缝缓缓向下滴落,水雾抵触的动作不知不觉放松了,她的乌眸逐渐变得朦胧,氤氲出了水色。

    与她的血液相同,作为血族的公爵,穆疃血液的味道也格外甜美,甚至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不知何时,水雾推在男子肩膀的手变成了紧紧攥着,将他拉到了自己的身上,而她反客为主,红舌探入了进去,纠缠吮吸着男子的舌尖,急迫地吸着他的血液。

    她的确饿了太久,难免不加节制,手臂攀住了男子的肩膀,像是一条黏人的美人蛇。

    穆疃一时分不清,到底水雾是他的血仆,还是他变为了水雾的食物。

    她的牙齿很尖锐,但又并不会特别长,像是少年时期没能够发育好,只是略微尖一些的虎牙。

    水雾几乎要将穆疃的嘴唇咬烂,她吃东西时也不怎么会在意食物的感受,只是从前的血仆都过于纵容,容纳了女公爵所有的残忍与冒失。

    可穆疃却不会这样惯着她。

    水雾翻身将他压在了身下,整个人都趴在了他的身上,像是饿坏了于是渴求地汲取乳汁的小孩子。

    穆疃掐住了女子的后颈,不肯让她再吸血了,水雾却用手脚缠住他,眼泪落下来,第一次向他求饶:“好穆疃,再让我喝一口吧。”

    血族会是最完美的情人,他们优雅、多情,薄唇中能够吐露出最有欺骗性的爱语。

    因此才总是有许多贵族少女与血族私奔的传言,可实际上凄冷的午夜中,往往是人类的尸体被抛尸至了荒野。永远不要忘记血族是另一个物种,是可怖冷戾的野兽。

    现在,这个漂亮的血族女公爵却要哄骗另一个血族供她食用,穆疃本不该相信她口中的温言软语,却莫名得浑身发软,能够轻易掐断人脖颈的手也失去了力气。

    他仿佛变得让水雾予取予求,变得无私而慷慨,穆疃在这一个吻中变得迷醉,他的舌尖发痒,呼吸也变得急促,本该凝固而沉寂的血液被吮吸,构成了一种仿佛活着的、沸腾的错觉。

    生出了令人沉溺的眩晕感,像是有细细的电流自浑身流淌而过,

    当他终于捏着女子的脖颈,将她从自己的身上揪起来时,穆疃的唇已经有些不忍目睹,活像是被谁糟蹋了一番。

    可水雾却还没有被喂饱,她不知满足,一反常态,脸颊上浮现出几分娇媚,她搂着他,乌眸似是要拉出丝丝缕缕甜腻的糖丝:“穆疃,你的血好甜,你的眼眸像是坠入湖里的月亮,你的身体抱起来也很舒服。”

    “我好喜欢你,你最好了,穆疃,再让我亲一亲吧。”孤高而傲慢的女子被食物引诱,心甘情愿为他化为绕指柔。

    穆疃不该被女子的模样迷惑,他该比谁都更加清楚水雾的真实面目,她眼里看着的人根本不是他,而是他体内储存的鲜血。

    她不可能会真的喜欢他。

    可偏偏当水雾握住他的手,将手指塞入他的指缝之中,低下眸tian吻他的下颌时,穆疃却又似是欲拒还迎,仿佛要推开她,可每一次都会被女子重新勾着、揽着,重新亲上去。

    斑驳的咬痕遍布了半张脸颊,穆疃才探出手,捂住了水雾的唇,微微蹙眉,带着几分斥责:“什么毛病。”

    穆疃自恃身份,有一些贵族的穷讲究做派,喝血都不喜欢触碰血仆的身体,而是要将血液放到酒杯里品尝。

    他从不会混淆食欲和xing欲,因此便觉得怀里蹭着他的女子实在不成体统。

    女公爵在床上吸血的时候会哄着人叫小心肝,兴致消褪后便又冷下了脸。她没有穆疃那样沉迷,微微饱腹之后,便不会再因为嘴馋而失态。

    她抬起身子,眼尾微挑,居高临下地睨了他一眼,原本柔情似水的乌眸便浮现出嫌弃。

    “你弄脏了我的床。”水雾淡漠地陈述事实,穆疃却险些气笑了,只觉得她真是用完就扔。

    “你的床?这里哪一样东西不是我买的?”穆疃的衣衫已经被扯烂,露出了大片的胸膛,皮肤上到处都是女子的指尖挠出来的痕迹。

    “把床单换了,都是你的血。”水雾冷淡地说道,像是将这里当成了她自己的古堡,便向着浴室走过去。

    ————————————

    浴室中逐渐传出了细细的水声,血族耳聪目明,空气中一点轻微的声音在他们耳中都显得格外明显。

    因此穆疃几乎能够听到水流划过女子肌肤的声音,想象到浴室内的水雾在做什么,此时正在洗哪里。

    穆疃不是卑贱的血仆,给人铺床这种事情自然不必他亲自去做。他本来不应该这样娇惯水雾,仿佛两个人的身份颠倒,他才变为了服侍她的奴仆。

    但女公爵毕竟已经被他囚困了起来,那么满足她一些无伤大雅的需求,似乎也不算什么。她可是真的能够绝食,然后顺便让穆疃吃不到饭的。

    而当穆疃想要召唤血仆进来换床单时,声音却又停顿住了。水雾说的是事实,床褥上到处都是穆疃的血,男子忍不住板起脸,觉得女子实在过于浪费,血族公爵的血哪怕是一滴都能够帮助低阶血族增长实力,能够令他们渴求地疯抢,她倒是不肯好好喝,弄得哪都是。

    穆疃才不想将自己的血便宜了那些血仆,一想到低贱的血仆会做的事情,他便觉得难受恶心。

    于是尊贵的血族男公爵心里不情愿着,手上却很听话懂事地帮忙换好了床单。

    只是做完了仆人才会做的活之后,穆疃却越想越气,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太对。

    男子走到了浴室的门前,“吱呀”,门被打开了一道缝隙,带着甜腻气息的雾气逸散了出来,令他的脚步微顿,便将门又推开了更大的裂缝。

    与水雾自己的豪华水池不同,穆疃自然不会在地下室中为她建设多好的设施。

    浴缸虽然也不算寒酸,但相比起来便小了许多,泡沫堆积在水面上,水雾趴在边沿,像是一条搁浅的小美人鱼。

    听到穆疃走进来的声音,她也懒得抬起眼眸去看他。

    分明是穆疃主动选择了走进来,可看到眼前的女子,他不知为何,却像是有些拘谨似的,一时倒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你帮我洗下头发吧,我懒得洗。”女子用幽幽的声音说道,她仍旧提不起力气,或者便是干脆懒得动,使唤人使唤得十分自然。

    也许曾经她在蔷薇古堡之中,也是让那些血仆来做这种事的。穆疃的心脏泛起了一股莫名的怒意,他磨着尖锐的牙齿:“你把我当成你的奴仆了吗?”

    水雾这才终于愿意仰起头,有些莫名其妙:“不是你将我囚禁在这里,想要喝我的血吗?难道你打算放我走了?”

    穆疃语塞,抿紧唇,无法反驳,他用手掌捧起了女子的乌发,水雾的头发养得很好,像是上好的绸缎,让男子在心中升起了古怪的念头,不知将她的头发剪下来,编织成一方手帕,会不会更加舒适柔软。

    但穆疃到底没有这么做,因为他突然又想起了从古老的东方传来的巫蛊之术,总感觉真的做出那种东西,倒像是对于自己的一种诅咒。

    养尊处优、手脚粗糙的笨男人自然不懂得怎么洗头发。水雾被揪下了一根头发,疼得不高兴地看了穆疃一眼,眼尾轻轻瞥过去,让男子的后脊突然窜起了一阵电流。

    “我不是故意的。”穆疃几乎是下意识地说道,可随即他又觉得有些拉不下脸来。他何必对水雾这般卑躬屈膝,小心翼翼,别说是一根头发,就算他将女子的头发全部都揪下来,她又能怎么办?

    穆疃的指尖缠绕着女子的长发,似乎真的想要再多揪下来几根似的。可水雾又不再看他了,她好像又变回了将他当做空气的状态,若不是穆疃主动踏入她的领域之中,她便会当做他不存在。

    穆疃这个时候还不理解男人骨子里便是犯贱的是什么意思。他笨拙地揉搓着女子的头发,没有刻意让她疼,本以为至少能够得到一句夸奖,可水雾却似乎真的像是把他看成了可有可无的透明人,脸颊埋在手臂中,仿若睡着了。

    不用水雾再使唤他,穆疃似乎便知道下一步应该将她从水里抱出来,把她擦干净,塞入干净的被褥中。直到做完了这一整套流程之后,穆疃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他本来是想要好好教训一下水雾,让她知晓,食用他的血是有代价的。

    ……………………

    血仆居住的低矮房间中,凌爻神情严肃,他知道,他的女主人一定是出事了。这个宴会像是对于水雾的一场围剿狩猎,凌爻从前只将水雾与所有的血族归为了一类,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的本性都是邪恶的,可此时才发觉,女子同样会在自己的族群之中遇到危险。

    正如人类会互相攻讦,自相残杀一般,血族也一样。

    凌爻在这段时间之中,与庄园内的许多血仆建立了联系,也听闻了他们凄苦的经历。凌爻天生便长得很有亲和性,站在那里便好像代表了光明与正义,很轻易便能够得到血仆的信任。

    与蔷薇公爵的血仆不同,他们需要承担许多的工作,还要帮助穆疃去做一些脏事,他们都想要逃脱这种被压迫的境遇,将希望寄托在了凌爻的身上。

    凌爻发出了暗号,与圣教廷的接头人员取得了联系。

    身为水雾的血仆,凌爻并没有什么工作需要完成,庄园的管家对他的看管也很松懈。他们似乎不在意他是否会逃走,毕竟真正的猎物已经被囚在了公爵的房间下方,只是凌爻自己不肯走,于是他们会防备着他为了拯救自己的主人而弄出什么事端来。

    但实际上,庄园内的人都格外信任恐惧穆疃的能力,也并不觉得凌爻一个人能够翻起什么花浪。

    于是,这日借着采买物资的由头,凌爻与圣教廷的人见面了。

    凌爻的卧底任务按理来说完成的很圆满,他救了许多无辜的被当做血仆的人类,还带回了血族女公爵被同类残害的“好消息”,提供了血族人员的重要情报。

    可教廷人员注视着凌爻,神色却有些严肃:“你被转换为吸血鬼了。”

    凌爻神情微顿,他的眼眸中浮现出了复杂的色泽,他一直压抑着血族的本能,让自己不去思考他的下场与未来:“这是必要的手段,我没有选择。”

    他牺牲了自己的一切,就像是大公无私的圣父,他怎会不知道成为异类的痛苦,可凌爻好像天生便擅于奉献,伟光正的甚至会显得有些虚假。

    凌爻曾经看过许多人,他也曾在城中审判过罪犯,因此对于人类的一些微表情十分熟悉,他是最公正的圣骑士,几乎不曾办过冤假错案。

    而此时,凌爻看着对方的脸,在主教的脸上窥到了怀疑。

    他在怀疑凌爻的忠诚,因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凌爻既然已经不是人类,那么所思所想必然不会全然站在人类的立场,他或许会开始给自己找退路,寻找一个更加利己的方式,或者根本便是已经倒戈至了血族的阵营,为了长生与财富,而抛弃了曾经的誓言与信仰。

    甚至凌爻被初拥,变为了血族,真的如他所说是迫不得已吗?圣教廷比平民们了解的真相要更多一些,比如主教便知道,血族只会对特别信任的人进行初拥,这更像是一种恩赐,而普通的人类根本没资格得到他们珍贵的血液。

    凌爻做了什么,才能够得到血族女公爵这般的信任与慷慨?他真的是被迫,而不是自己求来的吗?

    既然有了怀疑,便有了保留,不会再付出全然的信任。

    天气渐渐冷下来,空气凝结,冻成飘飘零零的雪花,盖在了凌爻的头发上。

    终局还未曾到来,凌爻便仿佛已经感觉到了被孤立、不解、排斥的感受。水雾不会再信任他,血族只会痛恨他,而人类也不会接纳他,当一切尘埃落定之时,凌爻将会孤立无援,千夫所指。

    凌爻在决定进入蔷薇古堡时,便已经想过了如今的情景。他并不是单纯的只有一腔孤勇的莽夫,凌爻甚至也知道,他是因为自己的刚正不阿、不懂气氛、过于出挑而碍了别人的路,才会被派遣了这种显然不会有好下场的任务。

    凌爻只是觉得,该有一个人这样去做,这确实是拯救民众的方法,他才会接受的。他习惯性地将自己看得很低,愿意做地下铺路的石子。

    但……即便是再光辉的人,心中也难免会有难过与受伤的角落。

    凌爻回到了庄园内,夜里,房门被敲响,却是湛书君找到了他。

    这些时日,湛书君明显憔悴了许多,原本合身的西服都显得有些空荡荡的,眉眼间流露出了几分阴鸷之色。

    他显然过的不太好,穆疃丝毫没有契约精神,对待湛书君只有戏耍与折磨。他最近身上的主仆契约总会被牵动,湛书君能够感觉到水雾的虚弱,痛苦与愧疚才是令他痛苦的根源,令他每日都仿佛被泡入了能够将人腐蚀殆尽的化学药剂之中,日夜煎熬,痛不欲生。

    湛书君开门见山,他已经调查出了凌爻的身份,想要与凌爻做一笔交易,共同救出水雾。

    湛书君不在乎血族的生死,他只求救水雾一个人,只要女子能够活下来,整个庄园倾覆对他来说都无所谓。

    凌爻沉默不语,男子站在原地,像是一樽石像。湛书君紧紧攥着拳头,无法压抑心中的自责与痛楚,挥出手臂,与凌爻撕打了起来,似乎这样便能够发泄出自己的情绪。

    “凌爻,你记住,你走到现在,不是主人欠了你的,是你亏欠了主人,这一步一步,都是你自己求的。到底是谁一直宽纵你,包容你,你能不能看得清楚?”湛书君抬起手臂,却无法在挥打下去,他有些颓唐地起身,背对着凌爻,神情冷冽:“你不愿帮忙,至少,不要在身后背刺她,主动推她下地狱。”

    凌爻依靠在墙壁上,他几乎没有还手,难以想象,这个时候凌爻竟然还在坚持着自己的道德准则。

    他低垂着眼睫,脊背一寸寸弓下来,原本干净温和的眼眸蒙上了一层阴翳。

    凌爻心中的信念似乎有了轻微的动摇,砖石的缝隙簌簌向下落着灰尘。他不得不承认,即便一直都在心中告诫自己,不要美化原谅任何吸血鬼的行为,可在他的心中,的确仍旧对水雾有了恻隐之心,不断地为她开脱,意图将她诠释得无辜而纯洁。

    ————————————

    湛书君没有想到,他还能再次见到水雾。

    穆疃又吸了一些她的血,他是没能够抵御住近乎来源于灵魂的吸引,却也以为自己至少将女子的身子养好了一些。

    可水雾似乎实在过于娇气,luo露的肌肤呈现出一种几乎透明的苍白,也许是因为熟悉了她的味道,穆疃还发觉,他开始能够感知到女子的情绪。

    当她感觉到难受时,血液便是苦的;生气时,血液便会很辣;受委屈时,血液便会显出酸涩感。

    而只有她的心情愉悦了,血液的味道才是完美无瑕,最能够令穆疃沉溺的味道。若是不曾尝过最稀有珍贵的味道,穆疃或许便也不会挑剔那细微的口感差别,可当饮过琼浆玉酿后,穆疃便成为了最苛刻的老饕。

    穆疃在试过几日后,终于颓败地承认,他的确养不好女子,于是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将水雾从前的血仆请过来,令他来代为照顾女子。

    湛书君跪在了水雾的床侧,他搂住了女子的肩,心疼得让她靠在自己的肩上。男子狠厉的视线落在穆疃的身上,心中的恨意流淌入四肢百骸,令他变为了一条阴毒的蛇。

    穆疃倒是不在意湛书君是怎么看他的,弱者的恨意不值得一提,当他碾死他人像是碾死一只蚂蚁时,他便不会觉得自己的忽视是养虎为患。

    水雾并不是真的想要绝食,而是其他人的血液实在真的很难喝。没到饿死的时候,她真的不想喝过期的啤酒,浓缩的咖啡液,双倍的苦瓜汁与饭汤的馊水……

    相比之下,湛书君平平无奇的血液都变得好喝了起来。

    湛书君几乎是受宠若惊,这还是水雾第一次这样渴求他,从前这样的待遇从来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此时湛书君才认清,原来之前每次看到水雾搂着别的血仆时的恼怒、愤恨,分明全部都是求而不得的嫉妒。

    湛书君的确很会照顾人,他搂着水雾的腰肢,仰着脖颈,摆出了一个最便于女子吸血的姿势,将她温柔地扣在了怀中,还会一点点抚摸着她的脊背,给她顺气,让她不要呛到。

    穆疃在旁边看着,眉宇愈蹙愈紧,站在原地,心情却不太痛快。

    啧,他还以为,只有他的血才能够让这个小挑剔鬼吃得那样投入,结果一个普通的血仆而已,便值得她露出那副不值钱的模样?

