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天文学 > 都市小说 > 墨染民国 > 120-130
    第121章 清明

    桑景云跟谭峥泓确定恋爱关系, 是因为他们的关系太密切了。

    他们整日在一起,若还不确定关系,她会觉得自己挺渣的, 她家里人,也没法理解她的行为。

    但跟谭峥泓做更进一步的接触, 这不在桑景云的计划里。

    谭峥泓的年纪太小了,她的年纪更小。

    现阶段, 他们应该把精力花在学习上,而不是恋爱上。

    吃过饭, 桑景云就招呼谭峥泓上楼, 像之前一样与谭峥泓相处。

    对此, 谭峥泓很失落。

    这一切,跟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他还以为, 在跟桑景云确定恋爱关系之后,他们会有一些更加亲密的行为。

    怎么所有的一切, 都跟之前一模一样?

    等等!

    谭峥泓突然想到, 在很早以前, 他们两个就已经很亲密了。

    他甚至可以随意进出桑景云的卧室!

    很多未婚夫妻,都没有进过对方的卧室!

    他还知道桑景云的笔名,知道桑景云是云景,是东兴。

    除了桑家人, 就只有他知道东兴其实是桑景云!

    就连帮他投稿的人都不知道这件事。那人是他的保镖, 只听他的话, 而他告诉对方,这是他写的稿件。

    所以,桑小姐早就已经把他当成非常亲近的人。

    若他主动一点, 说不定他们早已确定恋爱关系。

    这么一想,谭峥泓有些羞愧。

    他应该多对桑小姐表达爱慕之情,等着桑小姐同意,而不是让桑小姐主动提出交往。

    谭峥泓想通之后,心情大好。

    他坐在桑景云身边,认认真真地翻译《一个士兵》。

    已经有翻译《真假千金》的经验,谭峥泓现在的翻译速度比之前要快很多,每天翻译四五千字不成问题。

    在翻译的过程中,他还发现自己的英文水平和国文水平,都有所提升。

    接下来这一周的时间,两人的生活很平静。

    桑景云又用东兴的笔名写了两篇文章,发在《上海日报》上。

    这个时代真的存在很多问题,桑景云能做的事情不多,但写文章揭露一下社会的黑暗,却还是可以的。

    一个星期后,桑景云迎来了清明节,《一个士兵》这部小说,也已经在报纸上刊登了一个月。

    在桑景云上辈子,她自幼生活的村子里的人对过清明很重视,但她对这个节日无感。

    她穿越前,甚至已经有几年没去给家里过世的长辈上坟。

    她小时候,她父母为了做生意常年不回家,清明节也都在外面过,并不回家祭拜家里长辈。

    她长大后,自然有样学样。

    但这是民国,人们对过清明这事儿,还是很重视的。

    桑钱氏这段时间,时常说起从前。

    早些年,桑元善身体没那么差的时候,他们一家会在清明前后抽空去嘉兴,祭拜桑元善的父母和其他亲人。

    阿兰就是他们某次去祭拜的时候,从嘉兴带来的。

    桑景云这身体的原主年幼时,也跟着去过嘉兴,这样的惯例,一直到近几年才结束。

    一来桑元善八十来岁,身体实在吃不消,二来桑家的情况不好,也就没有了这个心思。

    今年,他们家虽然有了点钱,但缓过来没多久,自然不会想着要去嘉兴。

    他们只打算在清明的前一天去上海县城,祭拜桑元善、桑元善的原配,以及陆盈的父母。

    桑元善搬到上海后,曾在郊区买了一块不到半亩的地,当做桑家子孙后代的墓地。

    因为这块地很小,旁边都是坟地,不值钱,因此即便之前桑家落魄了,也没有将之卖掉。

    他们家扫墓,都是在清明前一天。

    而各种准备工作,再往前一天,就已经开始。

    今年的清明节,是在公历4月5日。

    4月3日这天下午,桑钱氏带着阿兰和桑学文做了很多粽子,又做了很多糯米团子。

    糯米团子当天下午就上锅蒸熟,而粽子等到晚饭后才下锅煮。

    大火煮开后,再用小火煮了一段时间,然后将没燃尽的木头留在灶膛里,就能去睡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粽子已经煮透。

    桑家做的都是肉粽,足足有一大锅,不过他们人多,吃上两天,再送谭峥泓几个,也就没有了。

    4日一大早,谭峥泓就来了桑家,还带来很多包好的虾仁馄饨。

    因此,今天的早餐,吃的是肉粽和馄饨。

    粽子里包的五花肉里的肥肉已经被煮化,吃着一点不油腻,吃一口粽子,吃点馄饨,味道那叫一个好。

    桑景云吃了一个粽子一碗馄饨就饱了,谭峥泓和桑景英,却都吃了两个粽子。

    吃的最少的是陆盈和桑景丽,两人分了一个粽子,又吃了点馄饨就饱了。

    吃饱喝足,桑钱氏就开始准备上坟要用的各种东西。

    粽子、青团、鱼、肉、鸡蛋、酒……桑钱氏装了两篮子,又拿出两个很大的布袋,袋子里装着的是她和阿兰一起,用锡箔折的元宝。

    “他过世那会儿,来吊唁的人都让我多折点元宝烧给他,但我那会儿实在没钱,就只折了半袋子,当时他们看我的眼神都不对劲,觉得我亏待了他……”桑钱氏叹着气说桑元善的葬礼。

    这事儿她常念叨,觉得对不住桑元善。

    但桑景云觉得她已经做得很好,相比于死人,肯定是活人更重要。

    那些元宝和篮子,都被桑钱氏交给了桑学文,又道:“到时我们回家拿个镰刀,也好把坟头的杂草给清理了。”

    他们搬家时,大部分东西都搬到了租界,但农具啥的,留在了孤儿院旁边的房子里。

    桑景云什么都不懂,就只看着桑钱氏收拾东西,同时低声询问身边的谭峥泓:“我们今天去扫墓,你也跟着去?”

    谭峥泓道:“桑小姐,我好久没去孤儿院了,今天也没地方去扫墓……”

    桑景云笑了笑:“我瞧着,我奶奶是不会赶你的,你想跟就跟着吧。”

    “嗯!”谭峥泓笑着应了,打算等下一直跟着,顺道见一见桑景云的爷爷。

    他在桑家,听过很多桑元善的事情,知道桑景云小时候,是桑元善教导的。

    他对桑元善,非常崇拜。

    等一行人全部准备好,时间已经到了上午八点半。

    他们一起出发,前往电车站。

    今天的天气有些阴沉,好在并未下雨。

    同时,这会儿的天气,也已经暖和起来。

    上海这边,从4月开始,就不需要穿厚衣服了。

    也就是现在还没有旗袍,桑景云觉得,若是有旗袍,从5月一直到10月,都能穿短袖旗袍,遇到比较冷的日子,多加个披肩就行。

    桑家人挺多的,放现代绝对称得上大家庭,但在这个时代,有些人家去扫墓的时候,能出动二三十个人。

    今天的电车上有很多跟他们一样,从租界前往上海县城扫墓的人。

    从电车上下来,重新看到上海县城,桑景云有些恍惚。

    他们是2月中旬搬家的,现在都4月了,之前那一个半月,她一直没有回来过。

    桑景云认识的人不多,桑钱氏却是认识很多人的。

    见到他们,那些人纷纷打招呼:“你们回来上坟?”

    “你们搬去租界好久了,在那边过得怎么样?”

    “这是学文吧,半年没见,样子全变了!”

    “学文这是好了?真好!”

    ……

    桑钱氏一一回答。

    自家日子过得不好的时候,她耻于见人,现在总算可以笑脸迎人。

    她这模样,那些跟桑家人打招呼的人,都看在眼里。

    等桑家人离开,他们便议论起来。

    “桑学文胖了很多,看来已经把大烟给戒了。”

    “没想到他能把烟戒了,真了不得。”

    “我看最了不得的是桑元善,他去世前应该都安排好了,所以才没让家里人受苦。”

    “桑元善是了不得。要不是他太疼桑学文,桑学文被姜老二算计了,桑家现在肯定还过着好日子!”

    “桑学文的大女儿年纪不小了吧?成亲了没?”

    “应该没有,但那小姑娘身边跟了个小伙子,我瞅着好事将近。”

    ……

    他们聊桑家人,然后又说起姜老二。

    姜老二被判了死刑,要不了多久就会被枪毙,真是大快人心!

    因为人多,陆盈又走不了远路,桑景云花钱叫了一艘船。

    在上海县城时,一直笑容满面的桑钱氏,在上船后,就收了笑容。

    等船离开县城范围,来到上海南郊,她的脸上更是带上浓浓的哀伤。

    桑学文自出门后一直很沉默,这会儿更是一言不发,一双手紧紧抓住自己手上的篮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船上的气氛,突然就凝重起来。

    谭峥泓跟桑景云一起坐在船头。

    四月的江南风光很好,身边还坐着自己喜欢的人,谭峥泓心情很好。

    但桑家人都很沉默,他也就不好表现出什么来,只能时不时偷看桑景云。

    一想到桑景云现在是他的女朋友,他就非常开心。

    船先在孤儿院附近停下。

    桑钱氏道:“我上去拿东西,然后我们去祭拜元善,之后再去祭拜陆家人。”

    他们这次过来,除了要祭拜桑元善以外,还要祭拜陆盈的父母。

    陆盈的弟弟陆政安十年前外出读书后,就音讯全无。

    每年清明,都是陆盈带着桑学文和几个儿女,去陆家夫妇坟前祭拜。

    陆盈应了一声。

    与此同时,一艘来自日本的客轮停靠在上海码头。

    一个三十多岁,留着两撇小胡子的男人拎着行李箱,带着一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女子和两个孩子从船上下来。

    陆政安下船后,看着周围的景象感叹起来:“多年未回,上海已经大不相同。”

    第122章 陆政安

    大概十五年前, 陆政安的父亲突然生了病,拖了许久都治不好。

    陆家是书香门第,但家财不丰, 为了给陆父治病,家里的存款消耗一空。

    因家中拮据, 照顾陆父的工作都落在陆母头上,把陆母累得够呛。

    陆父在床上躺了两年, 最终还是没了命。

    照顾了陆父两年,本就已经疲惫不堪的陆母强撑着身体操办陆父的丧事, 操办完就跟着病倒, 没多久就去了。

    陆家当时已经没什么钱, 但在县城有一个宅子一个铺子,在乡下还有几十亩田地。

    当时陆家家族里的长辈都劝陆政安在上海找个工作, 然后娶妻生子安安生生地过日子, 但陆政安不同意。

    陆政安有同学去日本留学了,他也想去留学。

    因此, 他变卖了家里的宅子铺子田地, 拿着钱离开上海, 前往日本。

    去欧洲或者美国留学需要很多钱,因此在晚清时,很多人选择去日本留学。

    一开始,去的大多是公费留学生, 自费前往的很少, 但在1901年, 清政府大力提倡青年学生出国留学之后,有很多人自费去日本留学。

    1903年,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还只有一千多人, 到1905年时,已经暴涨到八千多人,甚至还有说法,说实际人数超过一万人。

    陆政安就是在这个时期前往日本留学的。

    当时,很多中国学生涌入日本,他们中还有一些人娶了日本妻子,陆政安就是其中之一。

    毕业后,他本想回上海,但恰逢妻子有孕,不能远行,他也就留在了日本。

    一直到最近,他接到自己在日本留学时的好友的信,邀请他回上海担任大学教授,他才带着妻儿回国。

    十多年没回来,陆政安发现上海已经大变样,不免感慨万千。

    因客轮到港的时间并不确定,因而没人来接,陆政安就叫了两辆黄包车,让车夫拉着他们,前往他朋友提前帮他找好的住处。

    陆政安在上海,是有个姐姐的,但他与姐姐姐夫关系不是很好,就不想去叨扰。

    当年,他父亲病重,他母亲实在无力照顾,就想让他姐姐回家帮忙照顾父亲一段时间,不想他姐断然拒绝。

    后来他父亲去世,母亲病重,他姐倒是回家照顾了一段时间,但只在白天照顾,一到晚上,他那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姐夫,就会将他姐接走,而他姐从不留恋。

    陆政安觉得自己的姐姐,有些不孝。

    他对桑学文的意见,就更大了。

    他不明白,他的父母为何要把姐姐嫁给桑学文这么一个纨绔,桑学文的行事作风,他是处处看不惯。

    他觉得他姐那般不孝,多半是桑学文撺掇的。

    黄包车车夫拉着陆政安,用带节奏的脚步在上海的街道上奔跑,飞快向前。

    陆政安好奇地看着周围的一切,注意到街边有人摆摊卖用线穿起的元宝之类,就开口询问车夫。

    车夫当即道;“要过清明了,因而很多人折了元宝拿来卖。”