    湛书君眼眸失神之际,甚至有一刻想,若是水雾就这样将他吸干也没关系,如此,便算是他给主人的赔罪了。

    可水雾却比他更有节制力,在湛书君唇瓣发紫的时候,停下了自己吸血的行为。

    她皱了皱眉,搂抱着湛书君,又开始嫌弃他的身体凉。

    她以前总喜欢抱着人类睡,而厌恶冷冰冰的血族,湛书君知道这一点,男子有些慌乱地摩擦着手脚,妄图将自己变得更符合水雾的喜好,她却已经松开了他,热切之后便又是极致的凉薄。

    “想要小狗。”水雾叹了一声,开始怀念起她毛绒绒的血仆。

    湛书君只觉得,任何人都会被他的主人逼疯。这一刻他多想像是狗一般爬过去,只求主人能够再抱抱他,他像是永远空虚,永远不知足,被掉在半空中苟延残喘。

    穆疃早就不想看湛书君待在这里,废物利用完毕就应该扔出去。他走到了水雾的旁边,决心让她明白,谁才是真正掌控她的人。

    男子的指尖触摸在女公爵的脸颊上,刻意做出高高在上的模样:“雾雾,我可以让你吃饱,也能够满足你的需求,但你应该讨好我,变得温顺、幸福,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捧来给你。”

    可穆疃忽略了一点,水雾只有在特别饥饿的时候,才会因为渴望他的血液,而对他温柔,对他说甜言蜜语。而她填饱了肚子之后,便会又回归到冷若冰霜,不将他放在眼里的状态中。

    水雾拍开了男子的手,话都懒得对他说,转过身,小屁股背对着他,便闭上了眼眸。

    穆疃看着她,恶狠狠地想要拍烂她的屁股,看她还敢不敢给他甩脸色。

    可他的手心发痒,拳头攥了又松,最终还是没敢,不,应该说是没忍心揍下去。穆疃憋屈地走到了床的另一侧,面对面看着水雾,恶向胆边生,伸出手,捏住了女子的小脸蛋,掐了掐,呵,让你不给我碰。

    水雾没睁眼,不耐烦地张开唇,咬住了男子的手指,渐渐得牙齿在上面磨出了一个血口,吸了两口血,才把他的手吐出来。

    穆疃身体僵硬,红着脸颊,定定地待在原地,看着自己沾染上水液的手指,心中的情绪难以形容的怪异。

    穆疃缓慢低下身子,张开唇,一点点将自己的手指含入了口腔中,明知道他看起来像是一个不正常的神经病,却无法抑制自己的行为。

    她喜欢小狗吗?明天倒是可以给她抱来一只,只是不知道她喜欢什么品种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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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蔷薇公爵。

    真正的小狗已经要拆家了。

    水雾第一天不在家中的时候,黑犬尚且能够忍耐,第二天不在家的时候,他也能靠着肉干的存货继续听话地待在家里……

    而过了几日,他的主人疑似抛弃了他,不要他后,黑犬便开始隐隐发狂了。地牢关不住他,黑犬掰断了铁链,他将古堡里能吃的东西都吃了,此时他仍旧没有离开,虽然心中愤怒又难过,但仍旧忠诚得像是一只看门的狗,不允许外人闯入。

    尹欷樾早在第一日就已经从窗户处逃了出去,隐匿在水雾两人身后,探查出了庄园的位置。

    郗镜则比较倒霉,人类王子虽然心眼多,擅长耍一些阴谋诡计,但他的确只是一个普通人,对于血族的抗体太低,此时早已经不记得什么潜伏,或者登临王位。他发着高烧,面容却扭曲,口中念着水雾的名字,在地牢中蹭着地面,扭着身体。

    前来救援郗镜的护卫在大厅遇到了看门狗,折损了许多人手才终于进入了地牢,便眼睁睁看着他们足智多谋的王子殿下被血族摧残成了这幅病态的模样。

    等到郗镜与护卫也撤退了蔷薇古堡后,整个空荡荡的房子中便真的只剩下了黑犬一个人,没有女公爵血液的浇灌,连漫山遍野的蔷薇也都枯萎了。

    黑犬感觉到很委屈,主人明明承诺过,会将他喂饱的。她撒了谎,还遗弃了他,是一个很坏很坏的主人,他应该离开她,重新回到山野之中,成为狼王,而不是一只狗。

    可他耷拉着脑袋,眼眸中闪烁着凶戾的光,却在心中决定,在摆脱狗的身份之前,他至少要撕咬质问他的主人,为什么抛弃了他。

    …………

    第二日,穆疃真的给水雾抱来了一只小狗。

    奶白色的幼犬,卷毛狗,湿润的褐色眼眸,像是一只玩偶娃娃。

    水雾不知道穆疃哪里来的闲情雅致,她兴致缺缺,似乎没有觉得很高兴,奶狗跌跌撞撞地向她走过来,便被水雾抵着额头,推倒在地上。

    她的举止恶劣极了,唇角却勾起笑容,被小狗艰难翻身的动作所取悦。

    穆疃自己都不知他何时变得学会察言观色,轻易便在女子眉眼弯起的弧度中发现她心中真实的喜欢。

    终于令水雾愿意多笑一笑,态度软化下来,穆疃自己驯化着自己,竟然有种自己做了什么极厉害的事情一般。

    她仍旧是矜持的,不愿将狗抱在怀里摸一摸它的头,嫌弃它的身上脏。可奶狗好像不记仇,也感觉不到主人的不喜欢,仍旧一次次跌跌撞撞地走到她的身旁,要挨在她的身旁黏着她。

    穆疃一开始还觉得自己终于能够尝一尝甜美的血液,不能尝个尽兴,tiantian总是可以的吧?

    可是很快,穆疃便感觉到了烦躁,养一只狗真的很麻烦,他在此之前从来不清楚,狗竟然是要拉屎的。

    在成为血族之后,躯体便像是陷入了永恒的静止,内脏器官都不再活动,所以穆疃已经快要不知道排泄是什么东西,还会因为人类仍旧会出现这种恶臭的生理需求而嫌恶他们肮脏。

    水雾也很讨厌小狗乱拉乱尿,她喜欢狗,却只局限于喜欢它们可爱的外表,喜欢摸它们毛绒绒的皮毛,但她却并不愿意真的负担起另一个生命的重量,不想照顾它,不想给它洗澡,更不想给它铲屎。

    于是水雾从来不曾试图自己养过宠物,若是一只可爱的小狗能够自己养活自己,自己吃饭拉屎,自己能给自己洗澡就好了,她在心中微微叹息地想着。

    穆疃铁青着脸,在奶狗尿到他衣袖上时,甚至已经要压抑不住怒气,将它直接掐死。

    水雾嫌弃的视线平等地落在一人一狗身上:“穆疃,你去把它洗干净。”

    “凭什么是我?”穆疃咬牙切齿,恨不得将这个真正的狗东西直接扔出去。

    “因为它是你带回来的。”水雾淡淡地说道,眸子有些发冷,她知道自己的缺点,所以从来不曾试图不负责任地养育一个生命,她很讨厌这种自顾自想要拥有,却根本不会好好照顾的人。

    穆疃在女子的视线之中,不知为何气势便莫名变得弱了下来。他死死咬着牙,拎起了奶狗的后颈,就是你要拉屎是吧,他就不信他堂堂一个血族公爵,还教不了一只狗了。

    穆疃真的很想扇当初的自己一巴掌,现在每天是水雾和狗玩游戏,晚上抱着狗睡觉,而他要给狗洗澡,给狗喂饭,给狗擦屁股……

    穆疃甚至已经被折磨得忘记了这些事分明都可以让血仆去干。他毫不自知,自己天天赖在地下室之中,便仿佛有妻有子的一个全职爸爸,每天睁开眼便想着怎么哄妻子开心和怎么伺候狗儿子。

    变故起始于某个血月,天空中挂着一轮满月,狂化的狼人闯入了庄园,便犹如凶兽跳入了兔子窝一般,令遇见天敌的血族感觉到了一种被生物链支配的恐惧。

    血族们组成了防线,天敌便意味着你死我活,哪怕黑犬并没有伤害他们,血族也要在发现他的那一刻就将他杀死,唯有这样,弱小的一方才能够真正感觉到安心。

    黑犬闯入了地下室内,他的嗅觉很好,哪怕有阵法的阻碍,他仍旧找到了他的主人。

    主人仍旧温柔又美丽,可她的身旁,却坐着一只弱小的奶狗。

    “吼——”

    黑犬在喉咙中发出嘶吼,他的心中充满了被背叛的痛苦,主人就是为了那个弱小的东西遗弃他的吗?

    他想要冲过去将敢于夺走他主人的另一只狗咬死,水雾却在此时唤了他的名字。

    “小狗,不许乱咬,坐下。”女子轻声说道,语气淡然而轻柔,就仿佛黑犬仍旧是忠诚于她、任她趋势的鬣犬。

    黑犬痛苦地嚎叫,他气到极近癫狂,眸子化为了竖瞳,体内最深处的渴望叫嚣着让他撕碎眼前这个猎物,这个敢于愚弄他、戏耍他的猎物。

    可庞大的狼人在僵持了半分钟后,却终于放过了那只吓得身体僵直的奶狗,在水雾的面前坐了下来。

    “乖孩子。”水雾摸了摸黑犬的脑袋,弯起眼眸,温柔地夸奖。

    黑犬的心中明明已经自我承诺,不会再原谅这个阴险狡诈、可恶又恶劣的吸血鬼,可被揉了揉脑袋,被夸了几句,他便又开始不争气地摇尾巴,将心中又冷又狠的念头抛到了脑后。

    水雾被黑犬抱在了怀中,他要带着自己的主人离开这里,走出房间前,水雾回过头,看向了被留在原地的小奶狗。

    它正汪汪地叫着,似乎想要水雾留下来,或者带它走。

    可从始至终,女子却一句话都没有说。

    她并不是这只奶狗的主人,该对它负责的人也不是她,并不是强塞到她怀里的,就是属于她的东西。

    若说有什么属于她,或者,她是谁的主人,水雾搂紧了黑犬的脖颈,将身体埋入狼人毛绒绒的怀里。她也该是黑犬的主人。

    黑犬看起来似乎很开心,他并不是一只和谐友爱、大度的狗,他嫉妒又排外,只想要主人有他一只狗。

    而现在,主人选择了他,黑犬的尾巴都要晃断,翘上天了。

    走出庄园之后,却是血族构建的天罗地网。

    血仆们与低等的血族此时皆团结一致,手段冷酷地围剿着两人,再也看不出在凌爻面前可怜凄惨的模样。他们留在酒庄中,有迫不得己,却也有贪婪,谁都憎恶恐惧穆疃,谁都崇敬仰慕穆疃,谁都想成为穆疃。

    穆疃走了出来,他的脸上不见了被奶狗折腾的傻气与崩溃,眉宇压下来,血族公爵的气场便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雾雾,回来,那里危险。”穆疃说道,语气甚至算得上温和。

    水雾将脸颊埋在了黑犬的脖颈中,而狼人则对血族们呲着牙,紧紧护住了自己心爱的主人。

    穆疃的瞳色愈发阴翳,他抬起手,风将白色的小狗托了起来:“雾雾,回来,否则,我便掐死它。”

    这段时间里,他任劳任怨,看似与奶狗有了感情,可实际上,那些也都是伪装出的假象。

    水雾这次是真的觉得厌烦,这种厌意也从眼角眉梢中泄露了出来。她毫无动容,从一开始,擅自决定了奶狗的命运,支配着奶狗命运的人就不是她,而是穆疃。

    现在,他又想用它来作为工具,将它化为锁链来支配水雾、控制水雾。

    穆疃在女子的视线中突然笑了笑,他似乎发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竟然在这种被挑衅的恼怒至极的时刻也能真心诚意地笑出来。

    他随便把那只狗扔到了一个血仆的怀里,水雾分明和他一样都是血族的公爵,又怎么可能真的在乎一只弱小的生物。

    只有他们两个人才最般配,他们才该是天生一对。

    “雾雾,我不会束缚你的自由了,回来吧,你不是想要吸我的血吗,我可以随便让你喝。”穆疃说着仿若疯癫的言论,眸中却是绝无仅有的真诚。

    他似乎过于自信,以为自己尊重欣赏别人,别人便也要尊重欣赏他。

    “我讨厌你。而且我也不是非你的血不可。”水雾闷声说道,她从未掩饰过自己的厌恶,不明白穆疃怎么会看不清楚。

    血族公爵的面容扭曲了一瞬,他被简单的几个字戳中了心脏,恶毒的脓液流淌了下来。

    他操纵着风刃,刀刀向着狼人的致命处割去,蔷薇花枝却刺破了水雾的肌肤,从她的血管中生长出来,层层圈住了狼人,将他塑造成了一个怪物。

    凌爻与圣教廷的人趁着月色前来,与血族之人混战在一起,尹欷樾之前便已经潜伏在庄园内,若不是他引导着黑犬,那只笨狗到死也找不到水雾藏在这个庄园里。

    尹欷樾的视线紧紧盯着穆疃,他终于寻到了他真正的仇人,男子手中的长刀脱鞘而出,唇角的笑意顽劣不羁:“没杀了我之前,我是不可能让你走的。”

    而水雾与黑犬则在血月中逃离。

    她能够嗅到越来越浓重的血腥味,不好闻,狼人的血是最不好喝的。

    水雾的心中开始感觉到隐隐的恐慌,她拥着黑犬,却只觉得手心里都是黏腻。

    “小狗,你怎么样,疼不疼,哪里受伤了?”水雾的蔷薇荆棘虽然护住了一些要害,可穆疃比她的战斗经验强过太多,风刃使用的格外刁钻。

    一片鸢紫色的花丛之中,黑犬终于踉踉跄跄地倒了下来,摔倒前却记得将水雾轻轻放在了地面上。

    狼人的瞳眸慢慢涣散,唇中也呕出了大量的鲜血,黑犬突然感觉自己此时的模样有些丑陋,月圆之夜,他变不回人。

    狼人想要遮掩住他可怖的容颜,可水雾却抓着他的爪子,将他的利爪放在自己的脖颈上:“小狗,你喝我的血,喝了我的血,你的伤口就能够愈合了。”

    她红着眼眸,清澈的泪珠沿着苍白的脸颊滚落下来,却还是显得那样美丽。

    黑犬缩起了爪尖,他之前太过生气,又忘了磨爪子了,他用手背笨拙地帮女子擦了擦眼泪,摇了摇头。

    唇部开合,模糊说了几个字:“主人,不咬。”

    好狗都不会咬主人的,他也不会。

    他的主人拥抱住了他,泪水落在了他的身上,浸湿了毛发,痛苦好像也能够一直传递到他的心里。

    别哭了。

    他好想说,都是他的错,下次他再也不会让她哭了。

    他不生气了。

    如果他死了,她想要去找别的小狗,就去找吧,只要别再哭就好。

    可他什么都说不出来,他太笨了,不会说话。

    第115章 血族是病症,还是爱意…………

    当凌爻找到水雾的时候,女子正坐在一片花海之中,她的怀中抱着早已经死透,身体也逐渐变得冰凉的狼人。

    凌爻不曾见过女子这幅模样,在他的印象中,她永远是高高在上的,俯视着低贱的血仆讨好她,而她只会投注漫不经心的一瞥,难以被取悦,眼中也绝不会映入任何人的身影。

    而此时,血族女公爵的视线却如此专注地落在了丑陋的狼人身上,衣裙沾满了野兽腥臭的血液,爱干净的女子却好像一点都不嫌脏,凉薄的眸中似有温柔。霜冷的月色洒落在她的身上,令她似是要化为碎裂了一地的瓷片。

    教廷的人歼灭了大批的血族,可同时也损伤惨重,只能够暂时撤退。凌爻本应该与教廷的人一同回到圣殿接受审判,他知道即便自己没有选择,转化为血族便意味着罪不可赦,他并不是想要躲避属于他的惩罚,可他的确在回城的中途,做出了近乎于叛逃的行为。

    他的主人,他的罪孽,他的母亲……凌爻分不清这是否源自于初拥的后遗症,他的心脏发疼,他的体内流淌着属于水雾的血液,令他无法抑制自己的担忧,像是骨与肉都变为了女公爵的附属。

    或许凌爻的确已经成为了叛徒,他的忠诚分裂为了两部分,一部分交予了教廷,而另一部分,却仿佛在不知何时,便印刻在了水雾的身上。

    凌爻半跪在女子的面前,看向她怀中的怪物:“他已经死了。”

    水雾抿着唇,她摸了摸小狗的头:“我知道。”

    “我们该离开了,猎人公会的猎魔者或许会沿着踪迹搜寻过来。”凌爻的嗓音有些喑哑,他探出手,想要为女子擦去眼角沾染的血液。

    水雾侧了侧脸颊,没有让凌爻碰触到她,蔷薇的藤蔓将狼人层层包裹在其中,缓缓勒紧,拖曳入了泥土之中。

    风吹过,鸢紫色的花束愈发显得娇艳欲滴,花瓣也更加饱满,饱胀着汁水。

    凌爻的手悬在半空中,又转为去拉女子的手:“我扶你起来。”

    身后的一支长箭刺破了空气,凌爻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拔出了腰间的剑,劈断了箭矢,挡在了水雾的身前。

    山野之中,圣教廷与猎人公会的人不知何时包围了整片花海。

    一个中年猎魔人手中握着长弓,再次搭弓射箭,声音讽刺:“看来教廷光辉正直的圣骑士如今也开始与吸血鬼为伍了。”

    猎人公会最是憎恶血族,与他们不死不休,此时已经完全将凌爻当成了血族的附庸,每一箭都是杀招,显然已不再将他当做人类看待。

    凌爻难掩羞愧,他的心脏犹如被烈火焚烧,煎熬地被往昔的信仰叩问,可他的身体却仿佛有自我意识一般保护着身后的水雾,先于自己的意志做了选择。

    尹欷樾站在远处,遥遥看着对面的水雾,他失去了一只眼睛,作为代价封印了穆疃。

    血族公爵的能力过于强大,指引他进入猎人公会的师父、曾经日日在一起训练的兄弟姐妹,皆死伤惨重。

    剩下的人仇恨便越酿越深,再也无法解开,因而他们绝不可能轻易放过水雾。

    似乎察觉到了他的视线,一直坐在花丛之中,裙摆铺了满地,凄冷而艶美的女子在这时终于缓缓抬起头,向他看了过来。

    女子清冷的眼眸中弥漫着薄薄的一层哀伤与憎意,尹欷樾的左眼有些发疼,在这一刻,他才突然意识到,水雾竟然是在意着那只疯狗的。

    真古怪,一个血族,一个狼人,天生的血敌,倒是比谁都要情比金坚。

    满天的蔷薇花藤犹如一根根蠕动的蟒蛇,水雾就那样坐在原地,纤细、纯白,主导了一场血雨。

    凌爻无法伤害从前的同僚,更不可能将剑刃对准人类,可他同时也并不想让其他人伤害水雾。

    凌爻想要说,水雾与其他的血族不同,她的本性更加善良,罪不至死,可他的语言却又变得如此的匮乏,似乎每一句话都佐证了他的背叛。

    他无法纯粹站在任何一边,于是在哪一方,凌爻都是内奸与叛徒。

    水雾的乌眸自始至终都在注视着尹欷樾,令他的身体紧绷,心脏像是被一根细丝牵动着,泛起了一股奇异的情绪,让他升起了一种,在女子的眼中,他的抉择比任何人都重要的错觉。

    就仿佛,她是那样在意着他,才会眼中只有他。这种注视迫使着尹欷樾必须要做些什么,或是犹如凌爻一般叛离自己的立场,做一个可笑的、并不坚定的双面人;或是直截了当地令血族女公爵清楚,他的确从一开始便是她的敌人,是她自大傲慢,识人不清,养虎为患。

    尹欷樾选择了后者。

    他并不是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的懦夫,既然此时自己的真实面目已经被撕破,便也不再需要在水雾的面前伪装成身不由己。

    尹欷樾双手握住长刀,只身闯入了荆棘丛中。显然当初水雾惩罚他时还是留了情面的,此时的蔷薇花藤才真正流露出了可怖的真面目,在他的身上划出了一道道的血痕,针刺甚至还想要钻入他的皮。肉之中尽情吸。吮血液。

    他终于来到了水雾面前,她虽非杀害他父母的罪魁祸首,可尹欷樾从小便知道,这种肮脏贪婪的吸血鬼都是一样的,他们不会有人性,不过是一群披着人皮的野兽。

    长刀劈砍下去,水雾仰起头,尹欷樾本以为,会在其中窥到恨意。

    细长的乌发被斩断,随风扬起,恰如这一刀所彻底割断的、蔷薇古堡之中的过往,尹欷樾本以为,他不会留恋。

    [你已寻找到一名叛徒。]

    水雾的身体仍旧有些虚弱,频繁而过度地耗费体力,她只觉得唇中有些腥甜,低咳了几声后,鲜血便自唇角滑落了下来。

    花枝缠绕住了尹欷樾的手臂,一寸寸绞紧,男子原本还想要再继续反击,看到水雾的模样后,身体却莫名凝滞了一瞬……凌爻的肩膀被往昔的故友刺穿,他的眼眶猩红、目呲欲裂,拖着重伤的身体向着女子的方向而去,却只见水雾犹如一朵飘零的花瓣,坠落在了敌人的怀中。

    尹欷樾下意识地伸出了手臂,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水雾这段时间训出了条件反射,怀中的人几乎像是没有重量,轻飘飘的,让他忍不住想,这段时间,她被穆疃囚。禁起来,难道受了许多折磨吗?

    —————————————

    水雾再次醒来时,正被关在一间幽寂的地牢之内,她与血仆的地位调转,如今她才是那个阶下囚。

    这里似乎不止关押着她一个血族,昏暗之中,旁边的牢狱里不时发出疯癫的嚎叫,仿佛恐怖片的背景音。

    她的手腕、脚踝与脖颈都被锁链紧扣着,使用的材质是银器,让她十分不舒服。

    门外的走廊逐渐传来了脚步声,水雾仰起头,长靴停在了光影的交汇处。

    来人逐渐走近了牢门,露出了一张丰神俊朗、气质清正的容颜。

    凌爻打开门,走了进来,他的手中端着一个透明的玻璃瓶,里面装着浅金色的溶液。

    男子的眉眼间含着一抹隐忍的痛楚,他径直走到水雾的面前,却并未显露出倨傲或者冷厉的姿态,而是仿若自己仍旧是她的血仆一般,在她的面前缓缓曲膝,单膝跪在她的面前:“主人……”

    他习惯性地称呼道,吐露出口时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不需要再伏低做小,也并非是女子的奴仆。

    凌爻的手指轻颤,将装有圣水的瓶子递到了水雾的唇边:“水雾小姐,我会尽力,争取让你免于被封印或是处死,但……为了抑制你的能力,请忍一忍,服用下这瓶圣水吧。”

    血族女公爵的模样太有欺骗性,被银色的链条捆缚住,脸色苍白的女子与普通的人类少女几乎没有区别,让凌爻心中的负罪感愈来愈深,几乎要开始怀疑起了他所坚持的正义。

    水雾的唇角勾勒出了一抹极浅的笑意,她看着凌爻,嗓音淡而冷:“怎么不喊主人了,不敢喊,还是……不屑喊?”

    血族好像天生便会蛊惑人心。

    知道如何戳中男子心尖最敏脆脆弱的部位。

    凌爻的脸色一时变得更加苍白了些,他低着头,像是因为女子的一句话而丢盔卸甲。

    “主,主人……”变为了她的血仆,便像是在身上刻下了永久的烙印,透明的玻璃压在女子的唇上,金色的液体能够灼烧吸血鬼的喉咙,等级弱一点的血族甚至能够穿肠肚烂。看着水雾干枯的、蔷薇色的唇瓣被水液浸湿,圣骑士能够握着长剑刺穿怪物身躯的手却抖了一下。

    他在做着什么?圣骑士需要宣誓的守则其中一项便是不能欺凌弱小,可他此时分明在强迫着她,妄图亲手给予她痛苦,即便……她是罪孽的血族女公爵。

    牢狱中的女子再也不能盛气凌人地欺负人,可即便沦落到了这般的境地,她却仍旧不愿对谁低下头说句软话

    可她哪怕不说,身为被她初拥过的子嗣,凌爻也根本无法看到她有一丝的不舒服。

    凌爻的眼睫低垂下来,遮掩住了色泽浅淡的眸子,他将那瓶圣水重新举起来,却是自己喝了下去。仿佛有刀子沿着胃管一寸寸割裂,腹部翻江倒海,男子弯折起了腰肢,额角渗出了细汗,煎熬地忍耐着。

    是啊,如今的他,也是吸血鬼了,从前用于表彰和赐福的圣水,现在也是能够伤害他的武器。

    凌爻被夹在水雾与教廷之间,他不能抗拒教廷的任务,而只有他来执行,才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水雾,减少她所受到的伤害。

    若水雾要恨,便只恨他一个人吧。

    凌爻探出手臂,冒犯地将女公爵拥入了怀中,他此时才突然感觉到,她的肩膀是如此的单薄,脊背后的骨骼几乎能够硌疼他。凌爻轻轻扣住了水雾的后颈,将自己的脖颈凑到她的唇边:“饿了吗?喝吧。”

    吸。吮着他浸染了圣水的血液,她便也会受到影响,变得疲惫嗜睡,却不会感受到被灼烧的痛苦。

    凌爻其实一直都挺傻的,做事过分迂直,只执拗地践行自己认定的原则,做了好事有时候也不会让人喜欢,在教廷中都不怎么受待见。

    尖锐的牙齿咬开了男子的肌肤,水雾确实有些饿了,她并没有显得狼吞虎咽,仍旧矜持地维持着血族女公爵的进餐礼仪。

    血液的逝去令凌爻如坠冰窟,冷意与灼烫感在身体内反复交替,让男子受不住地轻轻发抖。

    水雾主动抱住了他,她吃东西时总是很喜欢黏着人,缠绵而旖旎,让人不知不觉便在心中生出了妄想。

    “唔……”凌爻闷哼了一声,水雾环住他的手微顿,男子后脊的衣料下渗出了湿润,她缩回了手,指间是猩红的血液。

    水雾探出舌。尖,轻轻tian了tian指腹的血液。

    凌爻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瞬,握住了女子的手,劝道:“别吃这个,脏,咬脖颈就好,我洗过了,干净的。”

    水雾却并没有听,她有些执拗地去拉扯凌爻的衣领,要解开他的衣衫。

    圣骑士的眼尾晕开绯红,他躲避着水雾的手,却是有些羞赧、不好意思:“主人,这样不好。”

    凌爻还很纯情,守着圣教廷的清规戒律,从来不会暴露地主动对人解开衣服,袒露出胸膛。

    可最终,他却还是无法抵抗主人,被剥干净了上衣,看光了身子。

    水雾握着他的肩,让凌爻转过身子,看向了他的脊背,狰狞的鞭痕错落在背部,层层叠叠,几乎没有一处好肉,模糊的血肉黏在了一起,似乎也并没有接受过什么治疗。

    凌爻有些不自在,他心中觉得那些痕迹实在过于丑陋肮脏,容颜显露出了几分自卑:“主人,丑,别看了。”

    他接受了圣教廷的惩戒,挨过一百下圣鞭,便算是向神证明了他的忠诚,鞭子上浸泡了圣水,故而伤势久久无法愈合,深深地溃烂。

    水雾低下眸,声音很轻,像是怕惊扰一只蝴蝶:“疼吗?”

    凌爻怔了下,不禁有些受宠若惊,水雾……这是在关心他吗?