    要过清明了?陆政安微微一愣,算了算时间,发现确实如此。

    他去日本后,十多年没回国,自然也没有去看过父母。

    等今日安顿好,明日他一定要去父母坟前看看。

    陆政安惦记着要去给父母上坟的时候,桑家人正站在桑元善的坟前。

    桑元善的坟和他原配的坟挨在一起,桑钱氏指了指桑元善另一边的位置,说自己将来会葬在这里,又说桑学文可以葬在他旁边。

    这时的人有提前给自己准备坟地、棺材、寿衣的习俗,说这些的时候,桑钱氏一点不觉得不对。

    桑景云听着,却忍不住叹气。

    往后时局变化很大,二十年后,上海甚至会沦陷,也不知道到时候,这坟地能不能保下。

    叹气之后,桑景云注意到桑元善原配的坟修得很好,墓碑看着也不便宜,桑元善的坟却比较潦草,想来是当时没钱的缘故。

    来的路上,桑钱氏有些不开心,但真到了桑元善坟前,却不难受了,只絮絮叨叨地跟桑元善说家里的情况。

    也就桑学文哭倒在坟前,他这人其实挺爱干净,这时却什么都顾不得,趴在泥地里泪流满面。

    被他感染,陆盈桑景英等人的眼眶也都红了,默默流泪。

    桑景云也有些动容,然而她一转头,竟瞧见谭峥泓的睫毛上挂了泪花,瞧着比她还伤心。

    她心里各种悲伤的情绪瞬间消失,哭不出来了。

    她虽然有原主的记忆,但因为没有跟桑元善相处过,对桑元善的感情,也就没有其他人那么深。

    他们在桑元善坟前待了许久,烧了许多纸钱和元宝。

    桑景英和桑景雄还被安排着清理了坟地的杂草,桑学文这个当儿子的,更是哭哭啼啼地掘了土,放在坟墓顶上。

    这些土坟,是需要在上坟时给它添一点土的。

    若是一直不添土,风吹雨淋之下,土坟会越来越低,到最后就找不到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对点燃的蜡烛,被燃尽了。

    桑钱氏见状,就撤了供品,分给家里人吃:“都中午了,你们肯定饿了,吃点粽子吧。吃完我们就去陆家那边看看。”

    桑景云接了粽子吃,冷粽子味道没那么好,但总比饿肚子强。

    说起来,她上辈子年幼时,挺喜欢清明上坟这个活动的,因为上完坟可以吃供品。

    谭峥泓也被分到了一个粽子,还有一个水煮蛋。

    其他人不哭之后,他便也不觉得伤心了。

    高高兴兴地吃了粽子和水煮蛋,他又跟着桑家人去祭拜陆盈的父母。

    桑钱氏没有赶他,真好!

    桑钱氏他们自然不会赶谭峥泓,谭峥泓这么上赶着,他们已经把谭峥泓当家里人看。

    没有催着桑景云和谭峥泓成亲,是因为桑景云不愿意。

    因为这个原因,原先看谭峥泓有些不顺眼的桑景英等人,都对谭峥泓没意见了。

    陆盈父母的坟也修得不怎么样,这里的杂草更多。

    桑学文之前在桑元善坟前号啕大哭,到了这里倒是不哭了,对陆盈道:“我去拔草,你把供品摆好。”

    陆盈也没哭,应了一声就开始忙活,至于桑钱氏和阿兰,她们都没有过来。

    这是陆家的长辈,没有她们来上坟的道理。

    陆盈很快就将供品摆好,又点燃蜡烛,拿了元宝出来烧,同时招呼桑景云等人去拜一拜。

    不用跪下,双手合十拜一拜就成。

    拜完,见杂草已经被桑学文清理干净,陆盈就道:“时间不早了,我们这就回去吧。”

    她把供品撤了,留下蜡烛继续烧,带着桑景云他们就走。

    整个祭拜流程是走全了的,但明显没有什么感情。

    桑景云回忆了一下,发现陆盈之前带他们来祭拜自己的父母,也是这样的,从未哭过。

    桑家人对这一点习以为常,倒是谭峥泓有些不理解,毕竟之前在桑元善坟前,陆盈哭得挺伤心的。

    桑景云知道陆盈会这样的原因。

    陆盈跟父母的感情并不好。

    陆父经营不善,陆家在陆盈长到十五六岁的时候,家里的日子已经过得捉襟见肘。

    然后陆父就把不满十六的陆盈嫁给了桑学文。

    桑家当时出了一大笔彩礼,结果陆家只拿其中一小部分给陆盈当嫁妆,剩下的都自己花用了。

    也就是说,陆盈的嫁妆,其实是桑家给的一小部分财物。

    这也就算了,后来陆父生病,陆母又陆陆续续,跟桑家借了不少钱。

    她甚至还想让陆盈去照顾陆父。

    不说当时正好是陆盈怀桑景英生桑景英的时候,就说陆盈的身体……

    陆盈身形娇小,比桑景云矮了好些,身高只有一米五五。

    她还是个小脚女人,多走点路都吃不消。

    桑家败落后,桑钱氏都不敢让她多干活,陆家竟然让刚生完不久的她去照顾陆父,也真是想得出来。

    关键陆家不是没人了,陆盈的弟弟长得人高马大的。

    陆家也不是没钱了,他们甚至还有钱供陆盈的弟弟读好学校。

    后来陆父去世,陆母生病,陆盈惦记母亲,到底还是去照顾了,结果陆母一句体贴话都没有,日日念叨的,都是让她帮衬弟弟的话。

    陆盈并不强壮,白日里照顾母亲已经很累,晚上就回家休息,想着自己弟弟也能看顾母亲,结果呢?

    她母亲晚上要如厕,舍不得叫醒弟弟,也不好意思喊她弟弟,就干脆尿在床上,让她白天过去洗床单。

    幸好桑学文看不过去,雇了个人帮忙,她才没有被累趴下。

    陆家其实是欠了桑家不少钱的,结果她弟弟卖房卖地拿了钱以后,就这么走了,压根没提还钱的事情。

    多亏了桑家厚道不计较。

    陆盈就算不怎么接触外人,也知道自己若是嫁到别人家,家里人折腾出这么多事情,自己的日子肯定是要不好过的。

    桑景云觉得,陆盈对桑学文不离不弃,愿意把自己的嫁妆拿给桑学文花,应该就是这个原因。

    此外,在陆盈心里,桑元善这个公爹,搞不好比亲爹更亲近。

    第123章 寻亲

    桑景云想得没错, 在陆盈心里,她亲爹比不上桑元善这个公爹。

    她未满十六就嫁给桑学文,现在大女儿都十七八岁了, 她在桑家生活的时间,远比她在陆家生活的时间长。

    更何况她在陆家时, 跟自己的父亲相处极少。

    她父亲每次瞧见她,都要训斥她几句, 对着她的时候向来没个笑脸,桑元善却不同。

    刚嫁到桑家时, 她忐忑不安, 非常害怕, 桑元善肯定看出来了,对她非常温和, 还反复叮嘱桑学文, 让桑学文好好照顾她。

    也是巧了,桑学文一直想要弟弟妹妹, 在桑元善的叮嘱下, 桑学文把她当妹妹照顾, 对她非常好,在外面瞧见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拿回来给她。

    她在家时,多吃几筷子好菜都会被母亲说, 到了桑家后, 桑学文却会将她喜欢的菜端到她面前, 劝她多吃点。

    她在桑家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不惦记娘家了。

    后来生了桑景云,见公婆丈夫对女儿这么好, 再想想自己的从前,对父母的感情就更淡了。

    当然,那到底是她的父母,在他们去世前后,她没少忙活,他们去世时,她也狠狠地哭过。

    但现在人都死了十几年了……陆盈平日里,都想不起他们。

    这会儿,她更是只想回家多看几页书。

    老师跟她说,若是她学得好,可以跳级。

    学校学费挺贵的,若是可以跳级,能给她女儿省下很多钱,陆盈是想跳级的。

    这么想着,陆盈看了桑景云一眼,忍不住笑了笑。

    她以前都不知道,原来女孩子还能这么过。

    看到跟在桑景云身边的谭峥泓,陆盈大着胆子问:“峥泓,你要不要再吃点东西?”

    谭峥泓道:“不用了,陆姨,之前去孤儿院那边的时候,我跟他们说了,让他们准备点吃的,待会儿我们过去的时候,可以吃点热乎的。”

    热乎的东西肯定比供品好吃。

    陆盈不再劝吃,把装了供品的篮子给桑学文,然后在桑钱氏的搀扶下,小心翼翼地上船。

    见自己大女儿轻轻松松上船,脚步轻盈,陆盈又笑了笑。

    桑景云小时候身体很不好,她还以为这孩子长大后,会跟自己一样瘦瘦小小。

    结果这半年,桑景云饭量大增,又时常往外跑,不仅个子高了,身体也壮实了。

    想到桑景云说,好好吃饭多运动多晒太阳能长个子,她就想起从前。

    她年少时,整日在屋里待着,吃多了还会被念叨,也难怪不长个子。

    桑景云今天包了船,船夫一直在等他们。

    他们上船后,就又将他们送到孤儿院那边。

    钱表姑带着一群孩子在门口等着,瞧见他们就笑道:“我就说你们该回来了!”

    而江来,他带着一群孩子,给桑景云他们唱了一首欢迎的歌。

    之前来拿工具的时候,谭峥泓给了钱表姑一个银元,让钱表姑准备点吃的。

    这会儿,钱表姑也就端上来好些菜,看分量,就知道她把那一个银元,实打实用进去了。

    既然过来了,谭峥泓就了解了一下孤儿院的情况,陆盈和桑景丽,则跟她们之前的同学聊起来。

    桑景云坐在谭峥泓身边,对孤儿院也算是有了点了解。

    这段时间,孤儿院的孩子又增加了几个,多是刚出生的女婴。

    孤儿院收留年纪大一点的孩子,其实成本不高,像江来这样的孩子,已经能靠着做手工赚到可以养活自己的钱。

    孤儿院现在给他提供的,也就是一个住处。

    但抚养女婴的成本很大。

    这时没有奶粉,也就是说,孤儿院必须给女婴请奶娘。

    幸好,孩子养上几个月,就能喝羊奶吃辅食了,到时情况会好很多。

    至于带孩子,这时农村都是大点的孩子带小点的孩子,他们孤儿院也是如此。

    因为孤儿院的孩子都是睡大通铺,房间里还会安排个人看着,也就不用担心出现大孩子虐待小孩子的情况。

    他们这个孤儿院的各种规章制度,不能保证是最好的,但绝对是不错的。

    桑景云看过孤儿院的情况后,就跟桑家人商量,把他们之前住的房子,借给孤儿院用。

    “奶奶,房子一直不住人容易坏,我们的房子可以借给孤儿院用,当做他们上课或者白天活动的地方,他们还能在院子里种点菜。”

    房子一直不住人,确实容易坏,拿来给孩子们当教室的话,屋子里有了人气,会好很多,

    孤儿院那边,还肯定会维护一下这房子。

    桑钱氏答应下来,桑景云也就跟谭峥泓说了这件事,又道:“以后可以让姚老师和保镖住我家的房子,也能住得舒服一点。”

    孤儿院一般是不会遇到危险的,真遇到了,两边紧挨着,保镖跑过去也来得及。

    主要是这孤儿院的孩子,大概率会越来越多,保镖和姚同丰住到她家的房子里,也能腾出房间来安置孩子。

    谭峥泓答应下来:“好!桑小姐,你真是个好人!”

    他办孤儿院,就是因为看了桑景云写的《大头菜的一生》。

    桑景云真的很善良!

    谭峥泓看着桑景云,眼睛亮晶晶的。

    桑景云见他这模样,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脑袋。

    谭峥泓不明所以,桑小姐为什么要摸他的脑袋?

    在孤儿院待到下午三点,桑家人才返程,之后,谭峥泓又在桑家吃了晚饭。

    他回家的时候,谭大盛轻哼:“你这臭小子,整日不着家,简直就是给人当上门女婿去了。”

    谭峥泓道:“爹,我是学你的啊!”

    他爹当初就一直住在他姥姥姥爷家,后来发达了,他们也还是跟姥姥姥爷住在一起。

    谭大盛无言以对。

    另一边,陆政安正跟邀请自己回上海的同学喝酒聊天,诉说以前在日本的种种。

    陆政安的同学是复旦大学的教授,他邀请陆政安回国,是想让陆政安到复旦大学教法律。

    这会儿,两人就在探讨各种法律相关的内容,感叹国内的法律不够完善,甚至于很多地方,法律完全无用。

    两人越说越难受,他们都去过国外,也就觉得自己的国家,处处比不上国外。

    这如何不让人伤心难过?