    “不疼的。我很能忍耐,过去受过的比这严重的伤多了,这点伤,不算什么的。”

    轻柔的、犹如花瓣一般温柔的吻浅浅落在了男子的背部,令他陡然浑身一僵,心尖泛起酸涩的、无法形容的情愫。仿佛浑身的感官都汇聚在了那一点,心跳震颤得犹如擂鼓。

    水雾亲在了凌爻脊背的伤口处,似乎带着几分心疼与爱怜。

    凌爻扶住了女子的手臂,用手指轻轻擦去了她唇角染上的血渍:“不需要……为我做到这种地步,我不值得。”

    圣骑士下意识将自己放置于了一个卑微的位置,似乎连奉献出自己的血液,供她填饱肚子时,都要担心自己的血液是不是不够香甜,委屈了她。

    这一切本就是凌爻自己选择的,他不需要,水雾为此而怜惜他。

    女子不再排斥凌爻的触碰,她躺在凌爻的怀中睡着了。哪怕知道血族不会怕冷,可看着水雾穿得那样单薄,凌爻还是将她搂得更紧了一些,似乎想要将自己身体的暖意传递给她。

    凌爻从来没有试图否认自己背叛者的身份,男子轻柔地抚摸着水雾的侧脸,他想,自己迟早有一日需要赎罪,那么,他希望那一天,他能够是被水雾汲取了浑身的血液而死的。

    圣教廷想要在众目睽睽之下用银钉刺入女子的心脏,用烈火将她彻底焚烧,让她挫骨扬灰,以安抚平民,彰显他们的神圣与强大。

    猎人公会的人却也在同圣教廷交涉,想要得到水雾的处置权,研究怎样杀死血族的猎人要将血族的女公爵当做实验样本,将她物尽其用,增强己身的力量。

    他们在谈判,水雾反而落得清静,一直被关押在教廷的地下,似乎被遗忘了一般。

    尹欷樾走入地牢的时候,只觉得气氛格外诡谲,半响后他才意识到,是那些不知道被关了多久的怪物变得分外反常。他们往常本应该癫狂地呓语,用脑袋撞击在墙壁上,发出毛骨悚然的、他人听不懂的声音。

    可此时,他们却变得十分安静,似是小心翼翼,不敢吵到一个人的睡眠。

    一具具形销骨立的身体趴在栏杆上,脸颊抵在缝隙之中,眼眸贪婪地向着某个牢房看过去,唇角甚至隐隐滴落下了津液。

    他们都在看着那个新关入牢狱内的女公爵,血族的基因令他们天然地臣服、渴求,妄想靠近她,却又只能低微地跪伏在她的脚下。

    尹欷樾走到了铁栏之外,蔷薇古堡中傲慢高冷的女公爵正闭着眼眸,似乎睡着了。

    锁链被打开,尹欷樾走了进去,他知道,这位血族脾气骄矜,只怕柔软的床褥上多了一颗豆子,她都要蹙起眉喊不舒服。

    女子的身下铺上了一层白色的狐裘,不用想,尹欷樾便能够猜到一定是心肠极好的圣父凌爻给她送过来的。

    她惯会欺负老实人,都已经是身陷囹圄的阶下囚了,居然还能够使唤得动人帮她跑腿。不过,也是,现在凌爻都已经被她初拥过了,还不是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只能够被迫答应她的所有要求。

    尹欷樾蹲在了女子的面前,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就这么看着水雾的睡颜,看了半个小时。

    直到腿都快要蹲麻了,他才察觉自己在发什么疯。这只血族身上怕不是有毒吧,才会让他像是外面那些关着的吸血怪物一样,巴巴地看着她,好像她有多么好看似的。

    尹欷樾伸出了手,他可能是想要恶作剧,捂住水雾的嘴,让她难受地醒过来。可当他快要碰到女子时,却只见娇气的女公爵微微蹙起了眉,不知怎么,尹欷樾便被抓住,被女子像是抱枕一般搂在了怀里,压在了身。下。

    水雾的眉眼肉眼可见地舒展了些,尹欷樾的身上很暖和,抱着睡刚刚好。她仍旧没有醒,刚刚的动作也并非刻意,而纯粹是梦中没有意识的行为。

    尹欷樾都不知自己该不该生气,她可真是会耍流氓,从前在蔷薇古堡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她是以为,他是凌爻那个过分宽容大度、做什么都不会生气的圣父吗?

    尹欷樾与血族有深仇大恨,所以当他要求进入地牢中时,每个人都以为他会来折磨这个女公爵,对她用私刑。

    可男子此时却像是小学生一般捏住了女子的鼻子,试图用这种方式来让她呼吸困难从睡梦中憋醒。

    但尹欷樾似乎忘记了,血族已经不会呼吸了。

    水雾没有醒,被打扰了睡眠,半梦半醒间,她张开唇,咬住了人的虎口。

    尹欷樾倒像是送上门给她吸血似的,她刚刚喝饱了凌爻的血,此时倒也没有很急迫,仿佛在梦中主动飘来了一根鸡腿。

    可尹欷樾才不想乖乖给她喝血,他可还记着仇,从前水雾又是强迫他给她当狗,又是用鞭子狠狠抽了他一顿,他都还没有还回来呢,哪里还能再让她占便宜。

    “…小狗……”女子的唇瓣微微翕动,朦胧间,低低唤出了两个字。她的眼睫被打湿,一滴湿润的泪沿着眼角滑落了下来,仿佛一直流到了尹欷樾的心里,在心湖上砸了一个大坑。

    “嘶。”尹欷樾只觉得他的心口仿佛被什么蜇了一下,他们可是宿敌,这人怎么还作弊地乱叫,别以为撒撒娇,他就能够忘记她都对自己做过什么了。

    水雾缓慢地睁开了眼眸,泪水模糊了视线,有一刻,她以为自己见到了梦中人,可很快,她便分清了现实,知道自己是做了梦。

    她不喜欢那个梦,也不喜欢沉溺于其中,黑狗只是一个npc,难道要让她相信那个诡谲冷酷的邪神拥有真情吗?祂创造的其他分。身可还在欺负她。

    女子的视线凉薄,其中的委屈和柔软一点点褪去,就仿佛,她刚刚只是错以为,自己看见了另一个人。

    尹欷樾滚烫慌乱的心脏也好像随着水雾的视线而一点点冷却。女子似是一点也不在意他,也并不想看到他,睡着时紧紧攀附着他的手脚此时冷漠地松开,她的眼中倒映不出尹欷樾的身影。

    在一开始尹欷樾不愿意被驯服的时候,水雾便不再执着地需要他了,她有别的小狗了,那只蠢狗心里眼里都是她,不会顾及后果,也不懂得计较得失,更没有乱七八糟复杂的心思和立场。他只想回去救他的主人,然后傻乎乎地为她而死。

    尹欷樾唯一想不通的是,冷酷的血族女公爵怎么会在意那样一条狗。

    尹欷樾说话还是不好听,他按着女子的肩逼问,因受伤而变成异色的瞳眸显得有些可怖:“刚刚不是还将我抱得那么紧吗,你怎么总是这样,吃饱了就不认账?”

    水雾不想理会他,偏过脸,现在所有的血仆之中,只有郗镜还没有确定立场,而对于早已经被认证为是叛徒的尹欷樾,她根本不愿意再付出多余的情感,也懒得再同他交流。

    碰了钉子,尹欷樾的心中却沉闷地不服气,他好像也分不清自己的心思,掌心扣住了女子的腰肢,眸子闪烁着偏执:“你刚刚在叫谁呢,那只黑狗已经死了,你以为他还能够来救你吗?哼,若是你服服软,求我一下,或许我还可以……”

    “啪——”清脆的巴掌扇在了尹欷樾的脸上,男子被打得偏过了头,他有些不敢置信地看向了水雾,“你打我?”

    水雾的手心有些发疼,她抿着唇,虽然心里有一处小角落提醒她,自己此时受制于人,应该夹起尾巴做人,可血族特有的高傲性情却令她不肯哪怕泄露出一分怯懦。

    她不说话,尹欷樾反而更加生气,男子没有注意到,此时的自己简直像是在同女公爵闹着脾气:“就因为说了那条黑狗几句,你就要打我,你未免也太朝三暮四了。之前不是还想要驯服我,想要我当你的狗,现在有了那只蠢狗,就忘了你曾经多么垂涎我了是吧?”

    水雾伸出手,还想要再继续打他,却被尹欷樾眼疾手快地扣住了手腕:“你到底知不知道,现在的你不过只是个阶下囚,不知道讨好卖乖就罢了,你是怎么敢继续这么趾高气昂的?我可是还没有报复你呢。”

    “滚开!”女公爵的脸颊晕开了艶丽的绯红,她的眸中终于有了尹欷樾的影子,胸膛起伏,活色生香。莫名地令人升起邪肆恶劣的念头,想要在这里惩罚她,让她对他求饶,承认自己以前的错误。

    “不滚,你让我滚我就滚?你以为我还是任由你欺凌的血仆吗?”尹欷樾将水雾硬生生按压在了怀里,他只觉得,一开始分明是水雾先抱住他的,醒了之后就想要清清白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还想要倒打一耙吗?想都别想。

    水雾眼眶都要被憋红了,凌爻的血液让她的身上有了几分力气,可那些掺杂的圣水又让她无法使用能力。

    她用腿踢着男子,可身体的虚弱与体能的差距却令以往高高在上的血族女公爵像是变为了一只在尹欷樾怀里扑腾的猫。

    反而只能够让她更深地陷入尹欷樾的怀里,严丝合缝地被男子紧搂着。水雾的脸颊被抬了起来,尹欷樾仔细地注视着她,眼眸幽深,盛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圣教廷对你做什么了,真的变得这么弱了?”尹欷樾探究地俯身,鼻尖几乎要贴在水雾的脸颊上。

    “臭狗,别碰我。”水雾气急地喘息着,眸中都是被羞辱的恼怒。

    “啧,我可是还没做什么呢,脸皮这么薄?当初我被你绑在床上抽的时候也没像是你这样羞愤欲死,我若是做的再过分一点,你是不是就要变为第一个被气死的吸血鬼了?”尹欷樾过分地逗弄着,他实在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也一点都不温柔绅士。

    水雾若是显露出不堪受辱的情绪,反而像是愉悦了他。

    女子死死咬着唇,一张小脸冷若冰霜,似乎以为这样便能够显露出凛然的气场,却不知道自己此时坐在男子的大腿上,被人用掌心搂着腰,这幅神情却只会令人想要更加过分地对待她。

    会不会哭出来呢。

    尹欷樾一向清楚,自己不是什么好性子的人,睚眦必报,抓到吸血鬼后也不会考虑什么人道主义,折磨俘虏的事没少干。或许他就是这么一个恶人吧,尹欷樾抬起了手,被蛊惑了似的,指腹按住了血族的唇瓣:“别咬,咬破了,你还想要找凌爻给你治伤吗?”

    尹欷樾的语气酸不溜丢的:“你可真是个妖女,你知不知道凌爻为了你受到了多少惩罚,他现在还在教廷大殿上跪着呢,倔得要死。”

    水雾不和他说话,尹欷樾便用指尖探入了她的唇中,强硬地分开了她的唇瓣,指腹摸索着血族的齿尖:“怎么这么馋,牙都伸出来了,是不是又想喝血了。水雾,你是不是逼着凌爻又喂你血了,真坏。”

    水雾的乌眸中盈了一层水汽,她咬住了尹欷樾的手指,泄愤一般咬出了一个个窟窿。

    “还说我是狗,水雾,你看看,谁才是小狗。”尹欷樾低笑着,奇异的是,他竟然没有生气,仿佛不再是那个恨不得弄死所有吸血鬼的他了。

    尹欷樾抽出了自己的手指,看着上面黏腻的血水,鬼使神差地低下头,自己含住尝了尝。女公爵那么喜欢的东西,就有那么好吃吗?

    尹欷樾在心里给自己奇怪的行为找着借口,他只是不想浪费,自己tian了,也不想给水雾吃。

    “变态。”怀里的女子小声骂道。

    尹欷樾听了,像是寻找到欺负她的理由,再次捏住水雾的唇,用指腹搓揉:“不许骂人。”

    血液染在了娇嫩的唇瓣上,湿漉漉的,像是涂了樱桃汁。

    尹欷樾的眼眸定定地落在上面,便移不开了。

    男子的脖颈一点点低垂,还要在心里强调他只是不想要水雾吸到血,恢复力气。唇瓣相贴,尹欷樾的身体仿佛触了电,处男的初吻便是被水雾夺走了,他心脏酥软,肌肉却邦邦硬,从前就是这只狡猾的吸血鬼破坏了他的纯洁,所以他现在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水雾用指尖抓挠在尹欷樾的脖颈、脸颊上,尹欷樾却毫不在意那点刺痛,搂着她的手臂缩紧得甚至令她感觉有些疼了。

    尹欷樾的吻技稀烂,也幸好水雾现在不用呼吸,才没有被他粗。暴的动作吻到窒息。他吻着她,她却是撕咬着他,舌尖被咬烂,吸血鬼才不会乖乖地让他亲,像是把尹欷樾当成了一顿大餐。

    说不清到底是在责罚谁了。

    粗重的低喘声自身后响起,尹欷樾的后颈被人暴虐地拎了起来,一拳便砸在了他的脸上。这种正义的举动自然是凌爻做出来的,两个男人在地上滚成了一团,像是野兽一般彼此厮杀。

    尹欷樾只觉得晦气,叫骂道:“凌爻,你就是人类的叛徒,你也配当圣骑士,被血族初拥的贱。种!”

    尹欷樾看似大义凛然地说道,可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隐晦的角落里,他分明是在嫉妒着凌爻能够得到水雾的青睐,与女子有了那般独一无二亲密的关系。

    又傻又迂腐,也不知道他到底哪里好了。

    凌爻板着脸,不为自己辩解,眸中却带着几分偏执:“你不该出现在这里,血族该怎样处理,与你无关。”

    凌爻的体力流散,他身上被鞭笞出的伤还没有好全,很快便被阴险的尹欷樾按在身。下揍:“看到你这幅道貌岸然的样子就想吐,你这么在意血族,难道是爱上她了吗?教皇知道你心理这么肮脏吗?”

    凌爻闻言,下意识向水雾的方向看了一眼,那被他深埋在心中的、隐晦的、被自己否认的情愫就这样被尹欷樾戳破了出来,他是如此大逆不道的,爱慕上了一个根本没有心的血族。

    尹欷樾的眸中掠过了戾气,圣教廷的凌爻怎么样原本与他没有关系,可不知为何这一刻他却有些控制不住心中的怒气,想要揍烂凌爻那张看似正直的脸庞,让他再也不能去卖弄风。骚勾引人。

    尹欷樾的拳头被拦住了,水雾只是轻轻握住了他的手,男子就好像失去了力气。

    尹欷樾狠狠看向血族女公爵,他早就该知道她的偏心,从前她喜欢那只蠢狗,现在她又偏爱凌爻,他都没揍几下,她便心疼了。可在尹欷樾逐渐放大的瞳孔中,却只见女子用手掌捧住了他的脸颊,在这种奇怪的姿势下,低头吻住了他的唇。

    尹欷樾似是傻掉了一般,他显然完全没有想到水雾会吻他,也根本搞不明白水雾为什么会吻他。哪怕一开始嘴硬地在心里想,他才没有想要亲吻她,可此时被水雾主动亲tian着,用舌。尖撬开了齿关,尹欷樾的腰肢便软得一塌糊涂,晕乎乎的一脸傻样,没有一点抵抗的能力。

    凌爻怔愣地看着两个人,眼眸逐渐变得有些落寞,心脏像是向下滴落着苦涩的汁水,这一刻的难受比之前几日的折磨都更加令他痛苦。

    水雾贪婪地从男子的口腔中汲取着鲜血,尹欷樾很快意识到了女子的真实意图,她根本就没有任何旖旎的心思,只将他当成了一头可以被食用的小猪。

    尹欷樾心里憋闷,可他偏偏又像是上了瘾一样,不肯将人推开,只好报复一般地用力搂住她,更激烈地回吻回去,像是也要把她嘬烂一般。

    一声沉重的敲打声响起,尹欷樾力气一松,身子彻底倒了下去。

    凌爻收回了敲击他后颈的手,温和而暗淡的眸子落在了水雾的身上。

    女子正用舌尖tian了下艶红的唇,神情中带着些许的餍足。

    两个人的视线相对,凌爻唇角扬起苦笑:“主人……”

    水雾将自己被银链拴住的双手递了过去:“帮我解开。”

    凌爻的手指死死攥紧了,嗓音艰涩:“我不能……”

    女子的身姿犹如鬼魅,犹如风一般移至了他的身后,用锁链勒住了他的脖颈,语气柔和:“嘘,没关系,睡一觉就好了。”

    吸血鬼不会再因为窒息而死亡,凌爻的手脚逐渐失去力气,瘫软在了主人的怀中,他伸出手,拉扯住了水雾的衣角,清澈干净的泪沿着下颌滴落:“不要走。”

    凌爻说不清,是不想让她逃脱牢狱,还是不愿让她抛弃他。

    那截衣袖被水雾干净利落地扯断了。

    地牢中关押的血族暴动,幽暗的走廊之中,有人手中提着剑逆着光走了过来,剑尖上的血液淅淅淋淋滴了一地。

    男子来到了水雾的面前,神情肃冷,提起银剑,挥了下去。

    流水一般的剑光一闪而逝,锁链掉落在了地面上,湛书君单膝跪在了地面上,深深弯下了头颅:“主人,我来晚了。”

    ——————————————

    大量的野兽攻入了城池,圣教廷为抵御兽潮、保护平民而被牵制在了各地,疏于看守。

    那日,有人自空中看到了身形庞大的黑色的鸟,翅膀展开时近乎遮天蔽日。

    湛书君能够操纵动物,他为了营救水雾策划了许久,可他所在的家族已经被损毁,父亲、兄长与长生的美梦一同被埋葬。

    湛书君在郊外租赁下了一个简朴的院子,他时常会心生惶恐,他已经做错了事,如今却还不能给主人好的生活,让她只能跟着他一起吃苦。如此废物的他,真的还能够继续服侍水雾,做她的血仆吗?

    虽然没有蔷薇古堡那样繁华,但院子被收拾的很干净。失去了其他的血仆,湛书君便只能够亲力亲为,但他似乎并不觉得做这些琐事疲累,反而兴致勃勃,甚至若水雾让他歇一会,他还会觉得不安慌乱,似乎害怕水雾会因为他没用,而将他遗弃。

    湛书君自觉他跟在水雾身旁是为了赎罪,于是哪怕让他做最卑贱的奴仆,他也心甘情愿。

    被褥被晒得暖融融的,水雾终于睡了几天好觉,她似乎变得乖了许多,不再骄矜任性,也没有抱怨过环境简陋。

    可水雾越是显得宽容,湛书君的心中便会越慌乱,他宁愿让女子发脾气,打他骂他,也会比这般更能够令他有安全感。他日日总在惴惴不安,仿佛自己随时都能够被替代,他恐惧于自己变得没有用处,痛苦于自己连赎罪都做不好。

    为了让水雾高兴一些,他还找到了那只穆疃送给女子的小白狗。它还活着,那夜的血战之中,没人故意为难它,它躲在草丛里,被吓坏了,这些日子不知自己怎么艰难地活了下来,瘦得皮包骨头。

    这一日,湛书君在城中买到了一副漂亮的珠宝,希望它能够让水雾至少对他笑一下。

    可等他回到房间中时,却发现本该待在卧室中的女子不见了。

    那要将他逼疯的害怕终于将他淹没,湛书君疯癫地寻找着女子的踪迹,他甚至在那一刻升起了摧毁整个世界,让所有人都与他一起同归于尽的念头。

    可当他绝望地在外面探寻了一日回家后,却发现卧室中的灯亮着。

    大喜大悲,湛书君的心脏被摧残地扭曲,他仿若生怕戳破一个幻梦般推开门,便看到他的主人正坐在灯下,低眸读着一张边角有些破损的告示。

    “主人,您没有离开。”湛书君声音极轻地说道。

    水雾掀开眼帘,淡淡地“嗯”了一声,她把告示随手放在了一旁:“我要去皇宫。”

    国王发布了告示,二皇子生了怪病,危在旦夕,如今重金悬赏城中的名医,只要能够治好皇子的病,便能够得到大量的金银财宝。

    湛书君拿起了那张纸,眸中的愧意更深:“主人,我会去赚钱的,不用您来想这些挣钱的法子,我可以养得起您,让您恢复从前的生活。”

    水雾有些莫名其妙地看了湛书君一眼:“我要去找郗镜,他欠我个回答。”

    只要让郗镜亲口承认他是叛徒,她的任务就能够完成了。在这个副本中待了太久,有的时候水雾都会有些恍然,以为自己真的属于这个世界了。

    水雾养了几日,能力恢复了一些,原本是想要直接在夜间进入皇宫,搜寻到二皇子的寝宫质问他的,却在城门旁恰好看到了这个告示,伪装成医生进入宫殿,也省了她找人的功夫了。

    女子的膝盖上窝着那只小狗,它被喂得又胖了一些,被湛书君洗得白白嫩嫩,如今已经不见了战战兢兢的模样,被水雾用手指摸一摸,便吐着。舌头去蹭她的手。

    湛书君板着脸,有些不高兴,他烧了水,端着盆蹲在水雾的身前帮她洗脚。他很想说,如果主人在意郗镜背叛了她,他可以直接去杀了他,不需要她屈尊降贵去伪装着接近他。

    他心中升起了嫉妒,却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去干涉主人的决定,她想要做什么,他都只能够满足她,哪怕是让他去死。

    翌日。

    水雾换上了一袭将浑身都包裹住的长衫,黑纱遮掩住了她的容颜,只露出了一双神秘的、不自觉便要引人陷入漩涡中的眼眸。

    进入皇宫的过程出乎意料地顺利,国王似乎已经病急乱投医,只要是个医生便能够允许他们为二皇子医治。甚至当水雾要抱着她的宠物狗进入宫殿时,宫侍也包容了她的怪癖。

    看起来,郗镜似乎真的快要命不久矣,否则身份查验也不会如此松散。

    寝殿内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草药味,纤薄的帘子后,不时传来几声咳嗽声。

    里侧有一位蛊医走了出来,脸色灰败,无能为力,见到水雾时也没有和她打招呼,只是边叹息边摇头。

    水雾走到了床榻旁,撩开了帘子,郗镜看起来脸色更加苍白了,模样比当她的血仆时还要虚弱,伶仃而瘦削,眼下蒙着一层不详的青色。

    水雾要求屏退众人,原本有侍者还在迟疑,一直时而清醒时而痴惘、脾气古怪易怒的皇子却主动要求所有人都离开房间。

    郗镜半靠在床榻上,贪婪而渴求的视线落在了水雾的脸上,哪怕她此时仍旧带着面纱,男子却仍旧在第一眼便认出了她。

    “是你,咳咳…过来……”郗镜咳了两声,病态的容颜浮上了薄红,他伸出手,湖水一般的碧眸中晕开了依恋之色。

    水雾走了过去,坐在了床边,郗镜便这样将她抱住了,男子的脸颊蹭在她的脖颈,嗓音中带着几分委屈:“主人,你怎么现在才来看我。”

    女子的身上被小白狗沾上了一点狗毛,郗镜的咳嗽愈发剧烈了些,这次却是因为过敏。他有些嫌弃地看了水雾腿上的狗一眼,忍着没有说什么,继续讨好地搂着女子:“我好想你。”

    水雾没什么表情:“你得了什么病。”

    郗镜闻言便更加委屈了,他幽怨地看着水雾:“主人还不知道吗,是相思病啊。我日日夜夜都在想念你,才会无药可医。”

    男子的瞳眸深处藏着贪婪,他不是想水雾,那副模样分明是想要让水雾咬他了。

    但郗镜不会直白地坦露自己的心思,将欲念层层伪装起来:“主人,你饿了吗,想不想喝郗镜的血。”

    他引诱道,郗镜知道自己的血对于水雾而言是好喝的,一国的王子,在自己的宫殿中却仿若自荐枕席。

    水雾抬起手,将郗镜的脸向外推了推,上下观察了他一遍:“你这幅模样,还是再养养吧。”

    瘦成这样,身体里能有多少血,别再被她直接不小心吸死了。

    郗镜低低呜咽了一声,但只要水雾在这里便好,他第一次主动要求宫侍传膳,逼着自己吃了许多。

    而水雾仿佛自然地将这里当成了她的古堡,靠在窗边,望着窗外的景色,抚摸着那只笨拙的小奶狗,没有一丝拘谨之色。

    水雾就这样“医治”好了郗镜,二皇子重新恢复了健康,而在郗镜的要求下,女子也住进了他的宫殿之中,与他同吃同睡。

    殿内,皇子跪在了床榻前,痴迷地伏在了水雾的膝盖上,他看着奶狗的视线含着一闪而逝的杀意,却仰着头,唇角勾勒出无害而单纯的笑意:“主人,你喜欢小狗吗,我也可以变成小狗,我能够做得比它更好,汪汪。”

    无人的寝殿内,皇子为了讨医生的开心,趴在她的膝上学着狗叫。

    女子的神情看不出是否被取悦了,但她的确探出了手,像是抚摸着小白狗一般,摸着郗镜的头发。

    男子享受般地眯起眼,忍耐不住地落泪,祈求:“主人,求求你,咬我一下吧。”

    他的病症是血族的赐予,郗镜的确坏掉了,只有水雾能够让他恢复正常。

    女子在此时抬起了他的下颌,郗镜面色潮红,等待着她给予他疼痛与解脱。

    可当水雾缓缓俯下。身时,却是在他的耳畔问道:“郗镜,告诉我,你是叛徒吗。”

    郗镜迷茫地眨了眨眼,他唇角的笑意仍旧那样纯洁,男子下意识地否认:“主人,当然不是,我是你最忠诚的奴隶,我永远不会背叛你。”

    水雾等了一会儿,可任务并没有显示完成。

    骗子。

    她带着些许的怒意,给了他梦寐以求的痛楚,和幸福。

    郗镜紧紧地拥抱住了水雾,他的眼角渗出了泪水,这一次的泪却是甜的。他开始变得很有奉献精神,愿意成为女子的信徒,可莫名的,他的心尖却又战栗地重复了两个字,“叛徒”,他是叛徒吗?

    ——————————————

    花园中原本价值连城的珍稀花草都被郗镜叫人拔掉了,换成了各色的蔷薇。

    水雾不喜欢阳光,他便将宫殿的窗户都挂上厚厚的窗帘,从前湛书君是怎么服侍她的,郗镜也可以照做。

    只要水雾能够留在皇宫中,留在他的身旁,郗镜便可以为之付出一切。

    男子好像恨不得将心捧出来让她检验,他害怕她无聊,便亲自为她弹琴,教她画画。

    午夜时,郗镜褪下了属于王子的礼服,在水雾的面前再次穿上了一身红色的长裙。

    男子在她的面前旋转、舞蹈,放弃了尊严,只为了她一个人跳了一曲舞。

    “主人,我好看吗?”郗镜捧着女子霜雪一般的脚,迷恋地亲吻她。

    郗镜的头发变得更长了一些,灿金色的发丝散落在肩膀上,映衬得眉眼绮丽,雌雄莫辨。

    无法让人违心地否认。

    于是水雾便只好点头,有欣喜在郗镜的眼底明明灭灭地闪烁:“那么,你喜欢我吗?”

    喜欢,哪种喜欢,对于小狗的喜欢吗?

    她又点了下头,像是无声的最甜美的情话,郗镜似乎已经混淆了爱意与病症,他将脸颊贴在了水雾的膝盖上:“主人,你会永远与我在一起吗?”

    身为奴仆,他却妄图为吸血鬼搭建一个漂亮的金笼。

    水雾的指尖划过他的脸颊:“你要先告诉我,你是不是叛徒。”

    又是叛徒。

    郗镜的眼圈发红,他叼住了女子的指尖,一点点啄吻:“我不是已经回应过你了吗,我怎么会背叛你呢。”

    ………………………………

    郗镜又生了病,他一直忍耐着对于那只小白狗的过敏,这一日终于无法掩饰病症,他剧烈地咳着,像是要将五脏六腑都一起咳出来。

    宫侍请求水雾送走那只奶狗,郗镜躺在床上,分明他也有好好吃饭,可身子却好像仍旧那样单薄。他可怜又懂事地拉着水雾的手,柔柔对她说没关系:“只是难受一会儿,我可以忍受的,主人那么喜欢那只奶狗,我不想因为我,而让你与它分离。”

    郗镜将脸颊贴在了女子的手心中,眉眼柔和:“我只想要让主人开心,不需要你来为我费心。”

    于是最终,那只占据了水雾许多视线的白狗便这样被送走了。

    郗镜看着那只撕心裂肺的蠢狗被宫侍带走,眼底隐隐显出些隐约的得意。

    “主人,虽然那只小狗不在了,但我也可以当你的狗呀。”郗镜将下颌抵在了水雾的肩窝中,在身后搂住了她,他不知道她为何会主动来找她,但他的心中的确欣喜若狂。

    郗镜想要与水雾完成初拥,只要她将自己的血给他,他就永远都不会再渴望她了,而他也将会得到永生,这个国家以后都会是属于他的,他蓬勃的野心皆能够得到满足。

    我的主人,你会满足我的吧?

    郗镜的唇瓣轻轻在女子的脖颈处划过,她似乎毫无察觉,只是有些痒似的偏了偏头,让郗镜的心中也不禁升起了怜惜。

    他原本想要在得到血族女公爵所有的血液后,便将她交给圣教廷,让她被当做异端烧死。

    可此时,郗镜心中却似乎升出了些许的不舍。

    或许,他应该将水雾制作成不会说、不会动、也不会逃走的洋娃娃,将她放在房间里,他便可以每日给她换装,继续与她生活在一起了。

    水雾并不诧异于自己再次醒来会被银链捆绑住,不如说,她一直在等待着郗镜到底还要演到什么时候。

    他似乎过于乐在其中了,若不是系统始终没有判定,水雾还真的要以为,他的心中不再藏有背叛的念头。

    床褥上洒满了蔷薇花瓣,郗镜十分有仪式感,为他们的初拥挑选了一个格外舒适的场合。

    唯一令他不满的,便是水雾干净的眼眸。郗镜跪趴到她的身旁,有些疑惑地看着女子的眼眸:“主人,你为什么不生气呢?”

    郗镜原本以为,他这么乖,身为皇子却能够对她百依百顺,甚至在宫侍面前都能够唤她“主人”,任由她在自己的脖颈上栓上项圈,扮演她的小狗,水雾至少也该对他有所动容,喜欢上他了才对。

    否则,她为什么要为了他送走那只小狗呢?

    水雾直视着郗镜,她连动都懒得动,再次问出了那个问题:“郗镜,你是不是叛徒。”

    郗镜紧紧蹙着眉,他的胸腔中弥漫着连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怒火。男子撕破了胜券在握的伪面,变得癫狂而暴躁:“叛徒,叛徒,我都已经做到这个程度了,你现在却还在问这种话吗?”