    一直到天暗下来,两人才依依惜别。

    陆政安回家时已经很晚,但他的妻子高桥千穗还在等着他。

    见他回来,高桥千穗立刻上前给他递鞋子,帮他拿衣服,又问他要不要吃点东西,总之关怀备至,体贴入微。

    陆政安对这个妻子很喜欢,他笑起来,用日语道:“我不饿,不用吃东西,我们早点睡,明日还要去扫墓。”

    高桥千穗应下,又问扫墓要准备些什么东西。

    陆政安以前从不插手这些事情,并不知道清明去扫墓都要准备什么。

    在出国前的很多年里,因为他忙着读书,过清明的时候,时常是不去扫墓的。

    毕竟一来一回,要花许多时间。

    回忆了一下,陆政安道:“准备一些吃的,再准备一些酒水,应当就可以了。”

    陆政安喝了酒,很快就睡下,等他早上起来,高桥千穗已经准备好早餐,又做了一些扫墓用的食物。

    他们家里的食物,是陆政安的朋友在得知他们到来以后,让下人准备的,并不丰富,高桥千穗做的吃食也就比较简单。

    陆政安吃过,带着她就前往上海县城。

    上海变了很多,但上海县城在这十几年里,变化并不大。

    街道都是老样子,还有很多陆政安记忆里的铺子开着。

    陆政安给高桥千穗讲述周围的一切,同时往桑家所在的地方走去。

    虽然他对姐姐姐夫不满,但他既然回来了,肯定要去拜访一下。

    想到这里,陆政安又跟妻子说了自己家里的情况,还道:“我出国前,找过我姐姐,跟她说我要出国留学。别人家的姐姐遇到这样的情况,肯定会关心弟弟一番,再给弟弟准备些东西,我姐姐却只跟我说,她没有钱,不会出钱供我读书。”

    陆政安还记得自己当时的羞愤。

    他是去跟陆盈告别的,陆盈呢?把他当成上门要钱的!

    陆盈嫁得好,夫家有钱,但他并不稀罕,绝不会扒着桑家要钱!

    在外求学期间,他吃了很多苦,期间也想过要给陆盈写信。

    但他不想对陆盈服软,也就忍了下来。

    陆盈都说不会给他钱了,他总不能还厚着脸皮去要。

    来到桑家门口,陆政安就发现了不对。

    这宅子被封了!

    桑家莫不是出事了?

    陆政安立刻找人询问桑家的情况。

    这附近居民,对桑家都很了解,听陆政安问起,就道:“桑家被桑学文败光了,就一年多以前吧,这宅子也被卖了。”

    陆政安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他一直都知道,桑学文不靠谱!

    当初桑家人把他当穷亲戚,看不起他,现在呢,桑家败落了!

    陆政安又问:“那桑家人现在住在何处?”他那个姐姐,莫非是租了个小房子居住?也不知道她现在过的是怎么样的苦日子。

    陆政安询问的人开口:“他们搬去租界住了。”

    陆政安愣住。

    第124章 借书

    桑家的经历, 对桑家这些左邻右舍来说,堪称离奇,很适合拿来说道。

    被陆政安叫住询问的是一位大娘, 她闲来没事,更是喜欢跟人东家长西家短地聊天。

    她在得知陆政安是陆盈那个十多年前一走就没影的弟弟之后, 就将桑家的事情和盘托出。

    以前,这些左邻右舍都是厌恶桑学文的, 觉得桑学文不学好。

    但最近风向有变。

    随着东兴写文章历述姜老二罪行,随着姜老二倒台, 姜老二做过的事情被一一公开。他曾经设局坑害包括桑学文在内的某些有钱人家的傻儿子的事情, 现在上海县城的人, 都已经知晓。

    桑学文确实不成器,但要是没有姜老二这样的人, 他也就是在县城招猫逗狗, 吃喝玩乐而已,从不干坏事。

    桑家的家教, 一直不错。

    这桑家, 是被姜老二给害惨的!

    这位大娘是看着桑学文长大的, 桑学文长得好还嘴甜,她一直挺喜欢。

    至于前几年桑学文不像样……桑学文也没祸害他们家不是?

    这个大娘站桑家这边说了说桑家的经历,期间她一个劲儿地说姜老二坏话,还提到了桑家的宅子。

    桑家这宅子, 在桑家出事后, 就被姜老二的弟弟占了。

    现在姜老二的弟弟受到牵连也进了大牢, 这宅子就充了公。

    对此,桑家的这位邻居大娘还很不忿:“这是桑家的房子,按理该还给桑家, 唉,我跟你姐的婆婆关系不错的,盼着她能住回来呢!”

    陆政安见这个大娘拉拉杂杂说了许多,一直没说到正题上,忍不住问:“大娘,你说我姐他们搬去了租界,他们现在住在何处?”

    这个大娘道:“那我就不知道了,桑家人没提,不过你去打听一下,应该能打听到,昨儿个桑家人还回来上坟了呢。”

    “桑家不是败落了吗?他们又是如何搬去租界的?”陆政安又问。

    这个大娘开口:“桑家虽然败落了,但桑元善是什么人啊!他是留了后手的!偷摸留下许多钱财呢!一开始他们一家子确实过了一段时间苦日子,那应该是他想让桑学文改好故意的。后来桑学文改好,他们家就拿出钱来过好日子了。”

    提到这个,这大娘又开始夸桑家的两个孙子,说他们都是聪明伶俐的,老大半工半读小小年纪就能挣钱,小的才十来岁,也愿意去糕点铺做工。

    其实桑景云也聪明,有一阵儿还在县城给人写信挣钱,但一个女孩子抛头露面给人写信并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这位大娘也就没多提。

    陆政安听得直皱眉。

    桑元善一走,桑家就剩下一群没见识的人了!

    在他看来,即便是借钱,也要让孩子读书,又哪能半工半读,以及小小年纪就出去做工?

    这是耽搁了孩子!

    陆政安正这么想着,他四岁的儿子拉了拉他的衣服,问他什么时候走。

    小孩子见自己父亲一直跟人聊天就是不走,有些不耐烦了。

    这孩子是在日本长大的,母亲又是日本人,说的自然是日语,陆政安也用日语回复:“我们很快就走了。”

    跟陆政安聊天的大娘听到陆政安说的话,忍不住问:“你这说的是什么话?宁波还是温州话?”

    这说的话,她怎么没听懂?又不像是那些北方人说的话。

    陆政安带了点自豪道:“是日语,我去了日本留学,妻子也是日本人。”

    在陆政安看来,能娶到日本妻子,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

    然而他这话一出口,那大娘就变了脸色:“日本人啊……我要回家去了,不跟你聊了。”

    说完,她快步离开,还用手拍打了几下衣服,嫌弃之情溢于言表。

    那日本人,可是会下蛊的,她跟日本人说话,要是染上血吸虫病咋办?

    文化人都知道,国内的血吸虫被命名为“日本血吸虫”,是因为这是日本人先发现的。

    但那些大爷大妈不知道,他们只信流言。

    而且就算没有血吸虫这事儿……看看《真假千金》吧!那些日本人还偷他们的养蚕技术,抢他们的丝绸生意!

    桑家的丝绸生意出问题,肯定是因为日本人作祟,那些日本人,就不是好东西!

    什么甲午战争,什么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什么日本占了山东……这些事情,上海那些不识字的老百姓是不大清楚的。

    但是云景先生写的小说,他们很喜欢,对那些日本人,也就很是不喜。

    陆政安被这个大娘嫌弃,怒从心起。

    他从日本留学回来,自认学识超过国内绝大多数人,觉得自己该被人追捧,该像现在某些知名的新式文人一样,有一堆拥趸。

    结果呢?一个普通老婆子,竟然还嫌弃他!

    但陆政安什么都做不了,他只能憋屈地雇了一艘船,去乡下找自己爹娘的坟墓。

    对,找。

    虽说当年下葬,陆政安全程参与,但十几年过去,他已经有些记不清地方。

    陆政安雇的船上的船夫没听过《真假千金》,只看过唱戏的那些人唱《无名诀》里的片段,因此对高桥千穗没意见。

    甚至他都不知道高桥千穗是日本人,只当这是一个外地人。

    一些外地人说的话,就是听不懂的。

    但他也有些看不上陆政安。

    这人说是要去给爹娘上坟,结果连爹娘的坟都找不着,真是个不孝子!

    而且他去上坟,竟然连纸钱都不准备,也不见拿个铁铲啥的……他不打算给自己爹娘的坟添点土?

    陆政安到底还是找到了自己父母的坟墓。

    杂草已经被清理过,坟前还有燃尽的蜡烛,看得出来,他姐来过。

    他姐倒也不算无可救药,并没有忘了父母。

    陆政安站在父母坟前,想到父母从前对自己的关心爱护,神情凄然。

    高桥千穗却是拿出自己准备的东西,准备祭拜公婆。

    高桥千穗昨日听了陆政安的话之后,就按照日本的习俗,准备了清酒和点心等。

    因为时间紧迫,她对上海又不熟悉,不敢出去购物,准备的点心就只是一些饭团。

    若非她从日本千里迢迢带回来一些清酒,怕是连酒都没有。

    她拿出抹布将墓碑和坟墓前的石板擦得干干净净,又把东西摆上,恭恭敬敬地跪下。

    陆政安瞧见这一幕有些感动。

    也是巧了,这时,有陆家的远亲来这边上坟。

    那人已经有些认不出陆政安,但他知道这坟是陆政安父母的,也就猜出了陆政安的身份:“陆政安?你回来了?你怎么就拿点饭来上坟?”

    他们这里清明上坟,有些阔绰的人家,会准备许多东西。

    这人家中贫穷,准备的东西很少,但也有自家从河里抓的小鲫鱼、鸡蛋、一小块咸猪肉、几块豆腐干、几个没有馅的糯米团子和两个柿饼。

    也算是有鱼有肉有“鸡”,还有点心水果加起来共六样东西,再加上酒水米饭,瞧着就很丰盛了。

    普通人家,基本都是这样的规格,花不了多少钱还好看。

    陆政安的穿着打扮比他好了不知道多少,怎么供品这么寒碜?

    陆政安这时也注意到了不对,被人用异样的目光看得面红耳赤。

    陆政安这边的事情,桑景云并不知道。

    桑家这会儿已经开始吃午饭。

    对这时的人来说,清明挺重要的,他们家除了包粽子做青团以外,还杀鸡煮肉。

    今日桌上,就有鸡肉和咸肉。

    这时的人为了方便保存,咸肉都挺咸,桑景云兴趣不大,但咸肉上连着的排骨她是喜欢的,就拿了一根啃。

    另一根在桑景丽手上。

    至于桑景英和桑景雄,他们对骨头没兴趣,抢着吃肥肉多的五花肉。

    吃鸡肉的时候,他们也抢着吃肉多的鸡胸。

    桑景云啃完排骨又开始啃鸡翅膀,对鸡胸肉那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吃过饭,桑景云就跟着谭峥泓出了门,打算去顾教授那里还书,顺便借一本新书。

    去的路上,桑景云问起谭峥泓入学的事情。

    谭峥泓打算今年下半年去复旦大学读书。

    谭峥泓道:“我入学的事情不成问题,只要不学那些要求国文成绩好的学科就行!桑小姐,我的英文水平,搞不好比学校里的教授还好。”

    他花两个多月翻译了《真假千金》,翻译完之后还请人校对,自己再看一遍……谭峥泓对自己现在的英文水平非常自信。

    要知道他之前,可是在南洋读了十多年英国人办的,全英文授课的学校的。

    桑景云道:“没问题就好,等你读了大学,我想跟着去里面看看。”

    桑景云对这时的大学很好奇,很想去看看。

    不过自己去读,那就算了。

    一来她要读,只能读女子学校,二来这时的大学学的东西很多,她如果去上学,就没空写小说了。

    “好,桑小姐,到时候我带你去参观。”大学校园没有不许外人进去的规定,到时他完全可以带桑小姐去参观。

    想到了什么,谭峥泓又道:“桑小姐,复旦大学的图书馆里有很多书,你若想找资料,可以跟我一起去借书。”

    桑景云笑着答应下来,又从谭峥泓那里得知,今年复旦大学不只要改名,还会多招一些学生,当然也多招了老师。

    挺好的,他们国家现在急需人才。

    桑景云和谭峥泓一起来到顾教授家中,就见顾教授又在跟人谈天说地。

    每逢节假日,顾教授都会邀人来家中,说各种事情,说着说着还会吵起来,这会儿他们就在为昨日报纸上刊登的东兴的文章吵架。

    吵着吵着,还有人提到云景,然后又吵了起来。

    桑景云面不改色,去书房找自己需要的资料,谭峥泓眼里却有藏不住的得意,他的表情变了又变,还竖起耳朵听得很认真。

    第125章 宴会

    等桑景云把最近新到的报纸看了看, 又选好要借的书出来,就见顾教授他们已经不吵架了,倒是同仇敌忾, 在骂同校几个从日本留学回来的教授。

    清末民初,去日本留学的中国人非常多, 而日本接纳这些留学生,是有原因的。

    日本方面, 希望培养亲日的中国留学生,并依靠他们控制中国。

    日本早就有成为东亚霸主的想法, 对中国更是觊觎已久。

    因此, 当时那些公费留学生, 不仅可以得到清政府的补贴,还能得到日本政府的补贴。

    当然, 日本给的补贴, 是从清政府给日本的“赔款”里出的,当时清政府给日本的赔款, 着实养肥了这个国家!