    郗镜低下。身子,眸中的色泽诡谲:“我会喝掉你所有的血,让你与我完成初拥,而届时,没有价值的你就会像是破烂一般被我随手丢弃。主人……不,水雾,没错,我是叛徒,从一开始进入蔷薇古堡,我便从来没有真心对过你。”

    男子眼眸赤红,诉说着自己的恶行,郗镜以为自己会畅快,可不知为何,他的手却在轻轻颤抖着,心中升起了一种令他害怕的惶恐。

    [你已寻找到一名叛徒。]

    [嘉宾任务已完成。]

    水雾的身体终于放松了下来,眉眼弯起来,却是第一次对郗镜露出了一个真心的笑意。

    郗镜心中的恐慌越来越大,像是要裂开了一个口子。没关系的,他想,这些都只是血族的影响,是他们阴险的诡计,只要他也变为了血族,他便再也不会这般迷恋她了。

    郗镜低下头,大口吞咽着鲜血,腹部鼓胀起来,可眼眶中的泪水却像是断了线一般不受控制地往下落。

    他的身体颤抖着,眼眸中染上了些许迷茫。为什么呢,为什么,他仍旧会感到这般痛苦。

    香甜的血液变为了穿肠的毒药,仿佛是对于郗镜最后的报复,它们不再代表了他渴望而贪图的力量,而变为了他不可磨灭的罪证。

    他的主人没有挣扎,郗镜心中的恐惧却越来越深。他的脸颊溅上了几滴鲜血,男子抬起身子,躺在蔷薇花中的女子闭上了眼眸,胸膛没有起伏,听不到呼吸,像是睡着了。

    可是血族怎么会死呢,她一定只是睡着了。

    郗镜的瞳眸深处逐渐浮现出秾丽的红,他的心跳逐渐停滞,身体变得冰冷,他正在变为一个强大的、长生的血族。

    可……他的疼痛为何有增无减,他为什么仿佛真的失去了爱人一般,近乎肝肠寸断。

    郗镜迷茫地搂紧了怀里的人,是病症,还是爱意……他从一开始,就分不清。

    ————————————

    听说二皇子彻底疯了。

    他搂着一具已经腐坏的尸体,日日同她说话。

    国王只能无奈放弃了他,选择了其他的继承人,任由他独自陷入疯癫。

    郗镜将自己与永恒的爱人封印在了棺材里,他想,他的主人只是沉睡了,她以前总是有失眠症,所以这一次才会睡得很久。

    水雾害怕寂寞,害怕孤单,需要有人照顾,他会陪着她,一直陪着她。

    第116章 结局我将与你生生世世,生死相依。……

    [生死相依:即便是神祇,也愿意为你而生,为你而死(我的人类爱人,我将与你生生世世,生死相依)。]

    水雾从漫长的昏迷中醒来,她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经纪人陆知憬在病床旁担忧地对她说,她在参加完《惊悚怪谈》的综艺节目后昏迷在了现场。男子眉眼中含着几分自责,向水雾道着歉,反省是自己忽视了她的身体健康,才令她低血糖发作,被狗仔拍到了被地下男友抱起来的画面。

    水雾从小在福利院长大,虽然与她青梅竹马的陆知憬会偷偷省下来零花钱,买一些食物投喂给她,她却仍旧患上了低血糖的病症。再次遇见陆知憬之后,他其实也一直都对她十分纵容,从来不会为她安排太多的工作,像是其他的经纪公司一般压榨她的所有价值,比起上司、更像是一个邻家哥哥。

    说起水雾的男友时,陆知憬的眼睫垂下,瞳眸浮现出了一抹不易察觉的黯淡,可坐在病床上的女子却神色微怔,乌眸中浮现出了几分迷茫。

    “男友,什么男友?”水雾歪了歪头,白皙的脸颊上是单纯的疑惑。

    医生又重新帮水雾做了检查,除了疲累和一些营养不良之外,她的身体并没有别的问题。或许是因为刚刚醒来,头脑一时还有些不太清楚,让水雾觉得自己好像忘记了许多东西似的。

    直到她的男友来到她的病床前,带着几分委屈地半蹲在她的身旁,用脸颊贴着她的手心,小心地问她是不是不想承认祂的身份,不愿意给祂一个名分时,水雾才突然想了起来,她似乎是瞒着经纪人和粉丝,谈了一个地下男友来着。

    水雾揉了揉自己的额角,总感觉她有些晕乎乎的,记忆中逐渐开始浮现出了自己与祂相处的景象。似乎还是她主动告白,撩拨得对方神魂颠倒,为她魂牵梦萦,被她骗身骗心,而水雾却迟迟不愿将他认作正牌男友,反而要他一直躲藏起来,不允许被别人发现。

    水雾摸摸耳尖,不禁有些心虚。男友的模样很好看,祂的容貌有一种非人一般的瑰丽,五官近乎完美,似乎每一处都是按照黄金比例雕刻而成,令人看久了,便仿佛要陷入祂黝深的眼眸之中,像是一脚踏入了黏腻的泥潭,心脏惊惧地微缩。

    水雾想,或许她便是因为男友这张漂亮的脸,而又坏又恶劣地故意想要拥有祂吧。

    男友刚刚离开时,是回家亲手为水雾炖了好吃的,装在保温桶里,献宝一般递给她。

    打开盖子后,香味便逸散了出来,勾着女子胃里的馋虫。

    人家都是给病人炖鸡汤,他却直接做了一份华丽的佛跳墙。

    但是味道还是很好的。

    男友的脾气好,人又贴心,似乎没有任何缺点。

    祂原本一直很乖,水雾说什么,祂便做什么,但她在片场毫无征兆地晕倒时,男友却第一次冲动行事,担忧地将她抱在了怀中,也因此将两人的关系暴露在了媒体面前,让水雾不得不与他公开,成为了光明正大的男女朋友。

    网络上,还有一些过于关心她的粉丝在批判指责着公司给水雾安排了太多的工作,逼得她生病。

    陆知憬往常总是让经纪团队迅速滑跪道歉,并真心实意地检讨,水雾却有些不好意思地回复了几条评论,认真解释了并不是公司的错。

    毕竟水雾的确也算不上特别努力,并没有不要命地赚钱,少年时在福利院一起长大的哥哥为她保驾护航,从未对她有过任何苛待。

    若不是因为参加《惊悚怪谈》综艺而突然爆火,水雾其实还只是娱乐圈一个查无此人的十八线小明星。

    有了男友,水雾总不好意思再赖在陆知憬的家里,男朋友帮她收拾好了所有的行李,叫来了专门的搬家人员。

    临走前,在门口处,陆知憬叫住了水雾,他似乎有许多话想要对她说,心中带着几分隐约的难受与怅然若失。他还以为,有些事可以不必急于一时,陆知憬有的是时间与耐心,总有一日,他能够让水雾习惯他、接受他、喜欢他,男子将从小看到大的女孩子圈养在了巢穴之中,可在半途却被人横插一脚偷走了。

    陆知憬并不是那种没品的低贱男人,他并不愿意诋毁水雾的新男友,但……不知是否出于嫉妒者的阴暗心理,他总觉得,她的男友身上有一种怪异而阴郁的危险感。

    “雾雾,这里永远是你的家,我也永远是你的……哥哥,如果祂敢欺负你,你随时可以回来。我会一直保护你,绝不会饶过祂。”最终,陆知憬也只能够像是备胎或败犬一般说出了这样的话。

    水雾弯起了眼眸,她走上前,很轻地拥抱了一下陆知憬:“我知道的。”

    她没有发觉,那些正在搬东西的工作人员此时身子都僵硬了一瞬,视线同时瞥向了相拥的两人,瞳眸黑的仿佛下雨前的阴云。

    而下一刻,当水雾抬起头时,每个人却又都恢复了正常。

    她一无所觉,随男友来到了他的家中。

    婚前购买的独栋别墅,带着一个小院子,里面种满了蔷薇花,由花匠日日精心地打理养护,全款记在了水雾的名下。怕水雾担心两人分手后,祂会打官司将房子要回去,还让律师签订了严谨的赠与合同。

    虽然水雾现在并不缺这些钱,但男友的态度还是很让人喜欢的。

    搬家的员工离开了别墅,走到阴暗处后,肢体便逐渐开始呆板而不协调,在拐角化为了一滩泥泞的黑水,渗入了地面未干的水洼之中。

    窗帘被合拢,夜里,水雾躺在床褥上,侧着身子,单薄的脊背微微起伏。

    祂睁着眼眸,无数个瞳眸挤在眼眶之内,每一个眸子都装满了病态而痴迷的依恋。

    我的恋人,我的肋骨,我的血肉。

    祂轻叹着,诡谲的阴影在墙面上乱晃着,像是有许多人捧着心脏,癫狂地扭曲着肢体,诉说着爱意。

    祂拥抱住了水雾,整个房间都仿佛在静寂地一呼一吸,将祂的恋人彻底包裹在其中。

    第117章 番外破产的大小姐

    男友有的时候过于黏人,无论水雾是要出差工作,还是回到家里看剧本,祂都会像是连体婴一般待在她的身旁,像是一只过分热情的狗狗,有时候也会令水雾感觉有些困扰。

    即便是夫妻之间也需要个人的空间,更何况她和男友也只是男女朋友而已。水雾与祂提了几次,可男子总会用那双乌色的眼眸可怜兮兮地注视着她,像是下一刻便会哭出来一般,完全不要自尊:“雾雾,你是想要抛弃我,不要我了吗?”

    祂难过的时候,原本万里无云的青天都似乎染上了几分阴霾,水雾倒也不会时时心软,但到底没办法一直坚决地同祂生气,被男子撒撒娇,食用一下祂的美色,便会让水雾忘记了不满。

    除了这一个缺点以外,男朋友在其他地方都很合格。祂好像不会感觉到累一般,又当水雾的司机,又当她的助理,致力于将狗粮洒在每个人的脸上,甚至让粉丝都有些无语地质疑,公司是不是没钱给她请员工了。

    祂能够感知到水雾所有低沉的情绪,做她的垃圾桶;祂做饭也很好吃,让水雾逐渐彻底戒掉了外卖;祂还很听话,忠诚而纯粹,眼睛里只能够装得下水雾一个人。甚至有的时候会令她觉得,好像除了她之外,男友完全不将任何人当做祂的同类一般。

    男朋友的某些服务也足够合水雾的心意,会注重她的感受,让她得到更多的愉悦,偶尔还会角色扮演,令她总有新鲜感,不会觉得无聊。

    因此,水雾一直没有想过要换一个男朋友。

    她接了一部新的电影,是比较俗气的商业片,名字便叫做《破产的大小姐》。水雾知道自己的演技并不算太优秀,并没有立刻去挑战一些难度比较高的角色,当初能够突然火起来也只是偶然,毕竟在综艺里的一些情景剧本中,她好像都是在本色出演。

    电影的男主演是水雾的男朋友,整个项目似乎也是祂出资的,水雾倒是没有为此生气。既然祂愿意给她花钱,她自然也不需要觉得受到了侮辱,非要自立自强,一定要去拍其他资本家的戏,不愿意接受他给的好处。

    不如说,万事都有男友来操心,不需要扯皮、应酬、受气,其实还挺舒服的。

    甚至男友的演技也不用水雾来操心,以她的专业水平来看,好像该担心的人是她自己。分明以前水雾从来没有在圈里见过男朋友的这张神颜,但祂却好像天生便会演戏似的,倒像是不知从什么地方扮演过许多人物,进修了演技。

    俊男靓女拍电影,光看着便对眼睛很好,不得不说,水雾与男友站在一起时,的确有种郎才女貌、很般配的模样。至少在颜值这一点上,粉丝还是很满意的,若是雾雾最后找了个其貌不扬的土肥圆,那他们才真的要哭死呢。

    —————————————

    作为千金大小姐的时候,水雾从来没有想过她家有朝一日会破产。

    便利店的屋檐下,女子缩成了一团,外面在下着雨,天色阴郁,乌云像是能够一直压在人的身上。

    她的父亲进了监狱,树倒猢狲散,往日的合作伙伴与亲戚不来落井下石便算是心善,家里的房产都被抄没,银行卡被冻结,浑身上下最值钱的便是侥幸没有被执法人员扒下来的N家最新款小白裙。连脚上那双镶了真钻的高跟鞋,都被她因为脸皮薄,而脱下来给了那些被欠了血汗钱的员工。

    水雾无处可去,她连手机都没有,也不敢去太过显眼的地方,怕要债的人找到她,打她。

    她从前被养得太过单纯,十指不沾阳春水,连吃饭都有人喂,因此什么都不会,娇气得没有任何生活技能,她的天塌了之后,连几滴雨都能够把她浇死。

    便利店中传来了泡面的香气,味道飘散出来,带着几分诱惑力,水雾吞咽了一下口水,腹部紧缩着,产生了酸涩的疼意。

    身旁有脚步接近她,停了下来,水雾惊慌失措地抬起眸,她似乎还有些惊弓之鸟,战战兢兢,原本高傲自信的眉眼中写满了害怕。

    站在她身前的人是便利店的员工,洗得发白的t袖,边缘破损的鞋,身前还系着一件绿色的写着广告语的工装。

    男子的手中端着一碗煮好的热气腾腾的泡面,低眸看着她。

    …………

    水雾跟着男子进了便利店,从来只有别人在她的面前感觉到自卑,可她此时光着脚,脚心都是泥,竟然产生了几分不好意思进去的感觉。

    男子似有所觉,转过身看向她的脚,女子的脚趾在他的注视下蜷缩在了一起,往中间合拢在了一起,怯怯的模样。

    “没关系,进来吧,地我一会儿拖。”

    水雾脸颊通红,羞耻感在心底愈发蔓延开,类似的场景,总感觉从前仿佛发生过一般。

    水雾认识他,萧铄,贫困生,学霸,和她一个学校的同学。

    水雾从前眼高于顶,混的是最高阶层的圈子,稍微家境差一点的都不会出现在她的身旁。

    之所以会认识萧铄,还是因为她的一个朋友对她说,这个脏兮兮的贫困生在背地里用黏腻恶心的视线偷看她,还偷偷把她丢弃不要的撞款的胸针捡了起来,藏在了他的文具盒里。

    现在想来,之前的水雾对金钱真的完全没有概念,他们眼中被私藏的垃圾,可能只是被萧铄捡回去卖钱吧,毕竟他的家境实在不算好。

    但那个时候,水雾身旁的所有人都觉得萧铄在觊觎她,心思肮脏污秽,甚至将他叫了过来欺负,让他不要痴心妄想,嫌弃他靠近他们,都脏了眼睛。

    水雾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拘谨地站在原地,直到萧铄让她坐在一旁,将泡面桶放在她面前,告诉她可以吃,女子才将双手放上去,借着热气取暖。

    她的身子颤了一下,冰凉的手心感知到热意,终于驱散了一点寒气。水雾偏过头,看向萧铄,糟糕的天气,便利店里没有人,男子正低着头拿着拖把拖地,沉默寡言,碎发遮掩住了眉眼,看不清神情。

    她咬了咬唇,小声说道:“我没有钱。”

    水雾一朝从白天鹅褪变为了丑小鸭,没有一点抗风霜雨雪的能力,生活常识为零,人笨得身上一分钱都没剩下。

    萧铄停下动作,看了她一眼,又低下眼眸:“不用钱。我请你。”

    男子说完,心中有些不自在,5块钱的泡面,加了2块钱的肠,1块钱的蛋,寒酸至极。从前有的是人围绕在水雾的身旁,几十、几百万的礼物女子都看不上眼,想要请她吃饭的更是能从学校南边排到最北面。

    8块钱的面,算不上请,萧铄自己也觉得拿不出手。

    “谢谢。”水雾小声说道,她现在变得很礼貌,再也不是从前那个理所当然地以为所有人都要对她好的娇小姐,“你有没有纸笔,我给你写个欠条,等我有钱了,就还给你。”

    萧铄直起腰,双手握着扫把,神情似乎有些晦涩:“不用,那个胸针,我卖了钱,就当是我还给你的。”

    当时,水雾的朋友辱骂萧铄是穷鬼,是不要脸的小偷,让他把那枚胸针还给水雾,哪怕是她不要的东西,萧铄也不配拿。

    少年的容貌其实还不错,学习又好,学校领导和一些老师也挺喜欢他,私下里还有一些富家小姐想要资助他,包养他当男友。但萧铄的性子就像是一颗倔犟的石头,不会说话,谁的面子都不给,久而久之,便没人愿意搭理他,一些有钱的男生嫉妒他长相好会勾引女同学,还会刻意戏弄他、欺负他。

    水雾并不喜欢与其他人佩戴一样的东西,扔东西时还发了小脾气,抱怨爸爸怎么送她别人也有的礼物。她不愿再和男子拉扯,便直接随便将胸针施舍给了萧铄,让他以后不要来自己的面前晃悠,她看见他那副哈巴狗的模样就作呕。