    而日本这样的做法, 颇有成效。

    那些去日本留学的中国学生里, 有热爱祖国,回国后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坚定抗日的人,但也有处处觉得日本好, 恨不得生为日本人的人。

    这些人还团结起来, 与那些从欧美留学回来的人对抗。

    总之这个时代, 各种派系很多。

    “日本狼子野心,那些人竟视而不见!”顾教授很生气,开始骂日本。

    桑景云通过顾教授的言语得知, 中国留学生去日本读的学校,相当于后世的公办技校,学的只是一技之长,并不能学到高精尖的技术,没办法回国振兴国家,但会接受一堆日本方面想让他们接受的思想。

    有些人不会被洗脑,但也有很多人,被日本人洗脑,甚至处处为日本说好话。

    顾教授觉得,现阶段他们国家应该远交近攻,亲近英美等国,抵抗日本。

    原本还应该抵抗沙俄,要知道1900年时,沙俄是占据东北三省,意图吞并中国、朝鲜、日本等地的。

    日本和清政府原本关系很差,就是因为有沙俄这个共同的敌人,双方才和好,清政府才往日本送留学生。

    后来日本担心沙俄占据东北,会影响他们的利益,就发动了日俄战争,之后俄国战败,退出东北,沙俄的对中国的威胁才减少许多。

    现如今他们那边局势复杂,中国最大的威胁,无疑是日本。

    桑景云听到顾教授的话,暗暗叹气。

    如今的中国,真的是一块香馍馍,有无数人觊觎。

    想要强大起来,其实靠别人一点用都没有,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桑景云和谭峥泓从顾教授这里离开时,已经下午三四点。

    路上,桑景云遇到了一个说日语的男人,这人身边还带着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和两个孩子。

    她听不懂那人的话,但知道那是日语,本能地多看了几眼。

    陆政安注意到有人在看自己,闭上嘴不说话。

    他刚从上海县城回来。

    去扫墓前,他觉得自己是衣锦还乡,想让人看看自己多么有出息。

    他从国外留学回来,当了大学教授,还娶了日本人做妻子,妥妥的成功人士。

    然而他去桑家没见到人,去扫墓还被陆家远亲看低。

    陆政安想要怪高桥千穗,但这实在没道理,毕竟两国习俗不同。

    真要说起来,还是怪他,他应该在上海县城买些吃食纸钱,然后再去扫墓。

    陆政安心情不好,见路上有人看自己,更是不自在。

    上海这边的人,对日本人很排斥。

    这让陆政安很不高兴,他觉得不该这样。

    两国确实有矛盾,但日本比他们国家要强大许多,仇视日本对他们并无好处,他们应该向日本学习!

    陆政安沉默地回到自己好友帮自己租的房子里。

    租界房价很贵,纵然他好友家中富裕,给他租的房子也不大,反而有些狭小,远不如他家以前在上海县城的住处。

    但这房子位于租界,跟县城的房子是不一样的。

    他姐姐一家,即便有桑元善留的后手,到了租界后,怕也只能租一间很小的房子,一家子挤着住。

    也不知道他们在乡下住得好好的,为何要搬到租界。

    陆政安今日并未打听到自己姐姐的住处,他有心去找找,但想到自己接下来几日要走访朋友,要安顿家里,便放弃了。

    等他空下来再说。

    清明和清明前一天,学校放假。

    但过了清明,学生们便又要正常上学。

    清明之后那天,是农历二月十五。

    这日,家里要上学的人都去上学以后,桑钱氏和阿兰也挎着篮子出门,准备去烧香。

    上海这边一些老太太,会在初一十五,还有某些特殊的日子去庙里烧香拜佛。

    桑钱氏平日里是不去的,但清明前一天给桑元善上过坟之后,她梦到了桑元善。

    桑钱氏觉得这是桑元善给她托梦,就起了烧香的念头。

    桑景云觉得她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但没拦着她出门,去烧香可以让她心里舒服一点,那去一下也无妨。

    反正桑钱氏和阿兰都是“小气”的人,舍不得在庙里多花钱。

    今天谭峥泓有事,并未过来,桑家就只有桑景云和桑学文在。

    “爹,这是我昨日写好的稿件,你帮我誊抄一下。”桑景云将自己昨日写的稿件给了桑学文。

    “好。”桑学文应下,朝着桑景云笑了笑。

    桑景云这段时间总是在房间里待着,跟桑学文接触不多,这会儿仔细去看,才发现桑学文的气色比之搬来租界前,又好了很多。

    “爹,你的字越来越好了,谭峥泓前几日,还对着你的字练。”桑景云找了个由头跟桑学文聊天。

    桑学文道:“写了那么多,我的字肯定会变好。”

    他以前虽然被私塾先生逼着练过字,但从未写过那么多字。

    从一开始的《双面魔君》到后来的《真假千金》,再到现在的《一个士兵》,桑学文在这半年里,写了大几十万的字。

    他从未想过,自己这辈子会写这么多字。

    不过他并不讨厌。

    空闲的时候,他容易胡思乱想,但帮女儿誊抄稿件时,他想着一定要写好,不能让人觉得云景的字丑,也就全神贯注去写,也因此,脑海里没有了乱七八糟的念头。

    练字挺好的。

    桑景云笑了笑,又夸奖了一番桑学文,最后道:“爹,若是没有你,我们定然不会像现在这样轻松。”

    桑学文不仅在家做家务,还帮她誊抄稿件,将后勤做得极好,值得称赞。

    桑学文听了,很是高兴。

    其实他以前,日子一直过得有些“虚”。

    他读书不成,做生意也做不好,瞧着很潇洒,心里头却是不安的,觉得自己没什么用。

    现在日日在家干活抄书,竟觉得挺不错。

    桑景云口头鼓励了一下自己的“员工”以后,就回房间继续写小说了。

    而这个时候,谭峥泓拿着自己这段时间翻译的《一个士兵》,找到诺伯特。

    他将手上的稿件给了诺伯特,请诺伯特指教,又跟诺伯特说起合作盖楼出租的事情。

    前段时间,他手底下的砖瓦厂已经开始生产砖瓦,他的建筑队更是早就组建起来。

    谭峥泓已经接过一些活儿,让自己手底下建筑队的人去做。

    这样的活能挣钱,但挣得不多。

    正好那时他认识了包括诺伯特在内的一些年轻洋人,这些洋人还想找赚钱的路子,谭峥泓就跟他们商量,在租界买地盖房出租,以此挣钱。

    这事儿他一个人干不了,一来租界地价贵,二来谭家的名头,在租界不好用。

    但拉上这些洋人,事情就好办多了!

    诺伯特先跟谭峥泓聊了盖房子的事情,聊完就开始看手上的翻译稿。

    他听翻译讲过这部小说的内容,但只知道情节,没看过小说。

    他很快就看进去。

    相比于《真假千金》,这部背景放在西方战场的小说,更合他心意。

    再加上这部小说里,有些情节成了真……

    诺伯特道:“这书不错,它在英国出版后,肯定有很多人买!”

    谭峥泓闻言笑了笑,又跟诺伯特说起《真假千金》英文版的事情。

    聊完,诺伯特邀请谭峥泓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宴会上的都是年轻人,还有很多漂亮的小姐,你说不定能有一场艳遇。”

    谭峥泓道:“我一定会参加,不过艳遇就算了,我已经有恋人。”

    诺伯特有些惊讶,随即邀请谭峥泓携伴参加:“我只邀请了年轻人,很多人都会带伴侣,当然也有单身的,你可以带你的恋人来玩。”

    谭峥泓道:“我会询问她,若是她愿意,就带她一起过来。”

    “对,你先征得她的同意。”诺伯特开口。

    谭峥泓又跟诺伯特聊起别的。

    他对诺伯特有一定了解,诺伯特的生日宴会肯定不会乱七八糟,就不知道桑景云愿不愿意参加。

    第126章 做衣服

    谭峥泓第二天去找桑景云的时候, 说了诺伯特要举办生日宴会的事情,询问桑景云要不要参加。

    桑景云这段时间,通过谭峥泓的描述, 对诺伯特已经有了一定了解。

    他是英国商人的小儿子,从小接受精英教育长大, 为人还算正派,也没有抽大烟之类的不良嗜好。

    他的生日宴会, 肯定不会群魔乱舞。

    桑景云想了想就道:“我跟你一起去参加。”

    桑景云很早以前,就考虑过自己的将来。

    她当然可以一直隐藏在幕后, 除了写小说以外, 什么都不管。

    但她一直这样, 将来遇到麻烦,会没有个求助的地方。

    现在她做很多事情, 都靠谭峥泓帮忙, 这其实就不太好。

    哪天谭峥泓跟她闹掰,或者谭家出事了怎么办?

    她是需要有个社交圈, 需要认识一些人。

    她还希望自己身为女子, 却坚持写小说的事情, 可以激励这时的女子。

    因此,她一直都有公开自己“云景”这个笔名的打算,一开始就没怎么隐藏这一点。

    最近这一个月努力保密,是她怕姜老二和姜老二一系的人, 狗急跳墙威胁到自己的安全。

    桑景云不急着站到台前, 但跟着谭峥泓参加一个生日宴会, 见识一下这个时代的社交,是没有问题的。

    最重要的是,《一个士兵》这本书的后期, 需要写到宴会场景。

    她上辈子看过一些西方的电影电视剧,里面有拍到舞会场景,但这不够。

    她最好可以亲身经历一番。

    诺伯特生日是公历4月12日,也就是下个星期四。

    时间有点紧,而这段时间里,桑景云需要做一些准备。

    主要就是做衣服,现在的她,没有适合参加宴会的衣服。

    此时上海普通女子的穿着打扮,跟清朝区别不大,基本上都是袄裙。

    桑景云的衣服就都是袄裙,不过她现在穿的新做的袄裙样式比较新,是比照着陆盈她们的校服做的。

    这样的衣服,自然不适合穿着去参加洋人的生日宴会。

    租界有很多裁缝会做洋人的衣服,桑景云打算找人给自己做一条西式连衣裙,再买一双小皮鞋,买一个帽子,买一些配饰。

    这些东西,以后也用得上。

    既然做了决定,这日下午,桑景云就和谭峥泓一起,去找裁缝做衣服。

    此时的衣服都是手工做,穷人自己做或者花点小钱找相熟的人做,有钱人则找专门的裁缝做,或者干脆在家里养几个绣娘。

    谭峥泓带着桑景云去了他平日里做衣服的地方,那家裁缝铺开在租界,店面很小,但位置不错。

    店主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店里还有一男一女两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帮着做事。

    谭峥泓一进去就道:“我身边的小姐想做一条西式连衣裙,五天内要做好,可以吗?”

    那裁缝眼神不是很好,他眯起眼睛看了看谭峥泓,笑道:“是谭少啊!你是老客户了,你要的衣服,我一定先给你做。”

    他说完又看了看桑景云,然后喊店铺里那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妇人给桑景云量尺寸。

    这妇人穿着不起眼的布衣,衣服的裁剪却非常好,一看就知道做衣服的人手艺不俗。

    她从桑景云肩部量起,量完肩宽,又依次量胸围、腰围、臀围,以及手臂和腿的长度。

    她一边量一边报数据,那裁缝就一一记下。

    量尺寸的间隙里,那妇人还道:“小姐你腿真长,身段真好!我在这里给人量了好几年的尺寸,难得见身材这么好的,你长得也好,穿什么都好看。”

    这裁缝铺的服务态度是真的好,情绪价值也给得满满当当。

    桑景云心情挺好,她原本只想做一条裙子,但被夸得开心,再加上挂在旁边做样品的裙子实在好看,就打算做两条半袖连衣裙。

    现在才4月,但天气已经转暖,连衣裙外面套一件外套或者批个披肩就能出门。

    毕竟这时候的裙子都有内衬,看着并不轻薄。

    量好尺寸,就是选布料,选样式了。

    普通的裁缝,会做的衣服就那么几种,但这个裁缝铺的裁缝不一样,他给桑景云选了好几种款式,又问桑景云预期价格,说是可以帮着挑布料。

    谭峥泓道:“师傅,不拘价格,只要衣服好看就行!记在我账上。”

    他都没给桑景云花过什么钱,买房子的花费,桑景云也还了他,做衣服的钱,他觉得应该他来出。

    桑景云看了谭峥泓一眼,问道:“别人都做什么价格?”

    这裁缝就说,他做一条裙子,手工费是十元,若裙子上要加一些复杂装饰,手工费要再加一些。

    若选便宜的布料,二十元以内就能做出裙子,但若想有质感,想好看一些,要用从外国进口的布料,裙子的裁剪也要与众不同一些,一条裙子大概要五十元。

    至于价格再往上,那也是有的,但没必要。

    这价格是真的贵,普通人家,可能一年花销也就五十元。

    但这是纯手工,量身定制的衣服,裁缝的手艺还非常好。

    搁现代这叫私人定制,想买都买不到。

    桑景云道:“我花一百银元,劳烦老先生给我做两条裙子,一条急着要,另一条晚点做好也可以。”

    裁缝笑了笑,当下就开始算做裙子需要的布料。

    内衬用什么布,外裙用什么布,怎么收边,哪里要加缎带加蕾丝,他都一一说明,算好价钱。

    桑景云两条连衣裙一共花费九十八个银元,他还可以用剩下的碎布给桑景云做几朵用来装饰衣服和帽子的花,收两个银元,正好一百个银元。

    这是把自己的钱算得明明白白的!

    桑景云笑着答应,给了一张五十元的庄票当作定金。

    她如今的稿费,已经涨到千字四元,她一星期能写三万字,收入一百二十元。

    花一百元给自己做两套衣服,不算过分。

    就是谭峥泓因为没机会付账有些难受,可怜巴巴地看着桑景云:“桑小姐……”

    “走吧。”桑景云开口。

    谭峥泓应了一声,跟着桑景云离开。

    两人出门时,桑景云遇到了之前见过的那个说日语的男人,这人瞧着不像日本人,但他的妻子应该是日本人,所以桑景云对他的印象很深。

    她没多在意,和谭峥泓一起离开。

    陆政安是带妻子来做衣服的,他妻子的衣服都是日式的,既然到了上海,就该做几套这边的衣服。

    这是个看着不起眼的裁缝铺,刚才出去的那对年轻男女,那女子看穿着也不是富贵出身,陆政安觉得在这里做衣服,应该不贵。

    但他进去没多久,就满脸尴尬地带着妻子出来了。

    这里做一套衣服,竟然连手工费,都要十个银元!

    他还是找时间带妻子去上海县城那边做衣服。

    陆政安自觉留洋归来,身份不一般,但他手上其实没有多少钱。

    他是自费去日本读书的,拿不到补贴,只能靠当初卖房卖地得来的那点钱生活。

    但那钱并不多,也因此,他在日本读书时,日子过得捉襟见肘,甚至需要同学接济。

    也是因为这样,他对自己姐姐愈发不满。

    毕业后,他在日本找了工作,但收入并不是很高。

    他没有背景,那些很好的工作,是轮不到他的。

    再加上他要养妻子儿女……这些年,他的收入刚够花销。

    他这次回国,一家四口的船票都是邀请他来上海的同学出的,他自己出不起。

    现如今,他手上没什么钱,接下来的花销却很大。

    他妻子是日本人,没办法自己去买菜,他需要请个佣人,往后家里的房租也要他自己出,他的孩子还要读书……

    至于他当大学教授的收入……按照教育部颁布的《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薪俸暂行规程》,大学专任□□每月收入是一百八十元到两百八十元。

    他刚来,下个月入职,先教预科生,每月拿一百五十元,等八月开始教大学生,则每月拿一百八十元。

    钱不算少,但他不可能拿着这个收入,花几十银元给自己的妻子做衣服。

    之前那两个年轻人,就那么有钱?

    陆政安感叹钱不够花的时候,桑景云已经去了首饰店。

    这会儿,桑景云也觉得上海物价贵。

    不过这时的上海,确实有很多好东西,那些首饰的样式就很多,并不比现代的首饰丑。

    还有很多化妆品可以挑选。

    桑景云在还清欠谭峥泓的五千元以后,手上好不容易攒了点钱,但这会儿,她觉得自己的存款,要留不住。

    甚至做衣服的尾款,都可能要等下周一拿了稿费才出得起。

    没办法,这会儿她浑身上下加起来,也就两百元。

    第127章 历史

    化妆品桑景云买的很少, 而且买的都是国货老字号,比如1915年获得了巴拿马万博会大奖的谢馥春。

    还是那句话,她不信任这时候的外国品牌, 担心里面有奇奇怪怪的成分。

    这时,很多刚被发现的化学物质, 会被滥用。

    医药行业如此,化妆品行业也是如此, 含镭润肤霜,含铅口红之类, 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

    国货也不见得安全, 但情况肯定没有那么严重。

    桑景云买胭脂、鸭蛋粉等, 花了大概十个银元,然后又去看首饰。

    她这身体的原主, 以前有许多首饰。

    原主刚出生, 桑元善就让人给她打了金镯子,之后什么金锁片银锁片银铃铛……反正别的孩子有的, 她都有。

    等她长大一点, 桑元善还给她置办了很多首饰。

    可惜那些都没有了。

    桑景云出席宴会要用的首饰, 都要重新置办,她本打算买几样便宜的,但进了首饰铺子,才发现便宜的首饰都不好看。

    在现代时, 网上一搜, 几十元乃至几元一件的配饰比比皆是, 但在这个时代,好看的首饰都很贵。

    即便桑景云不重视这些,在挑了几件好看的首饰以后, 也超了预算。

    “桑小姐,我来付钱吧!”谭峥泓自告奋勇。

    “不用。”桑景云道。

    谭峥泓的经济状况,桑景云一清二楚,毕竟谭峥泓什么都跟她说。

    谭峥泓手上确实有钱,但都是谭大盛给的。

    至于他手底下建筑队和砖瓦厂挣的钱,都投入到后续的工程里去了!

    而且别忘了,谭峥泓还管着孤儿院,每个月都要给孤儿院送一笔钱过去。

    她就不搜刮谭峥泓的钱了。

    不过桑景云也没对谭峥泓客气:“我记得你冬天的时候,用过一个皮毛的围巾,你把那个给我吧。”

    那是一个很大的围巾,完全可以当披肩用,当时谭峥泓就想送给她,只是她没有要,后来谭峥泓也没用过。

    谭峥泓听完道:“好的!桑小姐,那本来就是我想送你的!”那其实就是个披肩,他瞅着很漂亮,买了想送给桑景云的。

    说完,他又想到了什么:“桑小姐,我那边还有几个胸针,你要么?”那胸针是他父亲以前买了给他配西服的,不过他不怎么穿西服,穿了也懒得搭胸针,就没有用过。

    那几个胸针上面的宝石挺大个的,应该不便宜。

    “拿来给我看看。”桑景云道。

    谭峥泓拿给桑景云的皮毛围巾非常漂亮,一看就价值不菲,当披肩用也刚刚好。

    而他拿来的胸针,桑景云发现其中一个穿上链子之后可以当毛衣链用,搭连衣裙用,就也收下了。

    一番折腾,她也算是给自己集齐了装备。

    参加宴会的前一天,桑景云拿着刚到手的稿费,去裁缝那里拿了自己的连衣裙。

    桑景云对自己这辈子的长相,一直很满意。

    但穿上裁缝量身定制的连衣裙,她才知道自己能这么好看。

    “小姐,我认识个梳头娘子,你明儿个不是要参加宴会?到时可以找她梳个头。”裁缝笑着开口。

    桑景云应下,问了地址。

    第二日,桑景云一大早起来,先写了两千字,然后自己简单化了个妆,就换上新做的连衣裙,去找那位会梳很多发饰的妇人,让对方给自己梳了个和衣裙相配的头发。

    这妇人也是个有本事的,她给桑景云梳了一个适合这套裙子的发型,还在征求过桑景云的意见后,用加热过的铜管帮桑景云烫了一下发尾,又把裁缝用衣服边角料做的饰品装饰到桑景云发间。

    桑景云对自己的这身装扮非常满意,笑着问谭峥泓:“我今天好看吗?”

    谭峥泓道:“你一直很好看!”

    他觉得桑景云还是老样子,就是嘴唇红了点,别的没看出区别。

    桑景云看谭峥泓的表情,就猜出了谭峥泓的想法,哭笑不得。

    诺伯特的生日宴会办在家里,邀请的人并不多。

    桑景云和谭峥泓坐谭大盛的车过去,路上,谭峥泓跟桑景云说了一些跟宴会相关的事情。

    “西方的那些商人,一直想往上爬,成为贵族,但这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他们就想尽办法,用钱来彰显自己的身份。他们喜欢把各种昂贵的东西摆在会客厅里,将会客厅装饰得金碧辉煌,如果我们夸奖那些东西,他们会很高兴……”

    桑景云听了,笑着开口:“这可以写到小说里。”

    “确实。”谭峥泓笑起来,说了几样诺伯特的珍藏。

    谭峥泓跟桑景云聊起诺伯特的时候,诺伯特也在跟自己的朋友说起谭峥泓。

    诺伯特的这个朋友见过谭峥泓,笑着开口:“谭很不错,他自幼接受西式教育,在我们面前的表现不会差,但谭的女伴懂英语吗?等下会不会出丑?”

    他们住在中国,自然接触过一些中国女性。

    有些还好,但也有一些过于胆小。

    这时,一个刚来上海,满头金发的年轻男子突然问:“听说中国的女人会裹脚,她裹脚吗?”

    诺伯特道:“现在的中国女人,已经不裹脚了,她们也在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你可以去看看《真假千金》。”

    这个金发男子叫杰弗里,他对中国很是看不上:“我对中国的书没兴趣,倒是对他们的辫子很感兴趣,那些留辫子的男人,真的太有意思了!还有,诺伯特,我觉得你真的堕落了,竟然跟中国人混在一起……”

    诺伯特在谭峥泓面前,其实也会摆架子,也不怎么在意谭峥泓的感受。

    但他听到这话,还是有些不满:“杰弗里,你的教养呢?”

    杰弗里道:“哦,诺伯特,我的教养告诉我,我应该离下等人远一点。”

    这个杰弗里有贵族血统,一向眼高于顶,不把诺伯特当回事,诺伯特不喜欢这个人,但也拿他没有办法。

    而这时,有仆人过来,告诉诺伯特谭峥泓来了。

    杰弗里饶有兴致地开口:“我可以看到畸形的脚了!”

    诺伯特住的洋房,比桑景云买的房子要大一些,而整个底楼,都被布置成了会客场所。

    正如谭峥泓所说,这里摆放了很多贵重的东西。

    普通人家只能在家中装一两盏电灯的时代,这里光台灯就有十来个,有些台灯还是用瓷器花瓶改的。

    有人在演奏乐器,桌上摆满了精致的餐具和银器,地上铺着昂贵的地毯,而一些白人男女,穿着华丽的西式礼服正聚在一起聊天。

    这是桑景云第一次参加西方人的宴会,但她并不胆怯。

    虽然这个时代,西方各国对中国来说很强大,但在她穿越前,他们国家的人已经不需要向别人低头。

    谭峥泓进去之后,就向诺伯特他们介绍桑景云。

    桑景云等他介绍完,也笑着做了自我介绍:“你们好,我叫桑景云。”

    因为杰弗里的缘故,桑景云进来时,所有人的目光,都不自觉落在她的脚上。

    桑景云的脚,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她的气质也很好,瞧着落落大方。

    诺伯特见状松了一口气,桑景云跟他见过的中国名媛是一样的,他就说谭峥泓不可能喜欢普通的中国女性。

    杰弗里却有些不高兴,桑景云跟谭峥泓与他之前说的不一样,这让他觉得自己丢了面子。

    “小姐,你很美丽!”诺伯特夸奖桑景云。

    “谢谢夸奖,你也很英俊。”桑景云开口。

    这时绝大多数中国人,听到这样的赞美都会谦虚一番,但桑景云了解西方文化,自然不会这么做。

    每个人的审美都不一样,至少对诺伯特来说,瞧着有些瘦小的桑景云,并不符合他的喜好。

    但他很喜欢桑景云大方的样子,也就跟桑景云聊起来。

    桑景云本就有英文底子,又跟着谭峥泓学了几个月英语,跟人简单交流已经不成问题。

    若是遇上听不懂的,她就问谭峥泓,然后能回答的回答,不能回答的,就让谭峥泓帮她回答。

    其实需要谭峥泓帮忙的不多,她跟诺伯特的交流很愉快。

    诺伯特的生日宴会并不跳舞,而这对桑景云有利,毕竟她不会跳舞。

    只是说着说着,诺伯特身边的一个洋人突然一脸鄙夷地对着桑景云说了一长串话。

    他语速太快,桑景云只听懂了一些单词,没听懂全部。

    谭峥泓却很生气,这个叫杰弗里的家伙,说了一些非常失礼的话,贬低他们的祖国,也贬低他们!