    现在的水雾只要一想到自己从前对萧铄说过什么,就忍不住脸红。如今变为淋雨小狗的人成为了她,两个人的境遇仿佛颠倒了过来,而她却还要吃着萧铄送给她的食物。

    男子说的话让水雾终于减轻了一些羞耻感,哪怕突然遭遇了断崖式下跌的遭遇,整个人生都沦落至深渊,从至尊vip变为了困难生存模式,但是有些性子却也不是一朝一夕便能够扭转的。

    萧铄这么说,水雾便觉得心安理得了起来,因为她花的并不是萧铄的钱,也没有欠萧铄的人情,她只不过是收回自己从前送出去的钱而已。

    穷人和富人的味蕾都是一样的,暖融融的泡面喂饱了肚子,从来不会吃的廉价食物,这个时候似乎味道也显得很好。

    萧铄来到了水雾的面前,她还正在小口吃着泡面,苍白的脸颊逐渐染上了一点红晕,他的手中拿着毛巾,在水雾的面前半蹲了下来,握住了她的脚踝。

    女子受惊一般向后躲了躲,萧铄便解释道,自己只是想要给她擦擦脚。

    习惯了保姆伺候,也总是被人捧着恭维着的水雾没有感觉到哪里不对,她实在太习惯被人伺候和讨好,闻言便放松下了身体,任由萧铄帮她将染上脏污的脚心擦干净。

    女子的双脚被冻得通红,娇嫩的肌肤被磨破,显得有些可怜。

    萧铄小心地帮她处理着伤口,便利店只有创可贴,他自费买了几个,想着明日药店开门,他再去买一些别的药。

    水雾原本吃东西很矜持,今天却第一次吃的这么快,原来饿肚子是这种感受,她在短短的几日内仿佛尝尽了世间所有的苦难,连香肠和卤蛋都没有剩下,汤都喝了好几口。

    她没有地方去,只能赖在便利店里,萧铄拆开了一袋湿巾,帮她擦了擦嘴,之后两个人便变得沉默了起来,一人待在一边,彼此也没有什么话聊。

    萧铄在计算着今天的营业额,水雾便趴在了桌面上,似乎是睡着了。

    十二点,便利店终于可以关门了。

    店主将钥匙给了萧铄,只会每个月来收一下钱,检查下店铺。男子收拾好了东西,走到门口,听到声音,水雾像是小猫一般抬起头,视线落在了他的身上,乌眸中带着几分迷茫和脆弱。

    萧铄撑起了伞,他在店里给水雾选了一双粉色的塑料拖鞋,鞋子的尺码有些大,显得女子的双脚愈发娇弱小巧。

    萧铄将水雾带到了自己的出租屋里,像是在外面捡到了一只流浪狗。

    走到半路时,水雾的脚便疼得走不动,女子的眼眸中浮现出泪花,每走一步都像是踩着刀尖。

    萧铄将雨伞递给了她,在水雾面前半蹲了下来,他让女子趴在他的背上,他可以背着她。

    萧铄看着瘦弱,可实际上手臂很有力量,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肌肉,他平时也会帮忙搬货,力气很大,背着水雾轻轻松松。

    路灯明明灭灭的光落在两个人的身上,将他们交叠的影子拉得很长。

    出租屋在六楼,楼道中的灯年久失修,不是坏了,便是接触不良,没素质的居民在里面扔了垃圾,墙壁上贴满了各种小广告,偶尔门后还会传来几声男女吵架的声响。

    水雾揪着萧铄的衣角,心中不禁有些害怕,她亦步亦趋,仿佛依附着萧铄的小动物。

    六楼不算高,但她本来脚心就还在疼,到了三楼便开始气喘吁吁。

    萧铄便又继续背起她,走得很稳,令人很有安全感。

    打开了门,进入房间之后,水雾才终于松了一口气,脑海中不再去循环一些可怖的鬼故事。

    屋子不大,40多平,一室一厅,但是收拾得很干净,也没有什么异味。

    水雾坐在沙发上,萧铄有些尴尬,他的家里自然没有女士的换洗衣物,而现在又已经太晚了:“你先去洗澡,内裤……我可以帮你洗,吹干,你出来就能穿。”

    水雾在此之前从来不知道,原来内衣是可以循环利用的。萧铄一点一点和她解释了,又说明天自己会出去给她买新的,水雾这才勉强同意。

    她显然还没有意识到,若是要每天都换新的内衣,对普通家庭的负担也是很重的。

    卫生间中,水雾站在逼仄的空间里,沐浴头洒下来温暖的水,她却只觉得委屈。

    水流声掩盖了哭泣声,她以为别人听不见,蹲下来哭得很伤心。

    萧铄坐在小凳子上,用洗衣盆帮水雾揉洗着内衣,他耳根发红,手上不敢用力,怕不小心洗坏了。

    听到声音,他抬起头,抿起唇,却最终也只是假装没有听见。

    水雾换上了萧铄的衬衫,她的身上逸散出男子使用的洗发露的气味,露出的肌肤带着浅浅的粉色,莹润白皙,吹弹可破。

    萧铄不敢看她,他说自己睡在客厅中,将床让给了水雾。

    萧铄没有要水雾的房租,他告诉水雾,这段时间的消费都算在那枚胸针里,等到那些钱都用光,他会提前告诉她。

    水雾便相信了。

    卧室的床有些硬,水雾辗转反侧地睡不好,闭上眼,便好像会见到要债人狰狞愤怒的面孔,将她吓醒。

    后来不知过了多久,她才终于昏昏沉沉地醒过来。

    房间中没有人,萧铄似乎离开了,现在是暑假,高中毕业的第四天,她原本和朋友们约好去毕业旅行,而她现在连大学开学的学费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客厅中有一个小破电视,她打开看了看新闻,最显眼的便是她的父亲获罪的消息,男人戴着手铐,步履蹒跚,没了往日风光霁月的模样。

    水雾关掉了电视,缩成了一团,她该怎么办呢?

    萧铄回来的有些晚,他给水雾带回来了食物,和一身新的衣服。

    冰箱里有吃的,但水雾根本连自己去主动找东西吃都想不到,像是离开了庇护者便连觅食都不会的幼崽。

    水雾有些焦虑,食不下咽,不由问萧铄,她是不是应该出门打工。

    几百、几千和几十万在水雾的眼中是一样的,她对金钱完全没有概念,也不知道许多生活用品的价格。

    萧铄说,水雾的学费他可以帮忙付清,那枚胸针很值钱,她不需要为了钱而操心。男子将自己新买来的一个手机递给了水雾,告诉她,如果她真的需要钱,他可以雇佣她。

    水雾有些迷茫,听着萧铄说,他每日雇她给他发消息,打电话,陪他一起干活,到了月底可以给她两千块钱。

    水雾掰着手指,不知道两千算不算多。

    便利店。

    水雾坐在窗边的椅子上,有些无聊地玩着一只塑料鸭子。有人路过看到她,还以为是什么明星,进入店内的人便突然多了起来,行人围聚,便有人认出了水雾,拿起手机拍她的模样,传到网络上。

    水雾遮着脸,心中泛起羞恼不高兴,有从前认识她的人特意来到便利店趾高气昂地取笑她,嘲讽她居然堕落到了这个地步。

    水雾眼尾殷红,气得说不出来话,她脸皮薄,骂人的话都不会说,看着实在让人想要欺负。

    纪湫野低眸,只觉得指尖发痒,想要伸出手捏一捏她的小脸蛋。

    单纯的大小姐不懂得人心叵测,水雾只以为,纪湫野是喜欢与她作对的死对头,男子从前便很讨厌,抢她的朋友,对她说难听的话。偏偏不论家世、人缘还是成绩都与她不相上下,每次聚会还总是能见到他,像是挥之不去的苍蝇。

    如今她跌落泥潭,对方自然不会放过这个落井下石的机会,水雾最不想让他看了笑话,色厉内荏地嘴硬,强装自己很坚强。

    她不清楚,一些在暗处窥探她的人原本想要等待她一无所有,受尽苦楚,再高高在上地伸出手拯救她,却没想到中途被一个穷小子截了胡,让萧铄占了便宜。

    纪湫野没有将萧铄当做对手,他只是有些可惜小刺猬身上的刺还没有软化,不知道来求他。她这么笨,从小到大都看不出来谁真心对她好,纪湫野有意再让她吃一些教训,拿出一张名片递到水雾身旁,让她什么时候后悔了,便给他打电话,他不计前嫌,还是能够原谅她的。

    水雾则当时便将名片撕得粉碎,发誓自己死也不可能主动去找他。

    可经过这件事,水雾便不太喜欢陪着萧铄来便利店了,男子也没有强求,他蹲在水雾的身前,反而对她道歉,说是他的错,是他给她丢脸了。

    水雾以前可能会真的觉得有萧铄这种穷酸朋友很丢人,但她现在却有些听不得男子这么说了。

    她捧着萧铄的脸,神情认真,否认了他的自我贬低,纪湫野就是个讨厌的烂人,只要是他说的话,便要反过来看待。

    萧铄是她家里破产后,唯一一个愿意收留她的人,水雾早就已经没有了挑挑拣拣的资格。

    “你是个好人,心地也善良,不要听纪湫野乱说。”女子的手心很柔软,萧铄心脏震动的速率有些紊乱。他的喉结动了动,从前即便在梦中,他都不曾奢望过,自己能够与水雾离得这样近,令女子屈尊降贵,抚摸他的脸颊。

    即便此时的水雾已经从高台上坠落,可在萧铄的眼中,她却仍旧一如既往,不可亵渎。

    他试探性地问,水雾会不会离开这里,萧铄隐晦地上眼药,纪湫野看起来那样傲慢,他应该不会真心想要好好对待她的。

    萧铄说,他的钱还没有还完,虽然他的条件很简陋,但他会努力赚钱,不会委屈她。

    水雾当然不会去找纪湫野,她都能够猜到男子会怎样羞辱她,她才不可能自投罗网。

    萧铄便流露出了干净的笑容,去厨房给她洗草莓吃。

    ——————————————

    萧铄似乎变得更忙了,每日凌晨之后才会回来。

    但是水雾发过去的信息,他仍旧总会第一时间回复,只是每次回的内容都只有几个字,也很无聊。

    但毕竟被雇佣的人是水雾,虽然不太懂每日给萧铄发短信有什么用,但她也不会去要求男子特意给她回复有趣的内容。

    只是在纪湫野久久没能够等到水雾的服软时,他才终于急了。

    也不知道纪湫野是从什么地方得知萧铄家里的地址的,男子眸底带着几分对环境的嫌恶,敲了敲房门。

    他完全想不到,那个千娇百宠长大,豌豆公主一样娇气的水雾居然能够受得了这么恶劣的地方。

    房门被从内侧打开,水雾似乎以为门外的人是萧铄,女子穿着一身看起来便十分便宜的家居服,乌发用地摊上买的发绳随意扎了起来,眼眸弯起来,勾勒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而在看到门外的人是纪湫野时,那抹笑又很快冷淡了下来。

    纪湫野眼疾手快地伸出腿,挡住被女子关起来的门,男子蹙紧眉,忍住了那一瞬的疼意,右手紧紧扣住门框,身体便从缝隙中直接钻了进去。

    水雾警惕地看着他,她还知道纪湫野的行为是私闯民宅,要拿着扫把将他赶出去。

    纪湫野要气笑了,他和水雾要认识有十几年了吧?从小一起长大,她每个生日他都没有错过,现在她倒是要把他赶走,自己放心地住进一个陌生男人的家里?

    蠢成这样,真是活该她被人吃干抹净,纪湫野想,从小到大,他就不该管她。

    “水雾,有时候我真想把你的脑袋撬开,看看你的大脑是不是只有核桃仁那么大。”纪湫野轻而易举将扫把夺过来,扔到了一旁,将水雾压制在了墙壁上,骂她。

    纪湫野是个讨嫌的垃圾人,水雾毫不掩饰自己厌恶的神情:“你放开我,你才是,伪君子,躁郁狂……”

    在所有人面前,纪湫野都会装模作样,骗得人人赞扬,唯独会对水雾暴露出真面目,而当她妄图揭露他的伪面时,却又谁都不愿意相信她。

    纪湫野就只喜欢欺负她,看着她这幅模样,牙齿就发痒:“水雾,你是不是蠢货,送上门给一个穷男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你还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大小姐吗,就因为他虚伪地把你带回家,你就能把自己卖了?”

    水雾就喜欢听好话,从前她的那些好朋友没有一个骨气硬的,有纪湫野的警告,没人敢接济水雾。纪湫野现在终于肯承认他是真的后悔了,他怎么还忘了外面有这么一条不守规矩、狼子野心的狗,让萧铄有机会靠近她,还真的哄骗她,让她以为他是什么好人。

    实际上在家里,做这些家务事的人都是萧铄,水雾不会干活,男人也从来没有让她学过,还在努力让她维持娇小姐的做派,只是她太习惯这一切,反而不觉得有多么特殊。

    水雾谁的话都信,可她从来不听纪湫野的话,男子只觉得他心底快要恨得将牙都咬碎,最终只能够强硬地带着水雾出门:“好,我就让你看看,那个贱男人都天天在背着你做什么!”

    他将水雾塞入了豪华的跑车里,车速极快,吓得水雾脸色发白。她就说纪湫野有病,可男子自己却从来都不觉得,他拉扯着水雾下车,进入一个高档的会所内,便要经理把萧铄叫来。

    包间内,灯光昏暗,穿着侍者服的萧铄来到两人面前,看到水雾时脸色不禁有些发白。一瞬间,萧铄似乎又回到了很久之前的那一日,他不可见人的心思被揭穿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每个人都在鄙夷地看着他,而他的真心被踩踏碾压在鞋底,像是最低劣的垃圾。

    萧铄那个时候便知道,主导一切的人,便是现在坐在包间内,禁锢着水雾,将女子圈禁在巢穴之内的纪湫野。

    “雾雾,你睁开眼看看,他就是一个在会所陪酒的贱。种,身上不知道染上了什么病,他一直都在哄骗你,这种人,你也不嫌脏吗?”纪湫野冷漠地彻底粉碎着萧铄的自尊,他们是客人,而萧铄却是那个不要脸的玩。物。

    萧铄的身体僵硬,他没有想到水雾会找到这里,他只觉得,自己仿佛被扒光了衣服一般羞耻,他当然不敢告诉水雾他在这种地方工作。

    在女子的视线中,萧铄的声音都变得艰涩:“不是的,我以前没做过这个,我只喝酒,不做别的。”

    萧铄需要给水雾交学费,还想要重新再租一个环境好一点的房子,他知道自己穷,不可能让水雾恢复到破产前的日子,只能够想法设法,让她的生活品质再提高一些。

    因此,才会找这种来钱快的工作,他的外形好,会所的老板才愿意招他。只是萧铄的确不让别人碰,有的时候难免因此被灌了更多的酒,被人用言语侮辱,可萧铄的酒量好,从没醉过,让人占了便宜。

    但萧铄仍旧恐慌,他怕水雾不信,怕水雾嫌弃他,他不知道该怎么证明自己,笨拙地等待着审判。

    水雾很讨厌这种来会所里玩乐的人,纪湫野知道这一点,才以为女子一定会因此对萧铄感到嫌恶。

    “纪湫野,是不是我的每一个朋友,你都要诋毁、夺走。”水雾的眼底盈着水色,“你真的无可救药。”

    纪湫野微怔,他有些心慌,抬起了手,似乎想要碰触她:“雾雾,我不是这个意思,是他们不配待在你的身旁……”

    家境优越的少年,锦衣玉食,性情高傲,唯一碰壁的,便是邻家的妹妹,看他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和谁好,都不愿意撒娇得与他亲近。

    纪湫野舍不下面子伏低做小,便只能够用一些阴暗的手段干预,可最终,他却好像只是将水雾越推越远,他的心脏终于升起了一些莫名的害怕:“雾雾,你根本就不了解男人,你知道他骨子里是什么东西吗,你难道忘了,从前你怎么欺辱过他,你以为萧铄真的是对你好吗?你怎么就没有想过,他是刻意接近你,想要报复你?”