    “他说了什么?”桑景云问谭峥泓。

    谭峥泓道:“他说我们是一个愚昧的民族,不懂什么是自由和文明,还说我们不配待在这里。”他这是简单翻译的,实际语言更过分。

    桑景云看向杰弗里:“你没学过历史吗?”

    杰弗里皱眉:“你什么意思?”

    “你若是学过历史,就该知道印刷术、指南针、火药等,都来自我的国家,在以前多少年里,我的国家一直都是你们向往的存在,这里的文明,曾经惊艳整个世界。”桑景云很平静。

    《马可波罗游记》曾经将中国描述为黄金遍地的国度,因此在很多年里,西方国家都对中国充满向往,哥伦布、麦哲伦等航海家,就深受这本书的影响,想出海淘金。

    在以前西方人的想象里,中国是个天堂般的世界。

    当然,后来他们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就开始贬低中国。

    杰弗里道:“那又如何,你们现在什么都没有!”

    桑景云突然问:“你知道我的祖先是谁吗?”

    杰弗里问:“谁?”

    桑景云道:“我的祖先叫桑弘羊,出生于公元前150年前后,当时他生活的国家叫汉朝……”

    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

    还有,你跟我讲现在,但我要跟你讲历史。

    桑弘羊十三岁入宫,成为汉武帝的助手,帮助汉武帝开疆扩土。

    汉朝曾经无比强大,但当时的西方……

    要知道,东汉时期匈奴西迁,曾导致日耳曼人被迫南迁,造成欧洲民族大迁移。

    桑景云的历史算不得多么好,但她可以编。

    即便有些地方她说错了,汉朝的强大,也是毋庸置疑的。

    “我的家族已经传承了两千年,见证了无数王朝的兴衰。现在,我的国家在科技方面确实比不上你们,但一时的弱小,并不能代表什么,”桑景云组织语言,慢慢地用英语说着,“美国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但现在,它是一个强大的国家。”

    包括谭峥泓在内,所有人看她的表情都不一样了。

    传承两千多年的家族,这么厉害的?

    第128章 户型图

    这个时代很多人, 对国家的未来是没有信心的。

    但桑景云不一样,她对未来,有足够的信心。

    而有的时候, 一个人有信心,就能让人信服。

    至少, 诺伯特等人见桑景云这么自信,就觉得桑景云说的是对的。

    仔细想想, 他们平日里遇到的中国人,其实都很优秀。

    现在这个国家有些弱小, 但不见得一直弱小。

    诺伯特等人看着英语不是很好, 但侃侃而谈满脸自信的桑景云, 不自觉认真倾听,还莫名觉得, 这个年纪不大的东方女孩很有魅力。

    至于杰弗里, 他一直觉得自己血统高贵,并为此沾沾自喜, 然而在桑景云面前, 他似乎什么都不是。

    桑景云见面前的人都不说话了, 就笑了笑:“我们不聊这些了,聊些轻松的话题吧。”

    “对,我们聊点别的。”诺伯特开口,说起俄国那边的事情。

    桑景云闻言, 说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托顾教授的福, 她对西方现在的情况很了解, 再加上她了解历史……

    桑景云说得有理有据。

    不仅如此,之后诺伯特他们聊起别的话题,桑景云也都能说几句。

    她毕竟是从信息大爆炸的年代穿过来的, 这些人不主动提,她不见得会记起那些事情,但人家提了之后,她却能从记忆里翻出一些相关知识。

    比如其中一人提到今天宴会的菜肴用到了日本进口的一种调味品,桑景云立刻就意识到那是味精,还表示,那在中国一定会很受欢迎,因为中国很多地方的人,都追求食物的鲜味。

    很多事情,桑景云知道的只是一些皮毛,但眼前的这些人,知道的也都是皮毛。

    总之,她跟这些人相谈甚欢。

    宴会会持续到很晚,但桑景云并不打算待到那么晚,在晚饭后,她就说自己家有规定,不能太晚回去,然后提出告辞。

    诺伯特他们并无不满,反而觉得这是有底蕴的家族的正常行为。

    离开诺伯特居住的洋房,桑景云松了一口气。

    参加宴会时,她虽然不怯场,但毕竟全程用英文交流,身体一直紧绷着,现在总算放松下来。

    这时,谭峥泓开口:“桑小姐,没想到你家祖上,竟然这么有名!”

    谭峥泓没听说过桑弘羊,但他听说过汉武帝。

    跟汉武帝沾边的人,肯定不简单,反正他觉得桑景云很厉害。

    他就不一样了,他们家从他爹往上数,全是泥腿子,族谱什么的,那是一概没有的。

    桑景云失笑:“我胡说的。”

    “什么?”谭峥泓不解。

    桑景云道:“这两千年来,在这片土地上,有无数国家建立又消失,这里的人民经历过不知道多少战乱,哪有家族能一直传承?我是气不过那人看不起我们,随口说的。”

    要是她姓刘,她敢说自己是汉朝皇室后裔。

    说起来,之前那些洋人相信她胡诌的话,也跟谭峥泓有关,整个宴会过程中,谭峥泓都非常注意她的需求,给她端茶递水,似乎以她为主。

    那些洋人或许看不起谭峥泓,但他们是了解谭家的财富的。

    谭大盛拥有的财富非常庞大,只是谭大盛是个暴发户,论底蕴,连他们这些资本家都比不上。

    谭峥泓道:“桑小姐,你反应真快!”

    桑景云道:“总不能在宴会上被人当面指责了,还一点反应都没有,真要那样,以后你在诺伯特面前,就要低人一等了。”

    跟诺伯特他们闹翻不合适,忍了这委屈更不合适。

    现在这样就很好。

    谭峥泓听了这话,觉得桑景云这么做都是为了自己,顿时有些感动。

    桑景云见状笑了笑,问起谭峥泓和诺伯特他们合作盖房子的事情。

    谭峥泓立刻说起来,一直到车子在桑家门口停下,才依依不舍地闭嘴。

    买地盖房子并不是容易的事情,最近他们正在买地,房子还没有开始盖。

    桑景云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对谭峥泓道:“我觉得房间最好盖小一点……今儿个晚上,我画个设计图给你。”

    “好。”谭峥泓一口答应,答应完,又有点疑惑。

    桑小姐没学过建筑学,她会画设计图?

    桑家客厅的灯亮着,桑家人也都没睡。

    听到桑景云的声音,他们一起迎出来。

    桑景云今天要去参加洋人的宴会,她自己没觉得怎么样,桑家人却都挺担心的。

    见桑景云开开心心地回来,众人松了一口气,桑钱氏问:“阿云,要吃东西吗?给你留了饭菜的。”

    桑景云道:“不用,奶奶,我在宴会上吃得很饱。”

    “姐,你今天真漂亮,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姐,洋人的宴会是怎么样的?”桑景雄问。

    桑景雄很好奇,桑家其他人也一样。

    桑景云就说起自己的见闻,从人家将纯手工织的羊毛地毯铺在地上,到人家吃个鸡蛋也有一整套工具,全给说了。

    诺伯特的家里,是真的很奢华,比她在电视里看到的奢华的民国大宅还要来得富丽堂皇。

    桑景雄面露向往,对桑景云这个姐姐愈发崇拜。

    桑家其他人也听得惊叹不已。

    就在这时,桑景云道:“洋人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这几百年里,他们从全世界掠夺了大量的财富,在中世纪,也就是公元5世纪一直到公元15世纪中期,他们的生活都很落后。”

    中世纪的欧洲是怎么样的,后世在网上很容易查到,什么城市里、城堡里都是排泄物之类,什么教会公然出售赎罪券之类,桑景云挑拣地说了说。

    桑家人听得一脸菜色。

    桑景云又道:“当然,现在他们很强大,我们不能否认这一点!他们率先经历了蒸汽革命,还正在进行电力革命,而我们的国家,已经落后很多……”

    虽然之前在诺伯特面前自吹自擂,但桑景云得承认,现如今,他们国家很多地方都有所欠缺。

    想到这里,桑景云又想到了诺伯特等人。

    她不喜欢洋人,但她知道,现如今他们国家什么都缺,而多认识一些洋人并无坏处。

    通过诺伯特他们的关系,她或许可以在局势还并不紧张的现在,从国外购买到一些机器,还有国内用得上的原材料。

    桑景云上辈子参观过军事博物馆,在那里,她看到了革命先辈在抵抗侵略者时,使用的武器。

    那些武器,真的很简陋,完全就是手搓的。

    一些游击队,甚至用菜刀来对敌。

    谭峥泓和诺伯特他们合作赚钱,想办法从国外购入机器和原材料,然后去中部地区乃至西北开工厂,肯定能留下不少东西!

    至于为什么不在江南沿海开工厂……这里是首先被占领的地方,哪怕是租界,后来都沦陷了。

    当然,这事儿不能着急,想让诺伯特他们帮忙,要先让诺伯特他们赚到钱。

    桑景云回到楼上,就开始画房屋设计图,或者说户型图。

    这时候的上海,住房非常紧张,当然建国后,上海的住房同样紧张。

    桑景云记得自己上辈子年幼时,她父母到大城市打工,租住的建立于七八十年代的纺织厂宿舍,就非常狭小。

    那宿舍总共不过十七八个平方,一室一厅,多来几个人,就在里面转不开身。

    而那年头,这样的小房子里,常常住一家好几口人。

    谭峥泓他们要建房子出租,其实建这种将空间利用到极致的房子最划算。

    相比于这时很多人居住的亭子间,这种房子好歹独门独户,会有很多人喜欢。

    至于做饭,这时候已经有煤炉煤球了,住这样的房子的人,可以像六七十年代的人一样,在阳台上用煤炉做饭,或者干脆不开火,买东西吃。

    费中绪就一直买来吃,从不开火,而洪永祥在租界居住时,要么买来吃,要么就让邻居大娘帮着做一份。

    想到洪永祥,桑景云算了算时间,发现洪永祥这会儿,应该已经到法国了。

    如今想要前往欧洲,要坐一个多月的船,若是运气不好被什么事情耽搁了,甚至要坐两个月的船。

    这一路会遇到各种问题,若是在海上生病,更是难以得到及时救治。

    也不知道洪永祥他们现在的情况如何。

    洪永祥他们的情况不太好,但也不算糟糕。

    因为志愿者队伍带了足够的药物,洪永祥还按照谭峥泓给他准备的《航海注意事项》,给那些劳工找了很多事情做,所以他们这一船劳工,在抵达欧洲时虽然状态不是很好,但只死了一个人。

    而且他们状态不好,主要是指身体状态。

    他们的心理状态都挺好的,在落地后,纷纷对洪永祥道:“洪哥,我们对这里不熟,以后大家都听你的!”

    “洪老大,你让我们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

    “对!大家都听你的!”

    ……

    洪永祥隐约觉得有点不对劲,但被人这么信任,他还是很高兴的,也就竭尽全力,想让这些人活下去。

    洪永祥道:“如果我们大家什么都不会,容易被送到战场上当炮灰,我们想要活下去,就要多学习,做好后勤工作!”

    他已经打听出来,他们这些劳工,会先被安排去做后勤。

    打仗需要庞大的后勤队伍,若是他们能把这个工作做好,法国人肯定会高看他们一眼,不会把他们当消耗品!

    他们要好好完成工作,并不断学习,将工作做好!

    这么想着,洪永祥看向大海。

    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回家。

    第二天,桑景云把自己画的,六七十年代职工宿舍的平面图拿给谭峥泓:“谭峥泓,我没有学过建筑学,所以只简单画了户型图给你做参考,你想把房子盖好,需要找学建筑的人帮你重新设计一下。”

    她画的平面图有好几种,总之就是,努力将空间利用到极致。

    至于房子具体怎么盖,那就要学建筑的人去研究了。

    “这房子真小,不过房子小,租金可以便宜一点,也能减轻老百姓的负担。”谭峥泓开口。

    桑景云道:“我就是这么想的。”

    两人正聊天,桑钱氏上楼,将今日买的报纸递给桑景云。

    桑景云拿出《新小说报》翻了翻,发现今天刊登的《一个士兵》里,写到了日本趁火打劫侵占山东的事情。

    在小说里针对一下日本,已经是她惯常操作,她也不当一回事,将之放在一边,开始用英文跟谭峥泓对话。

    桑景云觉得自己的词汇量已经够了,想要提升英文,需要的是多用英文跟人交流!

    一边聊一边学,时间不知不觉来到中午,吃过饭,桑景云又开始写小说。

    桑景云忙碌的时候,跟自己同学一起吃饭的陆政安,第一次听说了“云景”这个人。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姐姐的女儿叫什么,因此并不觉得这个笔名熟悉,只是在听自己以前的同学,将来的同事说这个云景时常在小说里贬低日本后,义愤填膺。

    日本这么做,是为了联合东亚各国,抵抗列强!

    日本的国力已经很强,但因为不是白人,就被排除在列强以外……欧美各国,一直看不起他们黄种人。

    如今日本所做的种种,都是为了在国际上,为黄种人争取话语权!

    至于日本试图吞并中国之类……元朝和清朝,也都不是汉人建立的。

    陆政安的朋友叫屠卫巷,他也是上海本地人,家里是开大酒楼的。

    屠家早早的,就把酒楼开到租界,他们的酒楼还一直人满为患,屠卫巷也就不缺钱。

    他当大学教授的收入,对他来说就只是个零花钱。

    陆政安很羡慕屠卫巷,但他面对屠卫巷的时候,也有优越感。

    当初在日本时,他的成绩一直比屠卫巷好,屠卫巷的日语,就是他一点点教的。

    两人是在屠家酒楼吃饭的。

    陆政安第一次来这个酒楼吃饭的时候,不明白这个酒楼的生意为什么这么好——这家酒楼的饭菜味道一般。

    但他回上海这一个星期,陆续在酒楼吃了三四次饭后,就觉得这酒楼的饭菜味道很不错了。

    约莫是这样的家常菜让人怀念。

    陆政安回到家中,见屠卫巷帮他找的佣人正在家里家外忙活,很是满意。

    在日本,他是请不起佣人的。

    另一边,桑景云已经在写《一个士兵》的结尾。

    这本书她是从两个月前开始写的,到如今已经写了二十多万字,可以慢慢收尾。

    尤斯塔斯确定,没有任何药物可以戒毒,想要戒毒,只能依靠强制手段。

    书里现在的时间线,已经跟现实重合,而这本书,还会接着往下写。

    来自东方的劳工和他们并肩作战,战争很残酷,但他觉得他肯定能胜利。

    书里的尤斯塔斯在这本书的结尾处,已经功成名就,而桑景云打算写一些番外。

    到时就写战争结束,他们获得了胜利,而尤斯塔斯办了戒毒所,带着曾经的战友戒毒。

    这就当她搞个“预言”!

    她甚至可以在最末尾处写几句意有所指的话,暗示一下第二次世界大战。

    就……还挺好玩的。

    第129章 《一个士兵》写完

    接下来一周, 因为谭峥泓要忙盖房子的事情,桑景云改了一下自己每日的时间安排。

    早上五点多,谭峥泓会来桑家, 然后她就跟着谭峥泓学英文。

    学到大概八点左右,等谭峥泓离开, 她再写小说。

    《一个士兵》这部小说正在收尾,她写得有点慢, 但因为写作时间够长,每天写的字数反而多了一些, 有四五千字。

    这么埋头写了一星期, 她总算将之写完。

    在她的书里, 尤斯塔斯的人生是完美的,战争结束, 有了军工, 他还娶到了自己心爱的姑娘。

    但他也会在半夜惊醒,想起自己曾经的战友, 想起那些死在纷飞战火里的人。

    意识到自己活着, 意识到自己已经脱离战争, 他会泪流满面。

    他办了戒毒所,他给自己的孩子起名叫詹姆斯,他从军队里退役,成为一个商人……

    他过着妻儿环绕的富裕生活。

    但他也发现了不对。

    战败国家的老百姓过得很不好。

    说不定什么时候, 战争会再次出现……

    这些内容, 都会在《新小说报》上刊登出来, 至于出书版要加的番外,桑景云打算晚点再写。

    她想先休息两天,顺便琢磨一下新书。

    而这时, 农历在走过两个二月以后,终于迎来三月。

    三月初一是星期六,公历4月21日。

    这时节,上海的气候特别怡人。

    连着写了三本书,这一个星期更是在闭关的桑景云,疯狂地想出去走走。

    在租界生活是很方便,但因为寸土寸金都盖了房子的缘故,看不到什么绿色。

    桑景云想念上海郊区的大片绿色,最终决定去郊外踏青。

    正好这天谭峥泓难得有空,在桑家翻译《一个士兵》,桑景云就说了自己的想法。

    谭峥泓当即道:“桑小姐,正好我要去孤儿院和砖瓦厂看看,我们一起去。”

    “好,不过我们怕是不能一直同行,我想去洪家看看洪玥。”桑景云道。

    桑景云想去见洪玥,是因为《西游记》连环画,已经全部画完。

    这套书一共七十二本,他们写得很快,但洪玥画得很慢,差不多画了七个月才画完。

    桑景云觉得洪玥很了不起,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在大半年的时间里每天坚持画画,真的很不容易。

    “没关系。”谭峥泓笑着开口。

    跟谭峥泓说定后,桑景云又跟家里人说了说,问他们要不要一起去玩。

    桑钱氏道:“既然要去,就一起去吧,我们拜访一下洪家,感谢一下洪掌柜当初对我们家的照顾。”

    他们请过洪永祥吃饭,但一直没有感谢过洪掌柜,应该去感谢一下。

    “好,那我们上午去拜访洪掌柜,下午再去孤儿院那边挖野菜。”桑景云道。

    这季节去郊区,可以挖马兰头,也可以放风筝。

    陆盈走不动,不适合放风筝,他们家也没有风筝,干脆去挖马兰头。

    桑钱氏对这个安排没有意见。

    第二天,桑景云醒后马上下了楼,没一会儿,她就看到谭峥泓来了。

    桑景云用英文跟他对话。

    桑景英和桑景雄读的小学都不教英文,他们听不懂桑景云的话。

    桑景英不觉得有什么,桑景雄却羡慕不已,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去学英文。

    他也想跟外国人说话!

    而且学了英文,以后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

    其实桑景雄是想出国留学的,那多有面子?但现在家里的情况,他肯定出不了国。

    这天他们没有在家吃早饭,而是去外面吃。

    他们家的早餐跟别人家相比,已经称得上丰盛,但有些食物是自己家做不了的,去外面才能吃到。

    讨论过后,他们决定去上海县城一家嘉兴人开的早餐铺吃早餐。

    桑景云向谭峥泓介绍那个铺子:“以前我爷爷,隔三岔五就去那个早餐铺吃早餐,我小的时候,他会背着我一起去,那会儿我不爱喝家里的粥,就爱吃早餐铺的馄饨……”

    一家人先坐电车,到了上海县城后,直奔那家早餐铺。

    桑景云跟原主一样爱吃馄饨,但到了铺子里之后,并没有要馄饨。

    谭峥泓早上来找她,时常给她带馄饨,谭家厨子做的馄饨,可比早餐铺的馄饨好吃太多了,她现在不馋早餐铺的馄饨。

    倒是豆浆,平日里在家吃不到。

    桑景云要了一碗咸豆浆,又要了一笼烧麦,搭配着一起吃。

    嘉兴的烧麦是肉馅的,薄薄的纸皮里包了猪肉、笋尖和韭黄调配出来的馅料,吃着特别鲜。

    桑景云吃了没几口,就有认出他们的人来跟他们打招呼。

    那是个跟桑钱氏差不多年纪的妇人,一看到桑钱氏就道:“桑家的,好些日子没看到你了!对了你儿媳妇的弟弟回来了,这事儿你知道吗?”

    桑钱氏还好,陆盈直接愣住了。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的,你瞧见了?”桑钱氏问。

    那人道:“我没瞧见,但有人瞧见了!听说他带了个日本媳妇回来,大约是没钱,日子过得很不好,去上坟竟然只带了点饭,一个菜都没有……”

    陆政安从日本留学回来,这也算是个大新闻,早就在上海县城传开。

    一起传开的,还有陆政安过得很不好的传言。

    他若是过得好,怎么都不可能去给爹妈上坟,就拿点米饭。

    再穷的人家,也会换一个鸡蛋,再花一个铜元买点咸鱼或者小鲫鱼当供品。

    只有米饭,这也太寒碜了!

    陆盈问:“那他怎么没来找我?”

    他们搬去租界后,确实没有到处说住址。

    但孤儿院那边,钱表姑是知道他们的住址的。

    最重要的是,桑景英每日都来县城读书,这件事大家都知道!

    陆政安真要找他们,去找桑景英就能找到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那个大婶开口,随即压低声音问:“你们说,他是从日本回来的,会不会已经染上血吸虫病?你们可要小心一点,别跟他走太近……”

    桑景云:“……”这传言竟然还在,这是她没想到的。

    这个大婶是拿着杯子来买豆浆的,她买了满满一杯豆浆,然后就离开了。

    她走后,陆盈还有点恍惚:“没想到他还活着,那么多年,竟然一点音信都不给。”

    陆盈对这个弟弟有些不满,但还是惦记着的。

    她之前并不知道陆政安去了日本,只知道陆政安去别的地方读书了,陆政安一直没有消息传回来,她还以为对方发生意外,死在了外面。

    没想到人还活着,只是不给她捎信而已。

    这是一点没把她当亲人!

    陆盈想到了两人最后一次见面,当时陆政安说他要去外面读书,还说读书开销很大。

    虽未明说,但她对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弟弟很了解,她知道自己的弟弟,是想让她出钱。

    她爹娘去世时,她这个之前一直在读书的弟弟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和她一起哭。

    布置灵堂,买白布裁剪寿衣,招待来吊唁的客人……这些都是桑学文请了人帮着做的,钱也是桑学文出。

    当时不管是棺材旁边的灯油没了,还是厨房缺了东西,大家都找桑学文做主。

    有时桑学文饭吃一半,都要跑出去帮忙买东西,还一趟趟跑桑家拿桌椅碗筷。

    也因为这样,桑学文一直没穿寿衣,毕竟按照本地习俗,寿衣不能穿到别人家里去,若是穿着寿衣去买东西,店家能把人打出来。

    结果呢?她这个弟弟反过来怪桑学文,觉得桑学文不穿寿衣是不把她爹娘放在心里。

    她解释了,她弟弟依然觉得自己没错,觉得桑学文可以一回家就把寿衣穿上,要出门再脱。

    她弟弟这话,还正好被桑学文听到,于是桑学文只能不厌其烦,一天下来穿脱寿衣十几次。

    因着这些矛盾,因着桑家帮她爹娘办丧事已经花了许多钱,她告诉自己弟弟,说自己没有钱,没办法出钱供他读书。

    然后她弟弟扭头就走,再没回来。

    她一度很愧疚,觉得当时应该多关心一下弟弟,若她多注意一点,她弟弟兴许就不会死在外面。

    结果……她弟弟根本没死!

    桑景云道:“娘,人家没把你当姐姐,你也就别惦记他了。”

    桑景云对自己舅舅去日本留学娶日本妻子是没意见的,虽然她不喜日本,但也知道普通的日本女人,跟战争没什么关系。

    但她对自己舅舅的行为有意见。

    而这时,桑景雄突然道:“娘,他不来找你,肯定是因为知道咱们家没钱了!”

    桑景云闻言,深以为然。

    她看了桑景雄一眼,突然意识到桑景雄像谁了。

    都说外甥像舅,果然如此。

    不过桑景雄最近好些了,就不知道他以后,会不会也长成白眼狼。

    陆盈愣了愣,随即道:“应该就是如此,我们不管他了。”

    他们继续吃早饭,而他们身边,几个中年男人一边吃包子,还一边用小酒盅喝散装白酒。

    聊着聊着,他们聊起屠家开的美滋楼。

    屠家的酒楼叫美滋楼,在上海县城有一家,在租界有两家。

    “有两天没去美滋楼吃饭,有点想念了。”

    “中午我们去吃一顿?”

    “行啊!一起去吃!”