    纪湫野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污蔑他的敌人,水雾性子软,他真的开始后悔了,他不该吓她,不该想着驯服她,不该不管她,非要让她吃些苦头。

    水雾不想再听他说这些话,她站起身,萧铄的视线和身体便追随着她,他不会反驳,就像是从前一样,仿若一个闷葫芦一般认下所有的罪证,不知道为自己辩解,像是任打任骂的家犬。

    纪湫野却在身后拉住水雾的手,眸中带着几分恳求:“雾雾,你真的要和他走,你不要后悔,受了伤,再回来求我……”

    “你放心。我不会麻烦你的。”水雾眸色清冷,甩开了手。

    包间中只剩下了纪湫野一个人,男子眼眸阴郁,神情逐渐显露出几分颓唐,突然抬起手,扇了自己一巴掌。

    ————————————

    萧铄跟在水雾的身后,看着女子的脸色,他同经理请了假,直到回到房间,男子才终于鼓起勇气,向水雾解释:“我以后可以换一个工作,我真的是干净的,手都没有被别人摸过。”

    “工作又没有高低贵贱,我也不是那种不食肉糜的人。”水雾的脸颊上仍旧带着几分闷闷的不高兴。

    水雾没有生他的气,可萧铄自己都说不清他是开心,还是不开心。

    …………

    前几日萧铄叫人给卧室的床换了新的床垫,现在已经足够柔软,不会再让水雾失眠睡不着。

    男子长手长脚,因为水雾霸占了他的床,便只能够睡在沙发上。

    水雾并不是太会关心人的性格,之前也没有想过让萧铄和她一起睡在床上。只是今日吃了一肚子气,半夜惊醒去卫生间时,便看到萧铄一个大男人,在自己家里却仿佛被收养的狗一般不舒服地蜷缩着,大腿无处安放地掉在了地板上,姿势光看着就显得难受极了。

    第二日,萧铄醒来后,便听到水雾说,以后晚上可以和她睡在一张床上。

    萧铄简直有些受宠若惊,没想到自己怎么会突然这样幸运地被水雾允许接近。

    萧铄还有些自惭形秽,拒绝道:“不用了,我体型大,睡觉不老实,也没有你干净,晚上压到你,再弄脏了你的床。”

    他一直将自己放在低位,从来没有因为水雾此时住在他的家里,而耀武扬威,倒反而萧铄自己才是那个可以被随时赶出去的人一般。

    “那我去睡沙发,你睡床。”水雾不喜欢和人推让,听了她的话,萧铄才连忙点头同意,他偷偷观察着水雾,忍不住唇角的傻笑。

    萧铄带水雾去看守所见了父亲,男人很担忧她,他最是知道自己这个女儿是什么性子,失去了他的庇护,她只能够沦落到被狼犬彻底吞噬入腹的下场。

    在这种情况下,纪湫野便成为了她唯一的庇护。

    可是男人却没有想到,站在水雾身旁的人却根本就不是他自以为的纪湫野。

    水雾讨厌的就是这一点,她搞不明白,明明纪湫野对她一点都不好,为什么身旁的所有人却都觉得他很可靠。

    不提老父亲在看守所里是多么崩溃,水雾回到家,便想要再找一些其他的工作。

    她的物欲其实并不高,或许曾经喜欢什么都能够得到,以至于现在除了食物之外,并不会特别想要去买什么东西。

    只是水雾总算后知后觉察觉到,好像光让萧铄一个人养她,对男子来说是一件很有负担的事情。

    她不知道自己那枚胸针到底值多少钱,但应该是没办法养她一辈子的。

    萧铄不想让水雾去想这些,他不愿让女子这么早就去考虑要怎么生活养活自己,他想让她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让她跟着他,至少不要吃苦。

    他说胸针卖的钱足够供水雾一直到毕业,说她年纪小,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现在骗子多,出去打工别再被人骗了。

    “你是不是在骂我笨。”水雾鼓起了脸颊,有点小脾气,以前纪湫野就总会嫌弃她笨,她很不喜欢别人这么说她。

    萧铄连忙否认,忏悔是他说错了话:“不是说好的,你给我打工吗,是钱不够花吗,我每个月给你三千好不好。”

    萧铄试图让她知道,一个人是不能有两个雇主的。

    水雾勉强点了点头,同意了,可实际上,在萧铄没有发现的时候,她却还是偷偷出去找了工作。

    作为富家千金,她的确没什么特别的技能,也就是会弹弹钢琴,临摹几幅油画。

    水雾长得很漂亮,有钱的时候,她很少会意识到这一点所附带的价值,但一些咖啡厅的确很喜欢雇佣水雾来弹琴,店里有个大美女,通过社交平台的传播,很快便成了网红店。

    纪湫野是看到别人发给他的视频时,才知道水雾到底去做了什么,视频中的女子穿得很朴素,一张脸不施粉黛,却清纯又美丽,仿若校园中的初恋。

    有人认出了她就是那个破产企业家的千金,评论里有人大喊老婆、白月光,也有些人在满嘴喷粪,说些不干不净的话。纪湫野攥紧了拳头,心尖泛起了疼意与恼怒,萧铄这个卑劣的贱狗,他就是这么对水雾的?

    他早就该清楚,除了他,没有人配得上水雾,那些围着女子流口水的鬣犬,他都会一个个铲除。

    水雾并没有被人欺骗,工作出了问题的是萧铄,他因为陪酒时性格死倔,不礼貌地和客人起了冲突,动了手,被要求赔偿一笔男子绝对支付不起的金额。

    纪湫野等在了咖啡厅外,在水雾下班时堵住了她。

    纪湫野从小就知道怎么拿捏她,总是用各种手段让水雾吃瘪。纪湫野会设计让她的朋友露出丑恶的面目,赶走她身旁所有关系亲近的人,也会向她的父亲告状,逼得她不得不当他的女伴,去参加他的生日聚会。

    现在,纪湫野仍旧在用那些恶心的手段:“你信不信,萧铄会亲自将你送给我。”

    纪湫野总是自以为是地认为,只有他一个人对水雾是真心的。

    他将水雾带回了自己的家里,为女子穿上了奢侈品牌最新款的连衣裙,在她的脖颈、手腕上佩戴了价值千万的珠宝首饰。

    纪湫野意图让她知道,只要水雾肯稍微对他好一些,他就能够让她恢复到从前的生活。

    水雾的脸上没有笑意,神情恹恹,郁郁寡欢,她觉得纪湫野的行为很可笑:“萧铄做什么,和我有关系吗?”

    她又不是属于萧铄的东西,女人是能够随便赠送的吗?现在难道不是法制社会吗。

    水雾真的很疑惑纪湫野在想什么,她歪了歪头,看着她身前的男子:“你还不明白吗,是我讨厌你,不想看到你,与你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觉得很难受。”

    她实在很凉薄,这一点至今都没有改变,看着纪湫野的视线一如既往地像是在看着一个跳梁小丑。

    她既不会因为纪湫野能够帮她父亲还债就对他卑躬屈膝,自然也不可能因为萧铄而选择对他露出什么好脸色。

    纪湫野难道以为,她会为了帮助萧铄,而留在他身旁吗?

    萧铄做出的事情,不是该自己承担代价吗?

    “雾雾……”纪湫野低喃着她的名字,终于流露出了一抹败犬般的神情。

    分明他才是那个仿佛掌控了一切的人,可站在女子的身前,他却觉得他们之间的地位是截然颠倒过来的。

    纪湫野的脊梁逐渐弯曲,半跪在了水雾的身前。他眼高于顶,过于傲慢,分明清楚水雾更喜欢没有尊严、万事都听从她的狗,却偏偏总想要驯服她,将她关进笼子中。

    他终于在水雾的面前低下头,将额头抵在了她的膝盖上,嗓音中显露出了几分痛苦:“雾雾,别这么说我,求求你。”

    一字一句的不喜欢,好像刀尖一点点剜在他的心脏上。

    纪湫野向水雾认着错,他不该试探她;不该在她家里破产的时候不曾关心她、安慰她,却只卑劣地想着借此让她彻底属于他;不该口是心非,将喜欢她这件事都用恶劣的态度来表达。

    可是水雾一点都不在意纪湫野的想法,他的那些哭泣,只会令她觉得莫名其妙。

    分明是纪湫野先来的,是他先认识她、看到她、喜欢她,可是他的性子一直不讨她欢心。他的自尊心受挫,更不愿意改变,只想要她承认,是她不该疏远他、厌烦他。

    明明,或许他也是有机会的,纪湫野憎恨于自己的自大与冷傲,恨他要拿乔使手段,才晚了一步,让萧铄捡到她。

    晚了那一日,便好像晚了一辈子。

    ——————————————

    纪湫野放过了萧铄,没有再故意整治他,在监控中,是客人先挑衅动手,萧铄也只能算正当防卫,他力气大,收着手,只是为了保护自己。

    水雾去警察局接了萧铄,婷婷站在门口时,让看到的人都不由眼睛发红,羡慕萧铄运气好,自己犯了事,还能有大明星似的女朋友来接他。

    萧铄心中有些自卑,他的脸上还带着点擦伤,不敢和水雾说话,总感觉自己站在她的身旁,显得格外不匹配。

    男子像是一只听话的狗般,水雾让他做什么,他便做什么,乖乖蹲在女子的面前,让她帮他上了药。

    萧铄的心中都要幸福地冒出了泡泡,整个人都显得傻乎乎的。夜里,水雾还让他上床,不要再到沙发上睡,萧铄躺在女子的身旁,鼻腔中都是属于她的浅浅的幽香,他的脸颊滚烫,一动不敢动,直到半夜都无法入睡,像是在进行一场甜蜜的折磨。

    反而是水雾很快便睡熟了,萧铄之前说他睡觉不老实,可实际上,却是水雾的睡姿不太好。她总喜欢抱着点什么,似是八爪鱼一般攀附在萧铄的身上,柔软馨香的身体搂着他,让萧铄气血上涌,整个人都仿佛要被烧熟了似的。

    一夜未睡,萧铄顶着黑眼圈,直到水雾醒了,才敢去卫生间冲个冷水澡,可他又什么都不敢对女子说,只能够默默忍耐。

    萧铄与水雾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水雾不知道,萧铄是偷听了她的志愿,才人为制造了与她的巧合。

    水雾并没有让萧铄装着不认识她,于是萧铄便能够天天来给她送午饭、帮她取快递、搬东西,很快校园表白墙上便有人偷拍了这一对神颜新生小情侣的照片,不知道让多少人心碎了一地。

    萧铄仍旧在勤学俭工,用课余时间赚着钱,只是他智商高,很快就能够接一些编程的单子,逐渐收入变得宽松了起来,只有舍友们都知道,他是个纯粹的女朋友奴,赚的钱几乎都花在了水雾的身上。

    不过其他人也能够表示理解,毕竟如果他们有一个天仙似的温柔又美丽的女友,他们也能够化身ATM奴。

    手上攒了足够的钱后,萧铄便在学校旁边租了新的房子,水雾没有拒绝和他一起住,她的舍友教她可以在网上画画接单,稿费被她存入了监狱的系统。每个月去看爸爸时,水雾还会给他带一些萧铄建议买的生活用品,让老父亲又感动又心疼,一边感叹孩子长大了,一边又难受于水雾是不是在外面吃苦了。

    夜里,水雾与萧铄睡在一起的时候,男子一开始还能够强忍住,恪守本分,老实地不敢越界,可水雾才不会管萧铄忍得有多辛苦,只自顾自睡得舒服。

    萧铄还在雇佣着水雾给他发短信,偶尔还会雇她一起看电影,她嫌天气冷,不愿意去电影院,在家里用了投影仪。

    大屏幕上男女主亲在了一起,水雾捂着脸颊,耳尖红红,不知怎么,便也与萧铄亲在了一起。

    纪湫野说,萧铄是为了报复她,才会收留她,总有一日他会暴露出自己的真面目,恶意地磋磨她。

    这一夜,水雾身子酸软,眼尾哭得通红,唇瓣被咬破,脸颊被吮。吻得好像下一刻便能够溅出汁水的蜜桃,她才终于模模糊糊地想,难道这便是萧铄报复她的方式吗?

    水雾咬在了萧铄的肩膀上,有一点委屈,虽然纪湫野说过的许多话,水雾都不信,但有一点,他的确没有说错。

    当初,萧铄躲在暗处,遥遥注视着水雾的眼眸中,的确藏满了贪恋的觊觎。

    在水雾不曾发现的铅笔盒中,属于她的胸针被修补好,一直静静地躺在其中,从头至尾都没有被卖掉过。

    ——————————————

    电影的反响还不错,小成本的电影,票房却赚了十几倍。

    男朋友嫉妒心比较强,还在电影中一个人分饰两角,但不知道是化妆师手艺比较好,还是祂的演技过于精湛,许多观众竟然根本没有看出来男主和男配是男友一个人演的。

    有些亲密戏也只是一带而过,祂如今不知道有多后悔,当初不应该赶潮流,什么蓝星的本土化文明都要学,搞了个奇怪的直播,让那么多人都窥视到了祂的恋人。

    祂学习到了太多人类的劣根性,占有欲有增无减。可因为水雾喜欢,祂又不可能独断专行地不许她再次演戏,更不能将这些食物都吞到肚子里,于是只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地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欲念,将老婆搂在怀里,从头到脚亲个遍,才能够压下那些阴鸷而血腥的念头。

    …………

    女娲局。

    夏国的某个不为人知的特殊组织,少数几个曾经在邪神那里盗取了一丝力量的人能够感知到里世界与真实世界的波动,窥探到世界线的变迁。

    这个世界的真相唯独只有他们还记得,但即便是这几个人,有的时候都会怀疑是不是他们患了某种集体癔症。

    那位柔弱貌美,看起来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大明星水雾是整个人类世界的救世主。另一个维度的神祇妄图吃掉蓝星时,却因为自己制定下的规则,而“爱”上了一位人类少女,于是愿意为了她重新塑造出一个善良美好的世界,放过所有人,与祂的爱人一起过家家。

    他们不知道一位不可名状,无法用人类的逻辑描述的“神”是怎么懂得爱的。但这种被人类赋予了意义,但其实无形无色,任何人都不能明确地承认它是否存在的东西,的确犹如缰绳一般栓在了祂的脖子上,让祂变为了人类女子脚边的一只温顺的狗。

    水雾与男朋友回到了家里,祂便又开始抱着她亲亲tiantian,黏黏糊糊地与她贴在一起,过度地索取有时候会让她觉得,自己像是一只男子吃不够的小蛋糕。

    祂远比人类更懂得忠诚的含义,水雾是那亿万分巧合中的奇迹,与祂共享了生命、能力与一切,是他的共生体,他永恒的爱人。

    如果这个世界让她厌烦了,那么祂还有许许多多个空间,数不胜数的人设供她挑选,水雾永远都不会对祂感到腻歪,而祂也会与祂的恋人,生生世世,致死缠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