    ……

    桑景云闻言道:“我们中午去美滋楼吃饭?”她打算在县城吃了饭以后,再去孤儿院那边挖野菜,这美滋楼的东西既然好吃,那他们可以过去吃。

    桑学文这时突然开口:“不能去!”

    “爹,怎么了?”桑景云不解地询问。

    桑学文看了一眼那几个聊天的中年人,对桑景云道:“美滋楼的厨子做菜的时候,会往里加用罂粟和猪骨熬的高汤。”

    这事儿知道的人不多,他知道,是因为当年他到处寻摸美食,研究过美滋楼。

    那会儿他还没有染上毒瘾,去美滋楼吃了之后,一点不觉得美滋楼的饭菜好吃,偏偏这酒楼的生意,就是比其他酒楼好!

    他想办法找原因,后来花了钱,才知道这个“秘方”。

    时间太久,他快忘了这件事了,现在听人提起,才突然想起来。

    第130章 姐弟相见

    桑景云听到桑学文的话, 心里一惊,突然想起一些事情。

    在她上辈子年幼时,她的国家的治安其实没有那么好。

    一直到二十世纪初, 珠三角的飞车党都非常猖獗,而在九十年代, 很多地方都帮派横行。

    她家所在的地方算是治安好的,但被偷东西也是常有的事情, 每到年底,她爷爷奶奶就很紧张, 怕有人半夜爬到他们家偷东西, 或者干脆来抢劫。

    那会儿没有无处不在的监控, 被偷被抢了,往往只能自认倒霉。

    她读小学三年级时, 她父母给她买了自行车, 约莫是那车太新太漂亮的缘故,她没骑几天, 就连车带锁一起没了。

    也是那时候, 桑景云在新闻里看到, 有火锅店、卤肉店在汤底里放罂粟,以此吸引食客。

    在新中国,这样的犯罪行为,自然是被严厉打击的。

    在她穿越前, 这种事情更是已经绝迹。

    桑景云在写《一个士兵》的过程中, 其实是想到了这件事的, 还想着要不要在小说里提醒一下民众。

    但她怕自己这么写了之后,会有人争相效仿。

    这个时代的饭店,或许原本没打算这么做, 看了她的小说之后,意识到还能这样,于是在做菜时加罂粟或者罂粟壳……那她就害了人了!

    可现在情况不同。

    有句话说得很好,当你发现一只蟑螂的时候,那么黑暗里,肯定隐藏着无数蟑螂。

    桑学文能在几年前打听出美滋楼的“秘方”,别人当然也可以。

    那些人打听出来后,说不定就用了!

    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怕是早就有很多饭店在用这法子。

    桑景云当即决定,等她回去,就要在还没有交稿的《一个士兵》里,增加相关剧情。

    不能让普通百姓,在不知不觉中受害。

    桑家人都被桑学文的话惊住,桑学文本想提议去别的酒楼吃饭,但想到现在那些酒楼,不见得不搞歪门邪道,就道:“阿云,我们拜访过洪家后,买些材料去乡下烧野饭吧,这时节,就该烧野饭。”

    荞头、蚕豆、咸肉、笋和米饭一起,做一大锅野饭,滋味非常好,还很有意思。

    桑景云也觉得不错,又道:“还可以再买一只鸡,买几条鱼,炖个鸡汤做个红烧鱼。”

    一家人这么说定,就往洪家走去。

    洪掌柜已经不看铺子了,正好在家,瞧见他们,笑着让他们进门。

    桑钱氏把拿来的礼物拿出来,跟洪掌柜道谢。

    “哪用得着这么客气!”洪掌柜不肯收,又让桑景英和桑景雄去找洪旭玩,让桑景云去找洪玥。

    因为桑家全家出动,谭峥泓也就跟了来,和桑景英他们,一起去找洪旭玩。

    洪旭变化不大,依然是个小胖子,他一看到桑景英等人,就开始说自己这段时间为了考中学多么辛苦,又说他爹娘让他学画画,他快烦死了。

    “我姐下半年就要出嫁,我爹娘让她把《水浒传》让给我画,但我哪有时间?我也不会画,”洪旭道,“教我画画的先生都说了,我没有画画的天分。”

    洪旭以前是很喜欢画画的,他画的孙悟空,和洪玥画的一样好看。

    但他爹娘逼他学画画。

    老师教他的东西跟他自己拿钢笔随便画的完全不一样,每天还有功课要完成……时间一久,他对画画也就一点兴趣都无,压根不想画。

    桑景英听洪旭说了许多话,心情复杂。

    洪旭年纪小,没有意识到,但他知道,洪旭的父母这么做,说白了就是重男轻女。

    那明明是洪玥用来赚钱的法子,但他们想给洪旭。

    不过这些话题很沉重,而且洪父洪母并没有成功,桑景英也就没有多说。

    另一边,桑景云看到了洪玥。

    相比于洪旭,洪玥变化很大,瘦了很多。

    她是个内向的人,不好意思跟不相熟的人说话,但桑景云在她心里,是个熟人,她也就叽叽喳喳地聊起来,说的最多的,还是《真假千金》。

    “金月季真好!那么勇敢,还有俞少爷一心一意喜欢她。”洪玥满心羡慕。

    她下半年就要嫁人了,但她的未来夫婿,并不喜欢她。

    没人跟她说这件事,她是自己感觉到的。

    两家过年时有些往来,她还跟钱家少爷见过一次,对方真要喜欢她,就算不给她捎东西,也可以朝她笑一笑,然而什么都没有。

    桑景云道:“一个人如果喜欢自己,那别人也会喜欢她。”

    桑景云说的是真心话。

    有时,一个人若是自卑,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好,言语里还带点出来,那么别人,就可能看不起他。

    若一个人足够自信,那别人下意识,就会觉得他很出色。

    桑景云上辈子的父母,就很自信。

    他们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有一次一个月赚到了一万块,那之后,他们就天天跟人说自己月入过万。

    别人对他们的了解,就来自他们的语言,那些人得知他们这么赚钱,都相信他们,愿意跟着他们一起做,他们的生意,不知不觉就越做越好。

    当然如果自己没本事,吹牛还吹太过,一听就是假的,那就没用了。

    “洪玥,你画了一整套连环画出来,你很了不起,你要自信。”

    洪玥道:“等我成了亲,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画。”

    “只要你坚持,钱家总不至于拿着刀子逼着你,不许你画,”桑景云道,“洪玥你想想,等你将来有了孩子,你希望你的孩子觉得你是一个靠他父亲养活的女人,还是希望你的孩子觉得你是一个了不起的画家?”

    桑景云知道那个钱少爷不喜欢洪玥,但按照阿兰所说,钱家人还是很和气的,就是一群普通人。

    他们见洪玥沉迷画画,或许会说几句,但不至于因此就干出伤害洪玥的事情。

    见洪玥能赚钱,他们说不定还会很高兴。

    桑家人在洪家待的时间并不长。

    洪掌柜邀请他们留下吃午饭,但他们拒绝了,说还有事情要做。

    洪掌柜只能把人送走。

    而他刚把人送出去,他儿媳妇就道:“爹,没想到这桑家竟然还能翻身!”

    洪掌柜道:“桑家的几个孩子很聪明,我一早就知道,他们肯定能翻身,但他们这么快就翻身,是我没想到的。”

    他还以为要等桑景英桑景雄长大,桑家的日子才会好过起来,没想到桑元善还留了后手。

    洪掌柜的儿媳妇又道:“桑家拿来的礼物真不错,我刚去看过了,好大一块咸肉,还有两只酱鸭,阿旭最爱吃酱鸭了,晚上可以蒸半只……”

    说着说着,她又开始说起桑景云:“桑景云真是好福气,之前大家都说,那位谭少爷不见得愿意娶桑景云,但今日人家都跟来了,怕是好事将近。”

    她以前不乐意自己的儿女跟桑家人相处,现在却觉得可以多来往。

    另一边,桑家人离开洪家后,就雇了一艘船。

    桑学文带着阿兰和陆盈在船上休息,其他人则去买东西。

    上海县城物价比租界要便宜许多,这里还有老字号的酱园店,桑景云也就买了不少东西,而他们大采购的时候,陆政安带着妻儿来到上海县城,打算找裁缝铺做一些衣服,再购买一些生活用品。

    路边有很多卖小吃的摊贩,陆政安的小儿子忍不住开口讨要。

    至于他的大女儿,这小姑娘知道自己即便讨要了,也不见得能拥有,也就不开口了。

    陆政安道:“太郎,我给你买,但你要记得,往后必须说中文,不能说日语。”

    他一直有回国的打算,所以会教妻儿中文。

    但他时间不多,之前还生活在日本……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会说的中文没几句。

    陆政安的小儿子中文名叫陆元辰,他嚷嚷着说中文太难,说不喜欢这个地方,闹起脾气来。

    陆政安对自己这个唯一的儿子很疼爱,当即抱着哄起来,又给他买了梅花糕。

    他大女儿陆心美也就比陆元辰大两岁,但什么都没有。

    陆政安哄好孩子,就看向高桥千穗:“等裁缝给你们量好尺寸,我带你们去美滋楼吃饭,屠家酒楼的饭菜还是不错的。”

    他这段时间,去过不少酒楼,吃来吃去,觉得还是美滋林的饭菜最好吃。

    “嗨。”高桥千穗笑着应了。

    就在这时,旁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陆政安?”

    桑景云听到身边的桑钱氏叫出原主舅舅的名字,下意识看过去,然后就瞧见了那个自己之前遇到过的,说日语的男人。

    这人三十来岁的年纪,穿着长袍,留着胡须,在模样上跟陆盈并不相像,但桑钱氏应该不会认错。

    这人就是原主那个消失了十几年的舅舅?

    刚重生的时候,桑景云还想着,这个舅舅说不定会从天而降,拯救他们,但后来她跟桑钱氏聊天,知道具体情况后,就不指望了。

    没想到现在,这人突然出现。

    十多年没见,陆政安的模样其实变了很多。

    若非之前吃早餐时,桑钱氏从别人那里得知了陆政安回来的消息,她肯定认不出陆政安。

    陆政安没认出桑钱氏,开口询问:“你是?”

    “我是你姐的婆婆。”桑钱氏道。

    他们当公婆的,不会去儿媳妇娘家,陆政安忙着读书又不怎么来他们家,所以陆政安见她的次数不多。

    倒是她,有时在县城跟人聊天,会看到背着书包去上学的陆政安,也就能认出对方。

    陆政安愣住,然后下意识看向桑钱氏身边的桑景云。

    他出国前,陆盈有两个孩子,一个是被桑学文当宝贝宠爱的大女儿,还有一个就是在他爹生病那会儿怀上的桑景英。

    他之前见过两次的姑娘,竟然是他外甥女?

    双方是认识的,但有点无言以对,桑钱氏道:“你姐也来县城这边了,就在那边。”

    姐弟俩十多年没见,终于碰面,正常来讲会出现非常感人的画面。

    可实际上,双方的会面并不热络。

    陆盈说了他们家现在的住址,而陆政安简单说了他这十几年的经历。

    干巴巴说完,陆政安道:“快中午了,姐,姐夫,我请你们去美滋楼吃饭?”

    桑景云道:“舅舅,我们打算去乡下踏青野炊,已经买好食材,就不去吃饭了。”

    她好不容易给自己放个假出来玩,可不想跟这个不熟的舅舅一起吃饭。

    陆政安觉得桑景云一个晚辈插嘴不礼貌,也对桑学文一直不说话这件事不满,也就看向桑学文。

    桑学文其实对这个小舅子没啥意见,他娶陆盈那会儿,陆政安还小,他也就一直把陆政安当孩子。

    陆父陆母去世时,陆政安对他态度不好,他也觉得是小孩子没了父母闹脾气,因而顺着对方。

    现在被陆政安盯着,他不明所以,最后道:“阿云说得对,我们说好了要去野炊的。还有那个美滋楼,这家店的东西不太好,你还是别去他们店吃饭。”

    再多的,桑学文就不说了。

    这周围还有别人,说多了容易得罪人。

    陆政安闻言皱眉。

    桑学文纵容女儿就算了,还说屠家酒楼的坏话……果然是商户人家出来的,做事不讲礼仪。

    而他的姐姐,看到他也毫无喜悦之情,一点都不关爱他这个弟弟。

    陆政安说自己有事,干巴巴地跟桑家道别,而他离开时,又看了桑景云一眼。

    桑景云跟桑家人一样,穿得普普通通,只是她身边这个叫谭峥泓的,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他外甥女跟他姐姐一样,心里只有钱,这是攀上高枝了。

    陆政安心中不满,带着妻儿去美滋楼吃饭了。